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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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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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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湖苑二期保障房项目
(项目名称)
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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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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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锦湖苑二期保障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无锡惠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锦湖苑二期保障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行审投[2020]17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惠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惠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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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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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惠山区玉祁街道民主村,东至玉锦路,南至玉丰路,西至玉秀路,北至唐平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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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本工程为13栋住宅、1栋配套建筑、4座配电间、3座门卫、地下车库及室外工程。本项目地下1层,地上26层,总建筑面积约196249.12㎡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148674.68㎡,地下建筑面积:43086.28㎡,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542㎡,配电间及门卫建筑面积:946.16㎡。本项目最大单跨跨度约38米、最大单体面积21833.56㎡、最大建筑物高度77.2米。本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方桩加筏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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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15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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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1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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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锦湖苑二期保障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共36台电梯,其中:1)1台无机房普通客梯,额定速度1.5m/s,载重量为1000KG,停站数5站。2)1台无机房担架电梯兼无障碍功能电梯,额定速度1.5m/s,载重量为1000KG,停站数5站。3)2台有机房担架电梯,额定速度1.75m/s,载重量为1000KG,停站数19站。4)2台有机房消防无障碍功能电梯,额定速度1.75m/s,载重量为800KG,停站数19站。5)9台有机房担架电梯,额定速度1.75m/s,载重量为1000KG,停站数27站。6)9台有机房消防无障碍功能电梯,额定速度1.75m/s,载重量为800KG,停站数27站。7)4台有机房担架电梯兼无障碍消防功能电梯,额定速度1.75m/s,载重量为1000KG,停站数19站。8)4台有机房普通客梯,额定速度1.75m/s,载重量为800KG,停站数19站。9)2台有机房担架电梯,额定速度1.5m/s,载重量为1000KG,停站数19站。10)2台有机房消防无障碍功能电梯,额定速度1.5m/s,载重量为800KG,停站数19站。具体规格见技术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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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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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质量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100%一次性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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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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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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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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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电梯的制造商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满足本工程要求); 3、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满足本工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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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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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2021
至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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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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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②《投标诚信承诺书》: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管理规定,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我单位如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国家、省、市现行规定的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的,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在指定媒介上的公示,并扣除企业信用分,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我单位投标;我单位所有企业信息(包括业绩和获奖情况等)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7.0”内信息为准,并及时维护和更新;我单位投标所使用的诚信库信息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提供上述承诺书①、②并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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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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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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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配备电梯安装负责人:提供电梯安装上岗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2月-2025年4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2月-2025年4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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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单位为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制造商相关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应具备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单项授权书)。如出现一家制造商同时对本工程两家或以上代理商授权,取消其所有投标资格,资格审查时均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 CA 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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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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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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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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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5月28日
16:30
时至
2025年06月05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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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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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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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6月23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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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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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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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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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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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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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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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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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惠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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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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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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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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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玉祁街道平湖城湖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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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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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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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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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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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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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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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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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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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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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鹏飞、蒋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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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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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38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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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10-83306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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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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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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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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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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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8237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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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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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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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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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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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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