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内河港城郊港区新安大桥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海关监管仓库、物流仓库及集装箱堆场工程(集装箱堆场工程部分)监理(WX-JZXDC-JL标段)招标公告

无锡市发布时间:2024-07-22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无锡内河港城郊港区新安大桥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海关监管仓库物流仓库及集装箱堆场工程部分监理WXJZXDCJL标段
  • 范围: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无锡内河港城郊港区新安大桥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海关监管仓库、物流仓库及集装箱堆场工程的集装箱堆场工程部分,包含集装箱堆场、道路的地基处理、道路堆场结构、轨道梁基础、卡口、给排水、电气、消防、环保、高杆灯安装等相应配套设施 ; 本次监理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WX-JZXDC-JL标段,招标内容为无锡内河港城郊港区新安大桥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海关监管仓库、物流仓库及集装箱堆场工程的集装箱堆场部分,包含集装箱堆场、道路的地基处理、道路堆场结构、轨道梁基础、卡口、给排水、电气、消防、环保、高杆灯安装等相应配套设施的施工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14

项目详情

无锡内河港城郊港区新安大桥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海关监管仓库、物流仓库及集装箱堆场工程(集装箱堆场工程部分)监理

WX-JZXDC-JL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内河港城郊港区新安大桥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海关监管仓库、物流仓库及集装箱堆场工程(集装箱堆场工程部分)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苏改发基础发〔 2012〕35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高新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无锡高新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无锡内河港城郊港区新安大桥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海关监管仓库、物流仓库及集装箱堆场工程的集装箱堆场工程部分,包含集装箱堆场、道路的地基处理、道路堆场结构、轨道梁基础、卡口、给排水、电气、消防、环保、高杆灯安装等相应配套设施

2) 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监理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 WX-JZXDC-JL标段,招标内容为无锡内河港城郊港区新安大桥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海关监管仓库、物流仓库及集装箱堆场工程的 集装箱堆场部分,包含集装箱堆场、道路的地基处理、道路堆场结构、轨道梁基础、卡口、给排水、电气、消防、环保、高杆灯安装等相应配套设施的施工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监理服务期:涵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其中施工期为 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8月15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 ;具有 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乙级 或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 9 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以 投标报表 5 中的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 B级 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 投标人未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交通江苏 网站公布的 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黑名单);

4)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2019年1月1日至今 担任过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以 投标报表 3、4中的信息为准)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 10. 6 的原则认定)。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个月(三个月为 2024年 4 -2024 年 6 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如有 的提供方式: /

4.3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高新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址: 无锡市新吴区高浪东路 3号

话: 0510-85201522

联系人:伍工

招标代理: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 无锡市新吴区高浪东路 18号主楼607室

话: 18120012605

联系人: 金豆豆

箱: jindd@bjzb.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 4 08 14 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 202 4 08 14 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无锡 市观山路 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第7开标室 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5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均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8.6 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 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 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 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 或交通运输部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8.7 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采用暗标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