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如皋市两河生态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工程如泰河风光带蒸汽管道剩余工程量
- 项目地址: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 规模: 本工程为如皋市两河生态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工程如泰河风光带蒸汽管道(剩余工程量)采购项目,具体情况
- 范围: 2.1.1建设地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如皋市两河生态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工程如泰河风光带蒸汽管道(剩余工程量)采购项目,具体情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2-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10
项目详情
如皋市两河生态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工程如泰河风光带蒸汽管道(剩余工程量)采购项目
招
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皋市两河生态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工程如泰河风光带蒸汽管道(剩余工程量)采购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如皋市两河生态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工程如泰河风光带蒸汽管道(剩余工程量)采购项目
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
如皋市两河生态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工程如泰河风光带蒸汽管道(剩余工程量)采购项目
,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
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
531.02
万元;
2.1.4
供货期:
30天
。
2.1.5
质量要求:满足埋地蒸汽管道制作质量和技术要求、施工设计图纸及国家、省、市有关验收规范;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
如皋市两河生态片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工程如泰河风光带蒸汽管道(剩余工程量)采购项目
,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
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本次招标主材蒸汽管道
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
[
经具有
本次招标主材蒸汽管道
生产供应经验生产厂家
唯一
授权的
代理商
或施工企业
]
;
3.3
生产厂家
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3.4
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
3.
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
5
.
1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
5
.
2
企业近
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
5
.
3
企业近
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
3.
5
.
1
中
“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如投标截止时间有变更,以变更日期为准),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
5
年
3
月
10
日,则
“近2年”是指从202
3
年
3
月
11
日以来的
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
5
.
2
~3.
5
.
3
中所称
“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
5
.
4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
5
.
5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
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
5
.
6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
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5
年
2
月
25
日至
202
5
年
3
月
10
日
9时00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
标人使用
“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5
年
3
月
10
日
09时0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址:
如皋市健康路一号兴业银行六楼
联系人:
顾先生
联系人:
朱轶群
联系电话:
17696769966 联系电话:18262505354
202
5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