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高新区2025年交通安全设施更新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南通高新区2025年交通安全设施更新项目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南通高新区
- 规模: 南通高新区2025年交通安全设施更新项目,包括并不限于高新区范围内相关道路的标线、标志、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出新更换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6
项目详情
南通高新区
2025年交通安全设施更新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高新区
2025年交通安全设施更新项目
已由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
会(通高新管审
【
2025】2
0号)批
准建设
,
招标人为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
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南通高新区
。
2.1.2 建设规模:
南通高新区
2025年交通安全设施更新项目,
包括并不限于高新区范围内相关道路的
标线、标志、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出新更换。具体以
招标
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
2.1.
3
合同估算价:
约为
634.5
万元
;
2.1.4
工期要求
:
100
日历天
,
计
划开工日期为
2025年
10
月
24
日,计划完工日期为
202
6
年
2
月
2
日,
具
体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起算。
注:
CA
系统工期统一填
100
日历天
。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
(注:投标时
CA
系统中质量统一填写
合格
)。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
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
同时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的数量不超过
2 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
人须
具备
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须是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在册人员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注:(
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年1月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2)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精神执行。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
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等
六类
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企业
近
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企业
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
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9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
9
月
26
日至
2025年
10
月
16
日
9
时
0
0
分
;
4.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0
月
16
日
9
时
0
0
分
。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发布。
9.
特别提示:
(
1
)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
3
)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
4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通州区希望路东侧敬贤路北侧
|
地址
|
通州区朝霞路奥建大厦
|
|
联系人
|
明
先生
|
联系人
|
高先生
|
|
电话
|
0513-86028906
|
电话
|
1510628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