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医疗中心西侧立体停车楼
- 项目地址: 宜兴市新街街道兴业路
- 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3780.26㎡,其中地上13034.03㎡,地下746.23㎡,本项目建筑高度(最高)28米,采用装配式技术建设;其中一层二层为商业配套,面积约3235.17㎡,规划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不少于847个车位; 2.3招标范围: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室外市政配套等工程;智能停车库及配套导向标识系统
- 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新街街道兴业路(环科园派出所南侧)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3780.26㎡,其中地上13034.03㎡,地下746.23㎡,本项目建筑高度(最高)28米,采用装配式技术建设;其中一层二层为商业配套,面积约3235.17㎡,规划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不少于847个车位; 2.3招标范围: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室外市政配套等工程;智能停车库及配套导向标识系统
- 概况: 总建筑面积约13780.26㎡,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室外市政配套等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30
项目详情
医疗中心西侧立体停车楼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 7.0 系统)
编号: YXJS202209003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医疗中心西侧立体停车楼 已由 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以 宜兴环科园【 2025】163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兴环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宜兴环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 以下简称申请人 )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宜兴市 新街街道兴业路(环科园派出所南侧)
2.2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 约 13780.26㎡,其中地上13034.03㎡,地下746.23㎡,本项目建筑高度(最高)28米,采用装配式技术建设;其中一层二层为商业配套,面积约3235.17㎡,规划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不少于847个车位;
2 .3 招标范围: 图纸设计 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的土建、安装、室外市政配套 等工程;智能停车库及配套导向标识系统详见采购需求;
2. 4 计划工期: 4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年 8 月 15 日,竣工日期: 202 6 年 10 月 8 日 ;
2. 5 合同估算价: 16100 万元 ;
2. 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 7 质量要求: 合格 ;
2.8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预审 申请人须具备 资格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 且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 20 年 6 月 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且使用装配式技术的建筑工程, ( 图纸或合同归集系统或四库一平台体现为装配式技术的建筑工程 ) 须同时提供 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盖章认可,非科室章、项目章,否则不予认可),③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可在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查询)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同备案手续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同归集系统”中的合同登记信息(可以提供网上合同备案系统或合同归集系统的截图) 或 “四库一平台”备案的截图 作为证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若有质疑、投诉等情况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需要原件核查时能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该业绩不予认可。前述材料请投标企业从诚信库获取并编入投标文件,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3.2 资格预审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贰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 不接受 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 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 3 .1自 20 2 3 年 7 月 8 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 3 .2自 202 4 年 7 月 8 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 3 .3自202 5 年 1 月 8 日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 3 .4自20 20 年 7 月 8 日 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 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 4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 4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 4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 4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 4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 4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 4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 4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 4 .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 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具体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3.1,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分工。 若联合体一方为设备供应商,设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立体车库停车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 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5 年 6 月 25 日 至 202 5 年 6 月 30 日 ;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4.3资审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每套售价 0 元。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 2 5 年 7 月 8 日 8 时 4 0 分。
5.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资格预审开标会。网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招标人视为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 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证 ,资格审查评分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 .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定分离, 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8 . 其他
8 .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8. 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 .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8.4 有招投标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不良行为公示网站指: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为准) 。
8. 5 请各申请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8. 6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将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在网上公告 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 5 年 6 月 25 日 至 202 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宜兴环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环科园
联系人:姚先生(异议受理人)
电话: 0510-87063498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宜兴市诸桥路 20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 0510-87920700
202 5 年 6 月 25 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 (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下载中心”区“7.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