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湖片区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贡湖片区清淤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贡湖片区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贡湖片区 ;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为对贡湖片区埭港-黄泥田港沿线长8600m,宽50m范围内,及庙港、壬子港蓝藻打捞点,实施生态环保绞吸式清淤疏浚,清淤方量约6.44万方(自然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06
项目详情
贡湖片区
清淤
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贡湖片区
清淤
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
无锡市滨湖区
数据
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关于贡湖片区清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滨行审投许【
202
5
】
4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区级财政统
筹
,
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滨湖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贡湖片区
清淤
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
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贡湖片区
。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总工期
: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为
对贡湖片区埭港
-黄泥田港沿线长8600m,宽50m范围内,及庙港、壬子港蓝藻打捞点,实施生态环保绞吸式清淤疏浚,清淤方量约6.44万方(自然方)。总投资金额:约991.16万元。
工期为
150
日历天
(其中水下清淤110日历天)。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对贡湖片区埭港
-黄泥田港沿线长8600m,宽50m范围内,及庙港、壬子港蓝藻打捞点,实施生态环保绞吸式清淤疏浚,清淤方量约6.44万方(自然方)。清淤施工范围内部分影响工程实施的水生态治理设施临时迁移,施工完成后恢复原状。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合同
对应投资金额:
991.16
万元
。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工期为
150
日历天
(其中水下清淤11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合同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最高扣至合同价的
5% 。
2.5
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资质证书: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含)以上
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
(
2)业绩要求:
/ 。
(
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
202
1
~
202
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
标人成
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
202
4
年或
202
5
年成立的企业,需
提供
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
(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项目
负责人
要求:
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
以上注
册
建造师
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
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
负责人
,年龄不
应超过
65
周岁,已退休但未满
65
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
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
6)其他人员要求:
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
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施工员、材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缴纳的社会保
险证明
,
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内附202
5
年
1
月
-2025年
3
月三个月的缴费单
) 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
5
年
1
月
-2025年
3
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
年龄不应超过
65
周岁,已退休但未满
65
周岁人员可提供退
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提供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企业负责人
A
证、项目负责人
B
证、专职安全员
C
证
)
,
且在有效
期内。
(
8)信用等级要求:
/。
(
9)施工设备要求:
1)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自有或租赁环保绞吸式挖泥船或绞吸式挖泥船
(配备环保铰刀头)
(
满足
生产率不小于
80m
3
/h及以上或泥泵清水流量600m
3
/h及以上, 该生产率指清淤底泥方量
)
的设备相关证明文件。自有设备证明材料
: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和《船舶检验证》为准,设备能力如相应证书上无明确反映,可以由船舶生产厂家提供相应证明或中国船级社提供相应证明。租赁设备证明材料:租赁协议(意向书),承诺租赁时间要求不小于
5
个月
(承诺书格式自拟),均需提供《船舶检验证》,设备能力如相应证书上无明确反映,可以由船舶生产厂家提供相应证明或中国船级社提供相应证明。同一条船舶不可用于两家投标单位,若任意两家投标单位提供船舶为同一条船舶,该船舶按不满足要求考虑。《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和《船舶检验证》需在有效期内。
注:新购船舶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供船舶检验证。
2)投标人需提供自有或租赁脱水设备(满足
不小于日处理淤泥量
500
m
3
/天或板框压滤机滤布面积不得小于2000m
2
)的相关证明文件。自有设备证明材料:以采购合同和采购发票为准,设备能力如相应证书上无明确反映,可以由生产厂家提供相应证明。租赁设备证明材料:租赁协议(意向书),承诺租赁时间要求不小于
5
个月
(承诺书格式自拟),设备能力如相应证书上无明确反映,可以由生产厂家提供相应证明。同一台设备不可用于两家投标单位,若任意两家投标单位提供设备为同一台,该设备按不满足要求考虑。
(
10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查询到严重失信
或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②
本项目固化场地需要在无锡市内;
③
本项目淤泥堆场需由投标人提供,堆场
(
除基本农田以及不能在生态红线范围内
)
面积不小于
20
亩地且需提供:
A
、位置图及坐标;
B
、与当地村委会签订的淤泥堆场意向协议。备注:投标人提供的淤泥堆场意向协议须注明签订日期。与其他投
标人提供的淤泥
堆场范围原则上不得重叠,一旦出现重叠情形,以淤泥堆场意向协议签订日期最早的作为有效协议;
如最早签订日期当日存在
2
份及以上协议同日签订的,
该日签订的协议均视为无效协议,以签
订日期
次早的协议作为有效协议;如次早签订日期当日仍存在
2
份及以上协议同日签订的,该日签订的
协议
也均视为无效协议,
以签订日期第三早的协议
作为有效协议,
以此类推。
( 11)拟任项目 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要求: 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在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 “ 七、资格 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承诺函”中提供,虽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投标条件的 情形及证明材料在 “(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中提供。其中具有在建工程时符合投标 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如下:
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
手续后(附在投
标文件中
)
,
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 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
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
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
并经建设
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
负责人
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
施工总承
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
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
至
202
5
年
4
月
21
日
2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为招标文件获
取期,
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
到
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
199
号市民
中心
12
号楼
2
楼
CA
服务窗口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
http://ggzyjy.wuxi.gov.cn/doc/2021/04/12/3253567.shtml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登录
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http://ggzyjy.wuxi.gov.cn/fzlm/wxsslgcwsztbxt/inde
x.shtml
)建立、更
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电子扫描件录
入、更新
);
4.1.2
登
录
无
锡
市
水
利
工
程
网
上
招
投
标
系
统
”
(
http://ggzyjy.wuxi.gov.cn/fzlm/wxsslgcwsztbxt/in
dex.shtml
)
。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
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
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4
.2.1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
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
招投标系统。
4.2.2
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5
月
6
日
10
时
30 分
。逾期
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
),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口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
/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
交。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
/
(具体时间)
在
/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
)组织踏勘现场,
/
(
具体时间)在
/
(投标
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
交通工具
自备,
食宿自理。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参加投标预备会的评审见第
7
条。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两阶段评标综合积分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
6894504.2
元
。
7.4
分值构成
详见招标文件。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
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进
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
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
58.215.18.211
:2092/BidOpening/bidopenin
ghallaction/hall/login
)
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无锡不见面开
标大厅进行签到。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滨湖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
500
号
3
号楼
8
楼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510-
81173020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大道
2288号华仁逸景国际大厦5楼
联
系
人:
孙颂
电
话:
0510-
85886808
传
真:
0510-
85886808
电子邮件:
94017187@qq.com
11.备注
202
5
年
4
月
14
日
特别提 醒 :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评审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系统格式里其他材料中的模块里,评标时以该扫描件为准 (诚信相关资料, 投标人 应 按照诚信库上传资料要求 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