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湖片区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无锡市发布时间:2025-04-14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贡湖片区清淤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贡湖片区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贡湖片区 ;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为对贡湖片区埭港-黄泥田港沿线长8600m,宽50m范围内,及庙港、壬子港蓝藻打捞点,实施生态环保绞吸式清淤疏浚,清淤方量约6.44万方(自然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06

项目详情

贡湖片区 清淤 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贡湖片区 清淤 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 无锡市滨湖区 数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关于贡湖片区清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滨行审投许【 202 5 44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区级财政统 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滨湖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贡湖片区 清淤 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 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贡湖片区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总工期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对贡湖片区埭港 -黄泥田港沿线长8600m,宽50m范围内,及庙港、壬子港蓝藻打捞点,实施生态环保绞吸式清淤疏浚,清淤方量约6.44万方(自然方)。总投资金额:约991.16万元。 工期为 150 日历天 (其中水下清淤110日历天)。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对贡湖片区埭港 -黄泥田港沿线长8600m,宽50m范围内,及庙港、壬子港蓝藻打捞点,实施生态环保绞吸式清淤疏浚,清淤方量约6.44万方(自然方)。清淤施工范围内部分影响工程实施的水生态治理设施临时迁移,施工完成后恢复原状。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合同 对应投资金额: 991.16 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工期为 150 日历天 (其中水下清淤11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合同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最高扣至合同价的 5% 。

2.5 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含)以上 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 /  。

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 202 1 202 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 标人成 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 202 4 年或 202 5 年成立的企业,需 提供 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 负责人 要求: 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 以上注 建造师 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 负责人 ,年龄不 应超过 65 周岁,已退休但未满 65 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 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6)其他人员要求: 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 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施工员、材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缴纳的社会保 险证明 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内附202 5 1 -2025年 3 月三个月的缴费单 ) 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 5 1 -2025年 3 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年龄不应超过 65 周岁,已退休但未满 65 周岁人员可提供退 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提供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企业负责人 A 证、项目负责人 B 证、专职安全员 C 且在有效 期内。

8)信用等级要求: /。

9)施工设备要求: 1)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自有或租赁环保绞吸式挖泥船或绞吸式挖泥船 (配备环保铰刀头) 满足 生产率不小于 80m 3 /h及以上或泥泵清水流量600m 3 /h及以上, 该生产率指清淤底泥方量 的设备相关证明文件。自有设备证明材料 :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和《船舶检验证》为准,设备能力如相应证书上无明确反映,可以由船舶生产厂家提供相应证明或中国船级社提供相应证明。租赁设备证明材料:租赁协议(意向书),承诺租赁时间要求不小于 5 个月 (承诺书格式自拟),均需提供《船舶检验证》,设备能力如相应证书上无明确反映,可以由船舶生产厂家提供相应证明或中国船级社提供相应证明。同一条船舶不可用于两家投标单位,若任意两家投标单位提供船舶为同一条船舶,该船舶按不满足要求考虑。《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和《船舶检验证》需在有效期内。 注:新购船舶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供船舶检验证。

2)投标人需提供自有或租赁脱水设备(满足 不小于日处理淤泥量 500 m 3 /天或板框压滤机滤布面积不得小于2000m 2 )的相关证明文件。自有设备证明材料:以采购合同和采购发票为准,设备能力如相应证书上无明确反映,可以由生产厂家提供相应证明。租赁设备证明材料:租赁协议(意向书),承诺租赁时间要求不小于 5 个月 (承诺书格式自拟),设备能力如相应证书上无明确反映,可以由生产厂家提供相应证明。同一台设备不可用于两家投标单位,若任意两家投标单位提供设备为同一台,该设备按不满足要求考虑。

10 )其他要求: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查询到严重失信 或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固化场地需要在无锡市内; 本项目淤泥堆场需由投标人提供,堆场 除基本农田以及不能在生态红线范围内 面积不小于 20 亩地且需提供: A 、位置图及坐标; B 、与当地村委会签订的淤泥堆场意向协议。备注:投标人提供的淤泥堆场意向协议须注明签订日期。与其他投 标人提供的淤泥 堆场范围原则上不得重叠,一旦出现重叠情形,以淤泥堆场意向协议签订日期最早的作为有效协议; 如最早签订日期当日存在 2 份及以上协议同日签订的, 该日签订的协议均视为无效协议,以签 订日期 次早的协议作为有效协议;如次早签订日期当日仍存在 2 份及以上协议同日签订的,该日签订的 协议 也均视为无效协议, 以签订日期第三早的协议 作为有效协议, 以此类推。

11)拟任项目 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要求: 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在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 七、资格 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承诺函”中提供,虽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投标条件的 情形及证明材料在 “(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中提供。其中具有在建工程时符合投标 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如下:

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 手续后(附在投 标文件中 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 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 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 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 并经建设 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 负责人 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 施工总承

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

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 202 5 4 21 24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为招标文件获 取期,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 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 199 号市民 中心 12 号楼 2 CA 服务窗口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 http://ggzyjy.wuxi.gov.cn/doc/2021/04/12/3253567.shtml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登录 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http://ggzyjy.wuxi.gov.cn/fzlm/wxsslgcwsztbxt/inde x.shtml )建立、更 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电子扫描件录 入、更新 );

4.1.2 http://ggzyjy.wuxi.gov.cn/fzlm/wxsslgcwsztbxt/in dex.shtml 。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 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 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4 .2.1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 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 招投标系统。

4.2.2 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5 6 10 30 分 。逾期 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 ),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 /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 交。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 / (具体时间) /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 )组织踏勘现场, / 具体时间)在 / (投标 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 交通工具

自备, 食宿自理。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参加投标预备会的评审见第 7 条。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两阶段评标综合积分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 6894504.2

7.4 分值构成

详见招标文件。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 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 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 58.215.18.211 :2092/BidOpening/bidopenin ghallaction/hall/login 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无锡不见面开 标大厅进行签到。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滨湖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 500 3 号楼 8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510- 81173020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大道 2288号华仁逸景国际大厦5楼

人: 孙颂

话: 0510- 85886808

真: 0510- 85886808

电子邮件: 94017187@qq.com

11.备注

202 5 4 14

特别提 :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评审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系统格式里其他材料中的模块里,评标时以该扫描件为准 (诚信相关资料, 投标人 按照诚信库上传资料要求 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