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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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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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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公安局A大楼消除隐患整改工程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
智能化设备采购
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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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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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宜兴市公安局A大楼消除隐患整改工程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宜兴市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宜兴市公安局A大楼消除隐患整改工程二期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宜发改投资许[2025]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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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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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西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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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约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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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375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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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4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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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智能化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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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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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1)发包人组织验收,产品质量接受宜兴市市场监督局监督。(2)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设备性能、质量标准向发包人提供未经使用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全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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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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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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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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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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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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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2021
至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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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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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投标时须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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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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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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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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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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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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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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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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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7月04日
08:00
时至
2025年07月09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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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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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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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7月31日
8
时
4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内生成并上传电子投标文 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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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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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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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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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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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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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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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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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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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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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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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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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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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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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宜城街道紫竹东路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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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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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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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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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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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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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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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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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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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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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173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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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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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0-81717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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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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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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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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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6244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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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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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6244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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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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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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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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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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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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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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