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花桥巷汪宅保护修缮工程设计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5-03-04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东花桥巷汪宅保护修缮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东花桥巷33号
  • 规模: 本项目改造面积约为281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屋面、墙面、地面、构架的现状整修,重要构件的重点修复建筑、内部空间改造,铺装整治、绿化空间改善、水电设施更新等,东花桥巷汪宅为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本次设计招标合同估算价约135.98万元
  • 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花桥巷33号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面积约为281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屋面、墙面、地面、构架的现状整修,重要构件的重点修复建筑、内部空间改造,铺装整治、绿化空间改善、水电设施更新等,东花桥巷汪宅为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本次设计招标合同估算价约135.98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 东花桥巷汪宅保护修缮工程。服务内容:东花桥巷汪宅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包含但不仅限于根据建设单位要求进行的有关本项目的文物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配合工作。 四、本项目需配备一名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需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质(须提供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与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拟配备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五、备注: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2)本项目执行市住建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10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 东花桥巷汪宅保护修缮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花桥巷汪宅保护修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数据备[2024]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东花桥巷汪宅保护修缮工程设计 (标段)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花桥巷33号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改造面积约为281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屋面、墙面、地面、构架的现状整修,重要构件的重点修复建筑、内部空间改造,铺装整治、绿化空间改善、水电设施更新等,东花桥巷汪宅为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本次设计招标合同估算价约 135.98万元。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工期

( 日历天 )

N3205010304001658001001

东花桥巷汪宅保护修缮工程设计

东花桥巷汪宅保护修缮工程设计

135.98

45

2.4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

3.5信誉要求: /

3.6其他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设计范围:东花桥巷汪宅保护修缮工程。服务内容:东花桥巷汪宅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包含但不仅限于根据建设单位要求进行的有关本项目的文物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配合工作。

四、本项目需配备一名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需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质(须提供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与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拟配备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五、备注: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2)本项目执行市住建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详见评标办法。

(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②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5)本项目设计补偿费:中标单位不补偿,未中标的中标候选单位中,排名第二和第三名的单位各给予0.1万元经济补偿费;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6)本项目执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03-04 00:00 2025-03-10 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03-25 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szzyjy.com.cn 8086/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苏州市人民路 1430

址: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 1018 号元联大厦 10

编:

215000

编:

215131

联 系 人:

金圆、范翔

系 人:

金吴平、谭梦兰、黄建伟

话:

0512-67700617

话:

0512-65981596-8111

真:

/

真:

0512-6635262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970949374@qq.com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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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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