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甲醇下游新材料及中间体一体化技改项目)一期工程质检中心及餐厅装修项目

南通市发布时间:2024-12-02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甲醇下游新材料及中间体一体化技改项目一期工程质检中心及餐厅装修项目
  • 项目地址: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亚路以南
  • 范围: 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甲醇下游新材料及中间体一体化技改项目)一期工程质检中心及餐厅装修,具体
  • 概况: 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甲醇下游新材料及中间体一体化技改项目)一期工程质检中心及餐厅装修 四、合同估算价:859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甲醇下游新材料及中间体一体化技改项目)一期工程质检中心及餐厅装修,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13

项目详情

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 (甲醇下游新材料及中间体一体化技改项目)一期工程质检中心及餐厅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 (甲醇下游新材料及中间体一体化技改项目)一期 工程质检中心及餐厅装修项目 已由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通开发行审备 (2023)3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国有非政府性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亚路以南、海堡路以北、通达路以东

2.1.2建设规模: 装修面积约为 4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860万

2.1.4工期要求: 99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 2 2 3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 3 31

2.1.5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本工程共分为 1个标段。

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

特别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号)规定,一级建造师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截至开标当天应处于有效期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 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12 2 日至 2024 12 13 9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 截止时间

5 .1投标截止时间为: 2 024 1 2 1 3 9 30 分。

5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江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 16号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桃园路 12号中南世纪城34号楼B座2205-2207室

联系人:任工

联系人:刘牛、王殿豪、虞林华

电话: 0513-85929521

电话: 0513-89076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