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石庄镇石南社区村民住宅集中居住区监理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如皋市石庄镇石南社区村民住宅集中居住区监理项目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如皋市石庄镇石南社区
- 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约50185平方米,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65000平方米
- 范围: 2.1建设地点:如皋市石庄镇石南社区 2.2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50185平方米,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65000平方米 ; 本项目为如皋市石庄镇石南社区村民住宅集中居住区监理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8
项目详情
如皋市石庄镇石南社区村民住宅集中居住区监理项目 招 标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皋市石庄镇石南社区村民住宅集中居住区监理项目
已由
如皋市数据局
(皋数据备
[2025]784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如皋皋泰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为
如皋市石庄镇石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如皋市石庄镇石南社区村民住宅集中居住区监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如皋市石庄镇石南社区
2.2
工程
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
50185平方米,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65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如皋市石庄镇石南社区村民住宅集中居住区监理项目。
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配合结算送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水、土方、主体、装饰装修、强电、弱电、消防、给排水、污水处理、变配电、高压线防护、通风、安防技防智能化、电梯、设备材料选购、室外道路、活动场地、雨污水管网、景观、绿化、一次二次供水、燃气、供配电(红线内及红线外)、有线电视、5G信号覆盖,三网合一等),以及为满足本项目交付的其他附属工程等,也包括建设单位、招标人后期发包本项目的其他专业工程。
监理内容:
实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竣工验收(含档案资料验收)
、配合结算送审、缺陷责任期内的
全过程监理。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
2.4监理服务期: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2.5合同估算价:20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之一资质:
(1)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2)
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不超过
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乙级及以上
资质
,
联合体组成单位:具备电力工程
监理
乙级及以上
资质
。
3.3本次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0周岁(含)以内。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总监理工程师为牵头单位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房建、机电、市政、安全)也需为牵头单位提供。
3.4本次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
的要求:项目总监在如皋市外不得有在监工程,如皋市内在监工程不得超过
1个。在如皋市内有在监工程的项目总监,若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目前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材料。中标候选人若有在监工程而隐瞒的,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视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2
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5.3
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4
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变更,到岗率达到
80%以上;
3.5.5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6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7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前款
3.5.5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5年 月 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3年 月 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5.6~3.5.7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5.8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5.9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
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
,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10根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于2025年5月24日停止使用,请各投标单位按照要求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登记、完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3.6 本次招标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①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以及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③项目总监、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体现的项目总监、建筑面积内容不一致的,所提供的业绩若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以监理合同为准。
④不接受项目总监变更过的业绩。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
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9监理单位需具备常规检测、监理必备的设备。
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中标后,中标单位组建的监理组成员要求如下表所示:
|
序
号
|
岗
位
|
职
称
(资质)要求
|
备
注
|
|
1
|
专
业
监
理
工程师
|
①
房屋建筑
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 ②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③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
④电力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⑤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
。
所
有的专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a.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
程
师;
b.具有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
合
格证书;
c.具有省级监理工程师考试
合
格证书
(有效期内)。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龄
均需在
60
周岁(含)以内
。
|
注
:
1
.本表所列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其他监理
人
员
岗位数量及职称
(资质) 要求,非投标时资
格
要求,
仅作为监理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响应的内容
。
2.
中标后,中标单位在签订监理合同前须向招标
人
提供本表所列岗位人员的相关资料,包括劳动合同、养老保险
(
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已退休的提供退休证
。
3.
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审核确认后,双方签订监理合同。
4.
中标后
监理组成员不得再承接其他监理项
目
。
5.本次招标对常驻监理班子的要求:至少6人常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不少于
2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
2人,具体专业按照项目进度计划要求及招标人要求投入),监理员
不少于
3人必须常驻项目现场,须接受招标人各种形式的考勤及抽查(包括但不限于签到、打卡、视频、录像等各种形式);总监及常驻现场监理班子成员,每天3次打卡,
每天不少于
8
小时
;
每周在场不少于
5
天,
每周不少于
40小时。非常驻监理班子成员必须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及招标人要求及时投入(人员投入时间及投入后日常考核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
6.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可兼任监理员。
|
|
2
|
监理员
|
监理员不少于
3
人,具有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年龄
60
周岁(含)以内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
11
月
27
日至
2025年
12
月
18
日
9时00分
;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
标人使用
“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6. 投标
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
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皋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话:
18012275995
建设单位:如皋市石庄镇石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如皋市
石庄镇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话:
18306276125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健康路
1号兴业银行4楼
联系人:朱轶群
电话:
18262505354
2025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