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无锡市港口岸线集约高效利用评价和港口经营红黄灰榜信用分级抽检项目
- 范围: 无锡市港口岸线集约高效利用评价和港口经营“红黄灰榜”信用分级抽检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①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同时按照《无锡市港口经营“红黄灰榜”信用分级监管制度(试行)》有关要求,汇总形成2023年度无锡市港口岸线利用评价报告,推动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②对无锡市30%的港口经营企业开展“红黄灰榜”信用分级抽检工作,促进无锡市港口整体提质增效,开展无锡市港口岸线集约高效利用评价和港口经营“红黄灰榜”信用分级抽检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11
项目详情
无锡市港口岸线集约高效利用评价和港口经营 “红黄灰榜”信用分级
抽检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无锡市港口岸线集约高效利用评价和港口经营 “红黄灰榜”信用分级抽检项目已 经上级部门 批准 , 招标人为 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 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现 对 无锡市港口岸线集约高效利用评价和港口经营 “红黄灰榜”信用分级抽检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无锡市港口岸线集约高效利用评价和港口经营 “红黄灰榜”信用分级抽检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①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同时按照《无锡市港口经营“红黄灰榜”信用分级监管制度(试行)》有关要求,汇总形成 2023 年度无锡市港口岸线利用评价报告,推动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②对无锡市 30% 的港口经营企业开展“红黄灰榜”信用分级抽检工作,促进无锡市港口整体提质增效,开展无锡市港口岸线集约高效利用评价和港口经营“红黄灰榜”信用分级抽检。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25日。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
( 1 )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中显示);
( 2)业绩要求:投标人 20 1 9年1月1日(以 交 /竣工 日期 为准)至今至少 完成过 1项水运工程类咨询服务项目;
( 3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 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且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 2024 年 3 月 -2024 年 5 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 4 )信誉要求:
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 投标人在 江苏省公路水 运 建设市场信用 评价为 “C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5 .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 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无锡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无锡市运河东路 128 号
电 话: 0510- 82816016
联 系 人:刘立
招标代理: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 1060 号中翔金融大厦 9005 室
电 话: 0512-67599004
联系人: 孙靓靓、马银霞
邮 箱 : xczxsz@126.com
8 、 其他
( 1 ) 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1 日 17:00 。
( 2 )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 4 年 7 月 25 日 1 0 时 0 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7 月 25 日 10 时 3 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地址:无锡市观山路 199 号 12 号楼 2 楼) 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 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4 )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 2020 〕 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 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