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备河贯通工程(桑木大道至东郊人工湖)施工标招标公告

泰州市发布时间:2024-08-09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战备河贯通工程桑木大道至东郊人工湖施工标
  • 项目地址: 姚王街道,西起桑木大道,东至东郊人工湖
  • 规模: 3 /s;新建人行桥2座;同步实施河道清淤、绿化等附属工程
  • 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姚王街道,西起桑木大道,东至东郊人工湖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04

项目详情

战备河贯通工程(桑木大道至东郊人工湖)施工标

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TX-ZBHGT-2024-S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战备河贯通工程(桑木大道至东郊人工湖) 已由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战备河贯通工程(桑木大道至东郊人工湖)初步设计的批复》(泰发改投〔2024〕213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泰兴市工程集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战备河贯通工程(桑木大道至东郊人工湖)施工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姚王街道,西起桑木大道,东至东郊人工湖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河道贯通工程,主要实施开挖河道,总长约158m,并新建河道挡墙驳岸约317m;新建泵站1座,规模2m 3 /s;新建人行桥2座;同步实施河道清淤、绿化等附属工程。总投资金额621.6万元,总工期150日历天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分一个标段实施;主要实施开挖河道,总长约158m,并新建河道挡墙驳岸约317m;新建泵站1座,规模2m 3 /s;新建人行桥2座;同步实施河道清淤、绿化等附属工程。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5200079.96元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计划2024年9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5年2月6日完成全部合同工程。

2.5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进场后向承包人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含应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将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已完合同工程价款的80%;工程量完成80%时付至已完合同工程价款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合同工程价款的80%;完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0%,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100%。(进度款的拨付按照监理审核结果为准,已拨付的人工费用在每次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减;预付款在每次进度款支付时分批扣还,第一次付款时扣还30%,第二次付款时扣还30%,第三次付款时扣还40%。)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付款资料(须包含工人实名制管理台账),以便发包人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按月及时足额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拨付人工费用。如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使用完毕,则发包人将根据相关规定按月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19 1 1 日(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250 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附签名表 三者缺一不可(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与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8)其他人员要求: 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1)其他要求: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年8月17日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理数字证书( 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9100/OP/login.aspx) 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 登录 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

aspx ,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 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 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购买招标文件

4.2.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2.2 招标文件售价 0 ,售后不退。

4.3 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9 4 9 0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 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 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 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 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 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 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 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 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期间任意连续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4. 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 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6.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7.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 —评标基准价;

T —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96%、97%、98%,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 —投标人有效报价(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首先剔除低于控制价8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0个时,B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控制价85%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本工程控制价: 5200079.96 元;最高投标限价: 4576070.36 元。

7.4 分值构成

  1. 施工组织设计 A 10 分; 2. 项目管理机构 B 6 分; 3. 投标报价 C 84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A

10

1

标准化工地建设

3

1. 项目部建设、工场布置、施工道路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2.施工期降、排水方案可行,排水设备选型、数量确定有详细分析、计算,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3. 施工围堰填筑与拆除方案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2

施工进度计划、工期

2

1. 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和网络图,关键路径准确、清晰,工程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序分解详细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可靠,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2. 编制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方案合理,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投入有保障,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3

资源配置计划

1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4

质量管理

1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组织有保障,创建优良工程措施合理,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5

施工技术方案

3

①对施工区域环境、地形、水文等分析正确全面(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本标段河道贯通工程施工方案科学合理(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③本标段挡墙 、泵站、人行桥工程施工 方案科学合理(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2)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人员图像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不得出现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文档边框、底纹、阴影、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出现以上标记的有一处扣1分,该评分项扣完为止。

(4)施工组织设计要有针对性;建议使用A4页面,行距使用1.5倍行距,字体使用宋体,字号使用小四,页数不超过80页。

项目管理机构B

6

1

项目经理业绩

2

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含)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得2分;

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不含)以下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得1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附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本项最多得2分。

(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得分)

注: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2

管理人员配备

4

1 、项目经理为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多得1分;

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配备齐全(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得1分,不齐全本项不得分

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兼任,否则不得分。

投标报价C

84

1

投标报价

84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84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84分基础上扣1分;

每低1%,在84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8. 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模块”,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9. 发布公告媒

本招标公告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 中国招投标网 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工程集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泰兴市永信大厦 1 306

联系人:顾女士

话: 0523-80870119

招标代理:江苏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 泰兴市文昌东路 29 号(永信大厦四楼)

联系人: 茅莘

电话: 0523-87766859

电子邮件: 14162334@qq.com

11. 备注

11.1 、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1.2 、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1.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