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北运河(东青河~走马塘段)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锡北运河东青河走马塘段整治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锡北运河
- 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锡北运河(东青河~走马塘段)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2.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为:主河道疏浚4.81千米(含与常熟共线段0.37千米),支河疏浚3.55千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13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锡北运河(东青河~走马塘段)整治工程 已由 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许可〔2024〕281号文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 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配套 ,项目法人为 无锡市基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无锡市基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法人)、 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锡北运河(东青河~走马塘段)整治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锡北运河(东青河 ~ 走马塘段)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2.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为:主河道疏浚4.81千米(含与常熟共线段0.37千米),支河疏浚3.55千米。防洪达标建设0.23千米,新建护岸4.74千米等。本工程堤防级别为3级。本项目概算总投资4034万元。
招标范围为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锡北运河(东青河~走马塘段)整治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招标图纸和第三卷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 6 章工程量清单。
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2本次招标对应的投资金额: 3132 万元。
2.3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4个月(420日历天 ),工程计划于2024年11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6年1月24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 。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年10月1日 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 1500万元 (含 清淤量7万m3及以上 )的 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
注: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的时间和工程量以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注明的时间和工程量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7月~2024年9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7月~2024年9月的社保证明。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
(10) 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
(11)其他要求: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 网站 、“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 2024 年 11 月 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7日13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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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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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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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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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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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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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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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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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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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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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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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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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主要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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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其他要求1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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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出具的2024年7月(含)~2024年9月(含)之间,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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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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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包人资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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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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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 ×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 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其余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
1、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3 、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最高投标限价: 3131.6989 万元(含暂列金额)。
7.4 分值构成:见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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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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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投标报价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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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75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招标公告。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5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个百分点扣1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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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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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工组织设计 |
20 |
暗标: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包括附表)编制内容不超过 200 页(含 200 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 0.1 分,最多扣 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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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
5 |
(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满分1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 (2)总体概述:对工程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过程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阐述,全面详细,满分1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 (3)清淤施工工艺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满分1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 (4)新建护岸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满分1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 (5)护岸加固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满分1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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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
4 |
(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无明显瑕疵,满分2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 (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满分2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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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
3 |
(1)编制施工进度网络图且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 (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得1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 (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得1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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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
2 |
(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 (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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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
4 |
(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措施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2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 (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无明显瑕疵,得2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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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
2 |
(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满分1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 (2)环境保护制度完善,措施可行,满分1分。有明显瑕疵的,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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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其它因素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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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
3 |
拟任项目经理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完)工时间为准),单项合同价 ≥ 1500 万元 (含 清淤量7万m3及以上 )的水利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担任项目经理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的时间和工程量以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注明的时间和工程量为准。有一个得 3分, 最高得3分。 注: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还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予以明确,否则该人员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上述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名称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经理业绩与资格条件业绩要求不得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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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经理资历 |
2 |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员工) 具有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的社会保险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要求。 |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无锡市锡山区水利局,电话: 0510-88258690
弃土场由投标人提供,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基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二泉东路 28 号、无锡市锡山区华夏南路 1 号
联系人:浦丹红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18 号 1 号楼 6 楼
联系人: 王女士、肖女士、许女士
电话: 025-86338425
传真: 025-86338777
邮箱: 350708114@qq.com
11. 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