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江淮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二次)资格后审公告(重发公告第1次)
- 项目名称: 海安市江淮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位于海安市城区范围内,整体沿通扬运河,西起通榆路,南至328国道
- 规模: 海安市江淮路改造工程,江淮路西起通榆路,南至328国道
- 概况: 2.1项目地点:位于海安市城区范围内,整体沿通扬运河,西起通榆路,南至328国道; 2.2项目规模及内容:海安市江淮路改造工程,江淮路西起通榆路,南至328国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2-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19
项目详情
海安市江淮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安市江淮路改造工程
已经
相关部门批准
建设,
项目业主为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位于海安市城区范围内,整体沿通扬运河,西起通榆路,南至328国道;
2.2项目规模及内容:海安市江淮路改造工程,江淮路西起通榆路,南至328国道。道路全长约4000米,规划道路宽度为24米。道路整体沿通扬运河设置,道路等级为次干路。以单幅路、三幅路为主,机动车道宜设置为双向4车道或双向6车道。项目总投资约135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建设费用约为9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海安市江淮路改造工程的勘察、设计以及项目实施各阶段与设计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勘察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开展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的工程勘察,并提供相关勘察报告;提供各类勘测定界图、拐点坐标表、地形电子数据;提供施工图设计及编制预算工程量所涉及的所有数据等。②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效果图、PPT等)、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防洪影响评价等报告、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建设全过程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道路设计含道路、桥涵、雨污水管道、绿化、交安设施、强弱电(由设计单位统稿出图)、照明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涉及所有专业工程的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技术服务,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技术资料及各阶段评审费用等。后续技术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安排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2.
4合同估算价:180.00万元。
2.
5
质量标准:提
供符合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成果文件。
2.6服务期限:自本项目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止。
勘察设计总周期:
125日历天。签订委托合同后15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含效果图、PPT等);方案设计文件通过招标人确认后15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通过评审后2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和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可行报告通过评审后3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文件通过评审后45日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他任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各阶段文本形成之前,须充分与发包人进行沟通、会商,设计单位需留足修改、完善的时间。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需同时具备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项: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须
具有
市政专业工程师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注:市政专业工程师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须为道路
),职称证上无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所学专业须为道路。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1)20
2
3年
02
月
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2)2024年
02
月
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以开标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4)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如有);b、
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
c、投标人承诺函;d、投标人承诺书;e、
关于本项目的承诺函。
(
5)合同签订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约定时间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共同参加合同签订。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需同时具备道路工程
、
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
2
月
25
日到
2025
年
0
3
月
1
9
日
09
时
0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
3
月
1
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8
.
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票决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2
详细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分
)
|
经济标(投标报价):
30
分
技术标(设计文件)
:
54
分
综合标(企业资信):
16
分
|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满分
3
0
分)
|
投标报价
(满分
3
0
分)
|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费率为所设计项目经财政评审的工程施工最高投标价的
2.0%,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制费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费率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小数,超过位数的为无效标。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费率算术平均值为
A【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有效投标文件家数≥10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投标报价费率和二个最低投标报价费率后计算算术平均值A;若7≤有效投标文件家数<10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费率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费率后计算算术平均值A。】
评标基准费率
C=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费率的相应扣减得分。说明:
1.评标费率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费率。;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费率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调整;
3.评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差(即评标费率减评标基准费率),每增加0.01个百分点扣0.3分,每减少0.01个百分点扣0.1分,不足0.01个百分点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基准费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第四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2
|
技术标(设计文件,满分
54分,暗标)
|
1.设计总说明
(满分
6分)
|
(
1)设计说明对项目解读、理解是否充分、深刻,描述是否清晰、完整、严谨、合理;
(
2)从拟建项目现状调研、前期调查、资料收集及整理等方面反映出的建设情况及相关认识程度进行对比评分;
(
3)对本项目的认识理解程度、工作重点和难点、总体设计思路的分析进行综合评分。
评分等级:优秀,得
4.8-6分;良好,得3.6-4.8分;一般,得2.4-3.6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2.设计总体构思(满分12分)
|
(
1)设计总体构思理念是否合理先进;是否满足市区、片区发展需要;
(
2)设计思路、建设程序和期限等的文字说明是否全面、合理、可行。
评分等级:
优秀
,
得
9.6
-
12
分
;
良好
,
得
7.2
-
9.6
分
;
一般
,
得
4.8
-
7.2
分
;
未提供者不得分
。
|
||
|
3.设计成果的适用性(满分24分)
|
提供各专业设计图(
PPT等形式的设计成果),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
1)道路平纵面线形、断面布设、路基路面等方面;
(
2)桥型结构、跨径布置、对水系影响情况等方面;
(
3)排水工程、杆线入地、管(杆)线综合布设、施工期间的临时迁改方案等方面;
(
4
)
交通组织、交叉口渠化、交安设施、监控设施方案等方面;
道路范围内绿化、照明亮化及路侧绿化方案等方面
;
(
5
)沟塘整治、河道清淤、生态护坡、河坡绿化
等方面。
评分等级:优秀,得
19.2-24分;良好,得14.4-19.2分;一般,得9.6-14.4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
4.造价控制(满分4分)
|
( 1)估算齐全且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造价控制措施完备、合理;(2)采用有效措施降低工程造价,倾向于方案合理、全面、准确且估算造价低的设计方案。 评分等级:优秀,得 3.2-4分;良好,得2.4-3.2分;一般,得 1.6-2.4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
5.
进度计划、设计质量、后续服务及保证措施
(满分
4分)
|
(
1
)设计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是否严谨科学,满足各阶段设计要求及设计工期承诺要求;
(
2
)设计质量、进度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工程施工期间设计人员的安排是否完善;
(
3
)细化勘察工作质量、进度保证措施,思路是否非常清晰、分析问题是否到位;
评分等级:优秀,得
3.2-4分;良好,得2.4-3.2分;一般,得 1.6-2.4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
6.合理化建议(满分4分)
|
(
1
)结合项目背景、周边条件,是否提出了人性化、合理化的建议并融入设计方案中;
(
2
)其他对本工程设计相关要点等各方面的建议是否合理、安全,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评分等级:优秀,得
3.2-4分;良好,得2.4-3.2分;一般,得 1.6-2.4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
注:
1.技术标(设计文件)采用暗标评审,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专有标记等,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2.设计文件采用A3纸幅,总篇幅(含封底、封面)不超过80页。本项目投标人的设计文件,可保存为PDF格式。
3
.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设计文件)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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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标(
16分)
|
1.项目组人员配备(满分10分)
|
(
1)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的得2分;
(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2分;
(
3)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
(
4)桥梁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
5)景观绿化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景观或风景园林或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
注:须提供上述所需证书的扫描件,无扫描件不得分;职称证上无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同一人员有多个注册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且不得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按最高分计。上述人员的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
|
2.企业获奖
(满分2分)
|
2020年
2
月
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由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
①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时间为准,须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
②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
③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奖项。
|
||
|
3.企业业绩(满分4分)
|
2020年
2
月
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市政工程(市政工程至少包含道路或桥梁设计内容)总投资150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项目,每提供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设计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设计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均不能体现投资额的,则还须另出具该工程的相关批复文件或经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
②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
||
8.3定标办法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进入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
8.3.1
组建定标委员会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
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
招标人建立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小组由三人组成。监督小组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但不就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定标。
定标委员会成员、监督小组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8.3.2
确定拟定中标人
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定标委员会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原则采用票决定标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拟定中标人。
(
1)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
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2)定标标准: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投票决定。定标标准为:
①
设计成果与设计任务书的切合度;
②
设计成果的完整性、实用性、经济性;
③
设计成果中各项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
④
企业资质、过往类似工程业绩及获得的荣誉;
⑤ 价格因素。
9
.
其他事项
(
1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60万元整。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
2
)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
)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
4
)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王晶森
,相关负责人:
刘若琛
。
10
.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城中坝南路
12号 地址:
海安市安平中路
59
号翠竹园
26
幢
301
室
邮编:
226600 邮编:226600
联系人:刘若琛
联系人:付萌萌
电话:
0513-88869670 电话:0513-88962600,15962766671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
电话:
4008503300
驻场服务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飞翔
联系电话:
15240580971
海安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
12345热线、0513-81868395 邮箱:hafgw991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