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泰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泰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工程勘察
- 项目地址: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
- 规模: 占地面积165亩,建设用地124亩,总建筑面积为8.32万平方米。2.3工期要求:15日历天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2-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2-20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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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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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A32120118860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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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泰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泰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 已经由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泰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泰发改发[2023]20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为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泰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工程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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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地点: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新港大道西侧、田许公路东侧、港城东路北侧、春港东路南侧
2.2工程规模:
占地面积165亩,建设用地124亩,总建筑面积为8.32万平方米。
2.3工期要求:
15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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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付款方式: 全部勘察工作结束并出具书面正式勘察报告且施工图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上述款项付款前勘察人均须先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上述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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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含)以上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3.5 ?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3 年 8 月- 2024 年 1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证明。 3.6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3.7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 2 )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7、3.8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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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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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2月06日00时00分至2024年02月20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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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截止时间 | |||||||||||||||||||||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14时30分 | |||||||||||||||||||||
| 6.评标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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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是否评定分离: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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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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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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