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中储粮连云港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 规模: 本期新建粮食仓库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包括28座浅圆仓、1座平房仓及生产附属设施等; 2.1.3最高投标限价:404722551.4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 范围: 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上限为最高评标价;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Δ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B值抽取方法:(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说明:1)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金额为17720817.21元。2)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2.1.2建设规模:本期新建粮食仓库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包括28座浅圆仓、1座平房仓及生产附属设施等; 2.1.3最高投标限价:404722551.4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0-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31
项目详情
中储粮(连云港)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 工总承包
招 标 公告
一、招 标 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储粮(连云港)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 已由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以 《关于 2024 年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中储粮〔 2023 〕 18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储粮(连云港)储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补助和自有资金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中储粮(连云港)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2.1.2 建设规模:本期新建粮食仓库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包括 28 座浅圆仓、 1 座平房仓及生产附属设施等;
2.1.3 最高投标限价: 404722551.4 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1.4 工期要求: 4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4 年 12 月 1 日,计划竣工时间: 2026 年 3 月 6 日;具体工期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其中主体结构需在 350 日历天内完成,具备移交机电设备安装条件;
2.1.5 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 招标范围: 新建粮食 仓库 及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等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 工 程 采 用 资 格 后 审 方 式 , 投 标 人 应 具 备 的 资 格 要 求 如 下 :
3. 1 投 标 人 具 有 独 立 签 订 合 同 的 能 力 , 具 备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建筑工程专业 一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 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3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 2024 年 04 月- 2024 年 09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 4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中建设单位签署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在 16 万吨(含)以上或 21 万立方米(含)以上仓容的钢筋混凝土筒仓(包括但不限于立筒仓、浅圆仓、大直径筒仓、散装煤筒仓、散装水泥筒仓等)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 )投标书中必须提供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醒目标注) ,业绩信息以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书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书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单位盖章。若以上材料不能完整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应提供能够 直接体现(醒目标注) 对应业绩信息的工程竣工图纸(带设计章、审图章)。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数据等级” C 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能反映 ① 网站名称; ② 工程名称; ③ 中标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 ④ 数据等级。
3 )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如经核实伪造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废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 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5 ) 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
( 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 2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 2013 ) 508 号文、连建发〔 2021 〕 338 号、苏建招函〔 2017 〕 312 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 3 年内)、法定代表人( 5 年内)、项目负责人( 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3 )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 〕第 6 号、连建发〔 2019 〕 182 号、苏建招办〔 2022 〕 2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在不合格状态。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 4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4 年 04 月至 2024 年 09 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执行连建发〔 2021 〕 336 号文。
( 5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 2017 〕 236 号文、苏建建管〔 2016 〕 214 号、苏建函建管〔 2022 〕 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 6 )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 2018 〕 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 2021 〕 336 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及“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 7 )投标人须作出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的承诺,费用按照省住建厅公告〔 2019 〕 19 号文执行。(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注:依据苏建招〔 2015 〕 6 号 , 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并更新自身诚信库资料(有效的且是最新的),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增项、延续等相关的所有内容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更新不及时、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 2023 〕 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上传于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 8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最新《中储粮系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在上述名单内的单位如参与本次招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 2024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 江苏 CA 数字证书 ” 登录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 评标入围
7.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1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 2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3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4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 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本次招标选择的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2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 3 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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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82 分; 施工组织设计: 16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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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 、评标方式: R 定量评审 2 、评审因素: R 施工组织设计; R 投标人业绩; R 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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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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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 R 是□否 竞争性判断方式:由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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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 〔 2017 〕 1 号文、苏建招办 〔 2017 〕 7 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方法五: ABC 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 ( A × 50% + B × 30% + C × 20% )× K A= 最高投标限价× (100% -下浮率 Δ ) ; B= 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 C 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 B 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参与见证 B 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 B 值抽取结果; C= 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70% 与最高投标限价× 30% 之和下浮 25% 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 值取值范围: 95% 、 95.5% 、 96% 、 96.5% 、 97% 、 97.5% 、 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Δ 值取值范围: 6% 、 7% 、 8% 、 9% 、 10% 、 11% 、 12%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 值抽取方法: ( 1 )若评标价在 A 值的 95% (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 B 值抽取范围; ( 2 )若在 A 值的 95%-92%( 含 ) 、 92%-89%( 含 ) 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 A 值的 89% 以下至规定范围内( C 值以上,不含 C 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 值抽取范围; ( 3 )若均不在 A 值的 95%-92%( 含 ) 、 92%-89%( 含 ) 范围内,则将 A 值的 89% 以下至规定范围内 (C 值以上,不含 C 值 ) 的评标价作为 B 值抽取范围; ( 4 )若以上( 2 )、( 3 )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 A 值的 95%( 及以上 ) 范围内的评标价 (C 值以上,不含 C 值 ) 作为 B 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 B 值。 说明: 1 )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金额为 17720817.21 元。 2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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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82 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 扣 0.6 分,每高 1% 扣 0.9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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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1 6 分) |
1. 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 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4.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投标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如下: 1 )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 2 )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所有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 ( 黑色 ) ,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 ( 黑色 ) 。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3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 1 页的,扣 £ 0.01 R 0.0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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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分值 |
页数 要求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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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
2 分 |
2-5 页 |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主要分部施工方法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是否存在创新及是否科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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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2 分 |
2-4 页 |
针对项目现场实际,施工总平面布置、临时设施和临时道路计划是否科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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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2 分 |
5-10 页 |
施工工艺、方法、材料、劳动力、机械设备、技术等方面是否有具体保障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完善地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以达到有效控制工期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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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2 分 |
8-10 页 |
施工项目是否配备专门的质量、安全管理队伍和完善制度;主要工序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和手段是否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标准要求;现场人员和设备防火、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得力;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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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2 分 |
6-12 页 |
劳动力安排计划是否经济合理并能够保持高效施工;投入的机械、设备、机具和施工材料是否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进场时间是否满足实际需要;材料是否属于绿色环保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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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3 分 |
15-28 页 |
针对本项目危险性较大部分工程是否有清晰的认识和明确的表述;工程施工的关键技术、工艺、实施的重点和难点保障方案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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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3 分 |
6-15 页 |
施工中是否使用了新技术、采用了新产品、主动提供了新材料,且上述应用对比设计方案更优良、更有利于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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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2分) |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中建设单位签署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24000 万元的工业建(构)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工业建(构)筑物分类标准按《建筑工程分类标准》 GB/T 50841-2013 划分】。有 1 个 0.5 分,满分 2 分。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 )投标书中必须提供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醒目标注) ,业绩信息以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书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书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单位盖章。 2 )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如经核实伪造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废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 ) 类似业绩金额的认定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其余任何补充合同、工程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金额认定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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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 )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 2 )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所有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 ( 黑色 ) ,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 ( 黑色 ) 。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9.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 ”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储粮(连云港)储备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18936980468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
代理机构联系人: 谭工、张工、赵工、胡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10-88354433-290 、 302 、 468
电子邮箱账号: tanhaifeng@gxzb.com.cn
特别提醒:
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纸质投标文件中应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表 09 )),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4 份。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 ”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暗标内容除外)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大厅 CFCA 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 [ 国信 CA] 窗口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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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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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点软件 |
黄桂松 (造价) |
15896100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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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本地 技术支持 |
0518-85861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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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 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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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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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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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 名称: CFCA |
孙丽丽 |
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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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立珍 |
17751872787 (微信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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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
400166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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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 名称:国信 CA |
周梦雪 |
15298603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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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飞 |
18261319191 |
|
|
客服电话 |
4000251010 |
中储粮系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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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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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市八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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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津市小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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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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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津金宇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天津宇昊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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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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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福建章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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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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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山东高阳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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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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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新疆新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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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新疆准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昌吉州建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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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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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阜阳市大地建设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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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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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智信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