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鹿口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2)

徐州市发布时间:2025-02-26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沛县鹿口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2-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04

项目详情

沛县鹿口河治理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编制服务 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沛县水务局 实施的 沛县鹿口河治理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编制服务 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资金 , 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沛县天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项目需求

完成 沛县鹿口河治理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编制工作并配合项目责任主体报 主管部门审批,取得 环评审批文件

预算金额:

采购预算为 批复的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环评费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含各种评审费)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对中标价格另行调整。

四、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25个工作日完成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批工作并取得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五、 工作内容

1、总体要求 提交的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业主提出的要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取得具有审批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报告的批复意见。

2、编制要求:

2.1. 编制要格式规范、逻辑层次清晰、语言准确精练、图文字表格要相符;内容要涵盖全面;研究要涉及多个学科,综合运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静态描述和动态分析相 结合等多种方法,既要体现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又要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2.2. 完成的成果文件应具备及时、清晰的结论,能为后期决策提供准确信息。

2.3. 完成的成果文件须满足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同时完成的成果文件应达到相关规定的深度。

2.4. 在整个项目完成过程中,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严格管理,未经采购人许可禁止对外发布。

3、提交成果

完成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并协助取得具有审批权限的关于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供应商所提供的编制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必须签暑齐全,图文清楚, 图面清晰,完整齐全。文字为 doc 格式,电子文件 1 套,纸质文件 5 套。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

2 、项目负责人 应持有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具有 高级 以上职称。(专业认定以毕业证显示专业或职称证显示专业为准)

3 、企业信誉要求 : 企业未处于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3 年具有 3项以上 同类型 环评编制 业绩(以合同为准)。

5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 银行电汇 (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银行电子保函、 ?银行书面保函、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 保险机构电子保函、 ? 担保机构电子保单、 ? 保险机构书面保函、 ? 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元整;

收款人: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开户账号: 070667869112010007750000003886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 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 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 (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 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 (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函、担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 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 (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 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 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 “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 (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 5 2 25 日至 202 5 3 4 日。

(1)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 址: 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

) ,于 202 5 3 4 17 时 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 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因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 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 5 2 26 9 时 00 分至202 5 3 4 17 时 00 分。 (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如未在报名时间内支付,将无法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且报名失败)。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3 20 09 30 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采用远程 “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参与开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十、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10、评标标准和方法。

十一、( 1)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jsggzy.jszwfw.gov.cn/ )上发布。

十三、 招标人: 沛县水务局

联系人: 耿智 电话: 19155446607

地址:沛县沛公路 2号行政中心

十四、 招标代理机构:沛县天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格林春天北门孟桥社区三楼

联系人:徐玉玉 电话: 18751539991

202 5 2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