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XQ202407004-X03]无锡高新生态工业园建设项目监理

无锡市发布时间:2024-11-1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无锡高新生态工业园建设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路南侧
  • 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4844.6平方米,拟建设5栋生产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59577.21平方米,总投资约34785万元。其中A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7118.3平方米,拟建设4栋生产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46358.9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5598.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60.00平方米,总投资约27575万元;B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726.3平方米,拟建设1栋生产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13218.3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2612.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05.95平方米,总投资约7210万元。最大层数4层,最大单跨跨度12米,单体最大高度23.8米。建安造价金额(不含设备费)约23780万元
  • 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设计、施工内容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工程(包括水电安装、消防、智能化、供配电等)、装饰、幕墙、电梯、室外市政工程、景观绿化、海绵城市、亮化、标识标牌以及其他配套等工程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18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无锡高新生态工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高新生态工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无锡高新生态工业园建设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新行审投备[2024]36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高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高新区城市建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路南侧、朱家浜北侧、鸿运路西侧、经十南路东侧
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4844.6平方米,拟建设5栋生产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59577.21平方米,总投资约34785万元。其中A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7118.3平方米,拟建设4栋生产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46358.9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5598.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60.00平方米,总投资约27575万元;B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726.3平方米,拟建设1栋生产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13218.3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2612.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05.95平方米,总投资约7210万元。最大层数4层,最大单跨跨度12米,单体最大高度23.8米。建安造价金额(不含设备费)约23780万元。
计划监理期限: 608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260.0 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设计、施工内容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工程(包括水电安装、消防、智能化、供配电等)、装饰、幕墙、电梯、室外市政工程、景观绿化、海绵城市、亮化、标识标牌以及其他配套等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财务要求: 2021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2) ①在投标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2024年07月~2024年09月缴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7月~2024年09月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监理机构最少配置人数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4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到岗。各专业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均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07月~2024年09月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7月~2024年09月连续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是(是否要求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11日 17:00 时至 2024年11月18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04日 9 30 分,地点为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高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业主)、无锡市高新区城市建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6号汇融商务广场G栋(2号楼)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4栋803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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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陆凌艺
联系人:
赵泓铂、罗庆斌
电话:
051085213961
电话:
0510-8370788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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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80454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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