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东部片区生态环境整治与综合提升工程四标段(沈周文化园EPC)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4-09-05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东部片区生态环境整治与综合提升工程四标段沈周文化园
  • 项目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沈周村西笺字圩,思贤路8号
  • 规模: 本项目为沈周文化园提升工程,总体景观提升面积约53885平方米,其中包含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沈周村西笺字圩,思贤路8号;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沈周文化园提升工程,总体景观提升面积约53885平方米,其中包含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2.2.1勘察设计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含文物保护单位)的工程岩土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等(按甲方要求 ; 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含文物保护单位)的施工及管理,以及本段范围内的施工前期(含通电通路通水及土地平整)、文物保护(含文物本体及相关牌坊、走道、碑亭、平台、景观绿化等)、园内及周边总体环境提升(含石牌坊、景观石桥、园路铺装、景观亭轩、景观驳岸、绿化及相关配套等)等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涉及的所有工程施工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11

项目详情

苏州市相城区东部片区生态环境整治与综合提升工程四标段(沈周文化园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市相城区东部片区生态环境整治与综合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审投备 [202 4 ] 124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相城绿融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州市相城区东部片区生态环境整治与综合提升工程四标段(沈周文化园 EPC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 “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 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 “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 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 阳澄湖镇沈周村西笺字圩,思贤路 8

2.1.2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沈周文化园提升工程,总体景观提升面积 5388 5 平方米,其中包含 1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1.3 合同估算价: 2313.8328 万元

2.1.4 总期限要求: 180 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2 4 11 20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 5 01 19 日;

工程 竣工 日期: 202 5 05 18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其中勘察工作与设计同步交叉进行。 项目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1.5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2.2.1 勘察 设计内容及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含文物保护单位)的工程岩土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等(按甲方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 文物保护(含文物本体及相关牌坊、走道、碑亭、平台、景观绿化等)、园内及周边总体环境提升(含石牌坊、景观石桥、园路铺装、景观亭轩、景观驳岸、绿化及相关配套等)的 所有设计 (含送审申报和相关配合工作) 及技术评估

2.2.2 施工 (含采购) 内容 及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 (含文物保护单位) 的施工及管理,以及本段范围内的施工前期(含 通电通路通水 及土地平整 )、 文物保护(含文物本体及相关牌坊、走道、碑亭、平台、景观绿化等)、园内及周边总体环境提升(含石牌坊、景观石桥、园路铺装、景观亭轩、景观驳岸、绿化及相关配套等)等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涉及的所有工程施工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 工作 ,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项目整体联调、联试,提供相关工作及设备操作流程、手册,配合提供相关培训服务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需完成的所有相关审批、报批报验、建设项目档案归档( 工程声像档案(采集摄录、编制归档)、工程数字化电子档案(整理著录、编制归档)、工程纸质档案(资料整理、立卷归档)、 竣工验收备案归档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 资格 条件: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 设计资质要求: 风景园林工程专项 设计 甲级 或工程设计综合 甲级 资质

2 施工资质要求: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 勘察资质要求: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甲级或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资质

3.2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 具有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或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

2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4 )如为联合体申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申请人拟派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 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 )工程总承包 EPC 业绩要求: 20 21 09 01 日至今承担过 单项合同 工程造价金额 8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 EPC 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 )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20 21 09 01 日至今承担过 单项合同 工程造价金额 8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 负责人;

3 )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20 21 09 01 日至今承担过 单项合同 工程造价金额 8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 (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 工程总承包 EPC 和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 或直接发包证明 、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 或直接发包证明 为准;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 如有 、设计合同 时间 、金额均 以设计合同为准,如 上述材料 不能体现 工程造价金额 的需提供 其他 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业绩 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 其他要求:

1 拟派项目组人员要求如下,未满足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a. 设计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b. 施工项目负责人需符合苏园规字 [20 12 ]2 号文件规定可承揽工程造价在 1200 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1 、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 )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 2 )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 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 )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 10 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2 、业绩要求:近 4 年承担过 2 个工程造价在 600 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 1 个工程造价在 800 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c. 勘察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d. 项目组成员中需配备 1 名人员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

e. 项目组成员中需配备 1 名人员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证书

2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23 号)

3 )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 资格预审文件及其附件 ),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 )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 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6 本项目涉及的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职称证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园林绿化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认证的职称证默认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按照评审表或学历证上的专业认定

7 )本项目涉及的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 ”和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均以“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相应证书为准。

3.5 申请人不得有 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下列要求,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 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2 联合体牵头人须 为负责承担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内容的施工单位;

3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派遣并为牵头方在职员工,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需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4 联合体各方均应按要求提供符合规定 要求 所有 相关材料。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定标)办法

5.1 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定标办法采用 票决法

5.2 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超过 3 家(不含)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 3 家或 5 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①有效投标人为 4 6 家(含 4 家和 6 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3 家;②有效投标人大于 6 家(不含)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5 家。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 3 家(含)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直接按评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对有效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具体 标准和方法 详见 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 4 09 05 00:00:00 202 4 09 11 23:59:59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 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09 20 14 30 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7.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218.4.45.172:8086/ 上发布。 招标预计划公告 地址: http://218.4.45.172:8086/jyxx/003001/003001024/20240510/87751175-62f0-4f73-ac41-c1d2c21b2d0f.html?fzxname=null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市相城绿融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 阳澄湖镇

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 902 号(双桥 868 创意文化产业园) 629

邮编:

215000

邮编:

215000

联系人:

谢倩

联系人:

符美婷、范万红、岳楠

电话:

13771982091

电话:

0512-68832715

传真:

/

传真:

0512-6883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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