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省南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2024年江苏省南通等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2024年江苏省南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等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启东市南部,长江北支入海口南北两岸
- 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启东市南部,长江北支入海口南、北两岸,本工程主要内容为互花米草治理修复294.89万平方米,海堤生态化(生态护坡)34.03千米,潮汐通道疏通1处,防护林修复29.75万平方米,湿地生态修复41.84万平方米和河流生态环境综合整治15.47千米
- 范围: 2.1建设地点:启东市南部,长江北支入海口南北两岸 2.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启东市南部,长江北支入海口南、北两岸,本工程主要内容为互花米草治理修复294.89万平方米,海堤生态化(生态护坡)34.03千米,潮汐通道疏通1处,防护林修复29.75万平方米,湿地生态修复41.84万平方米和河流生态环境综合整治15.47千米 ; 一)施工阶段工程监理: 施工阶段、完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5-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5-21
项目详情
2024年江苏省南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2024年江苏省南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
启东市启隆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
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启东市南部,长江北支入海口南北两岸
2.2 工程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启东市南部,长江北支入海口南、北两岸,本工程主要内容为互花米草治理修复
294.89万平方米,海堤生态化(生态护坡)34.03千米,潮汐通道疏通1处,防护林修复29.75万平方米,湿地生态修复41.84万平方米和河流生态环境综合整治15.47千米。
具体规模以最终项目实施为准,
总投资约
512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
(一)施工阶段工程监理:
施工阶段、完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对工程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核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
1)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1名,全过程造价控制负责人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 2 名(具有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须为水运或水利或市政或水利水电专业,2人专业不得重复)、监理员 2 名(具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员执业资格)),并应明确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
2)应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并应按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履行监理职责;
(
3)应审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管理机构,并应检查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
4)应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条件,并应在相应报审文件中签署审查意见;
(
5)应审查施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并应核查主要施工机械的准用验收文件;
(
6)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标准,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
7)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
8)应采取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方式对工程质量实施过程控制,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并应在相应报验文件中签署验收意见;
(
9)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应检查分阶段进行计划执行情况,通过监理例会等形式协调施工进度问题;
(
10)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并应按相关规定审查工程变更和索赔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
11)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和结算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应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
12)可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监理文件资料,并应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要求进行监理文件资料建档和归档;
(
13)对施工期环境监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内容进行监督管理,并签署审查意见;
(
14)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配合工作。
(二)全过程造价控制:
(
1)审核设计概算,对施工图设计提出优化建议并报送委托人,以便在设计阶段控制项目投资;
(
2)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编制;组织与招标代理(清单及标底编制)单位核对工程量清单及标底;
(
3)根据施工单位按月提供的《工程计量报审表》,对施工单位按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审核,通过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的比较分析,发现偏差的,应向委托人提出调整建议;
(
4)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方案,对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进行测算,并向委托人提出设计变更的优化建议;
(
5)在施工阶段,对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造价进行测算,并向委托人提出有关施工现场签证的合理化建议;
(
6)根据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对施工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内容进行核查,发现偏差的,应向委托人提出整改建议;
(
7)根据委托人要求,对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市场询价。
(
8)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协助委托人配合审计单位的审计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约
300
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7
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且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3.
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具有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以证书注册专业为准),人数为一名
;
3.
6
本次拟派全过程造价控制负责人资质:
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人数为一名。
3.7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具体指以下
条件
: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
②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
3.8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3.
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
0
其它要求:
/
。
3.1
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
4
年
5
月
11
日至
202
4
年
5
月
21
日
9时
0
0分
。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ggzyjy.nantong.gov.cn/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5
月
21
日
9时
0
0分
,
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启东市启隆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启东市启隆镇永兴街
262
号
|
地
址:
|
启东市林洋路
500
号
13
楼
|
|
联系人:
|
李苏杰
|
联系人:
|
顾超男
|
|
电
话:
|
17712227712
|
电
话:
|
15950865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