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公司标准厂房新宏标准厂房附属(回风沟、地面)工程
- 项目名称: 新宏公司标准厂房新宏标准厂房附属回风沟地面工程
- 项目地址: 徐州市睢宁县经济开发区
- 规模: 新宏标准厂房附属(回风沟、地面)工程,包含但不限于1#厂房(回风沟、地面)施工,1#厂房回风口、回风沟及电缆沟土方施工,2#厂房(地面)施工等,具体
- 概况: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睢宁县经济开发区、永昶路北侧、康盛管业南侧; 2.1.2建设规模:新宏标准厂房附属(回风沟、地面)工程,包含但不限于1#厂房(回风沟、地面)施工,1#厂房回风口、回风沟及电缆沟土方施工,2#厂房(地面)施工等,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6
项目详情
新宏标准厂房附属(回风沟、地面)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宏公司标准厂房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睢开经发备〔2024〕1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新宏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新宏公司标准厂房 中 新宏标准厂房附属(回风沟、地面)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 徐州市睢宁县经济开发区、永昶路北侧、康盛管业南侧 ;
2.1.2建设规模: 新宏标准厂房附属(回风沟、地面)工程, 包含但不限于 1#厂房(回风沟、地面)施工,1#厂房回风口、回风沟及电缆沟土方施工,2#厂房(地面)施工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
2.1.3合同估算价:约 1798.48万 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其中1#厂房 60日历天、 2#厂房 30日历天 );
2 .1.5 质量标准: 合格 ;
2 .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 1#厂房(回风沟、地面)施工,1#厂房回风口、回风沟及电缆沟土方施工,2#厂房(地面)施工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建筑工程贰级 (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三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 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6 日至 2026 年 2 月 6 日 0 9 时30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 ”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年 2 月 6 日 0 9时30分 。
5.2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
5.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上传至 “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 “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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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标标准和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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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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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清标标准 |
1.根据招标文件,校核电子交易系统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等方面的情况。 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可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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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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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20家时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以方法三(均值入围法)确定。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三中R取值为: 15 ,平均值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含) 家; 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G1值取值范围: 10%、15%、20%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G2值取值范围: 10%、15%、20%、25%、30%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况下入围调整方式: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情形的,除出现当事人应当入围而评标委员会否决了其入围因素外,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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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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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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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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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性 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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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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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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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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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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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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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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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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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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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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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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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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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 惩戒 |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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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资质 核查 |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 〔2018〕第6号 )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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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 规定 的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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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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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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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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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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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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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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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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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 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 最高投标限价 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② 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 ③ 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 ④ 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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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 3 . 3 .6条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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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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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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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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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96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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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经 初步 评审后合格的投标人有效报价进入基准价计算。)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 由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 95%-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 95%-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 65%-85%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90% ;(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 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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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3 (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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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3 (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
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为准); 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G 值,G值为4;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X,X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G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 77.54,G值为4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77.54%×4=3.10); |
注:本工程所涉及的评标办法等参数均由招标人代表进行抽取。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ggzy.zwb.xz.gov.cn ) 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规划建设局)
电话:0516-88308810
10 .其他
1 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 0.2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10.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4009980000。
1 1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新宏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润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金城街道前进路北侧新经济 产业园3楼 地址: 徐州市睢宁县八里商业城A6#楼304室
联系人:袁主任 联系人:唐工
电 话:0516-67031705 电话:15396801308
2026年1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