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JY202509003-X01]璜西路(文化路-中心路)改造工程璜西路(文化路-中心路)改造工程

无锡市发布时间:2025-09-04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璜西路文化路中心路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璜土镇
  • 规模: 璜西路(文化路-中心路)位于江阴市璜土镇,道路整体呈北南走向,现状文化路名为贯中路,中心路名为姬山路。本项目为老路改建,起点与文化路T型平面交叉,桩号为:K0+000(实施起点桩号:K0+006.001),终点与中心路T型交叉,桩号为:K0+451.776(实施终点桩号:K0+438.119),路线全长0.452Km。北段沥青砼路面与南段保持一致,东侧新建1m中分带+6m机非混行车道;南段中分带及机非混行车道维持原断面,不做调整
  • 范围: 璜西路(文化路-中心路)改造工程相关招标事宜
  • 概况: 利用璜西路存量用地6553平方米,对璜土镇现状道路璜西路(北起文化路,南至中心路建设规模及内容)进行改造翻新,具体内容包括:东侧半幅道路原位置加高重建:北段东侧雨水管、北段西侧污水管原位置重建:其余老路病害处理及路面沥青修补,已建雨污水管清淤疏通,随路管井修补抬升,交通划线及安全设施设置,更换路灯杆及灯头,路边绿化修复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9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璜西路(文化路-中心路)改造工程璜西路(文化路-中心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璜西路(文化路-中心路)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江阴临港备[2025]1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阴临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璜西路(文化路-中心路)改造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璜土镇
2.1.2 建设规模: 璜西路(文化路-中心路)位于江阴市璜土镇,道路整体呈北南走向,现状文化路名为贯中路,中心路名为姬山路。本项目为老路改建,起点与文化路 T 型平面交叉,桩号为:K0+000(实施起点桩号:K0+006.001),终点与中心路 T 型交叉,桩号为:K0+451.776 (实施终点桩号:K0+438.119),路线全长0.452Km。北段沥青砼路面与南段保持一致,东侧新建 1m 中分带+6m 机非混行车道;南段中分带及机非混行车道维持原断面,不做调整。
2.1.3 合同估算价: 453.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9月25日 ,竣工日期: 2026年01月22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道路、雨水、污水、交通设施、路灯、绿化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3/09/04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09/04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06/04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09月04日 11:30 时至 2025年09月09日 23:59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16日13 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阴临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阴市珠江路198号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沿河路35号
邮编:
214400
邮编:
214400
联系人:
宋科
联系人:
张沁
电话:
15251566358
电话:
1585268222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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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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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