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 项目名称: 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 项目地址: 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境内
- 规模: 新建3.5m、3m、2.5m宽乡村道路12条,共计2.75km,涉及双溪村、三官村、墩胡村、郭庄村、候庄村;新建太阳能路灯509盏、太阳能臂式路灯14盏,涉及单里村、三官村、戴孟村、墩胡村
- 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境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5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 件
本招标项目 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已由 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淮发改审字[2025]171号 的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及上级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施工的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境内。
2.1.2 建设规模: 新建3.5m、3m、2.5m宽乡村道路12条,共计2.75km,涉及双溪村、三官村、墩胡村、郭庄村、候庄村;新建太阳能路灯509盏、太阳能臂式路灯14盏,涉及单里村、三官村、戴孟村、墩胡村。(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 合同估算价: 约132.6万元
2.1.4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要求: 合格
2.2 招标范围: 道路及路灯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在有效期内) 。
3.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 对本工程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6 投标人不得在近2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为准 ) 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7 投标 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8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9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在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10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11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2 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3.1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3.1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获取时间: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6年 1 月 15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 http://ggzy.huaian.gov.cn:50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6年 1 月 16 日上午 9 时 30 分 。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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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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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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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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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 方法一; ? 方法二 ; 2 、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K值取值范围: 95%、96%、97%、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 K1值取值范围: 95%、96%、97%、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 值取值范围: 65%、70%、75%、80%、85%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取值为: 100% ; 3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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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 低1%扣 0.6 分,每高1%扣 0.9 分;偏 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人民路
联系人:谈先生
联系电话:13852359227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国际商城A3号楼6楼
联系人:纪工
联系电话:0517-85983788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区城西北路29号
2025 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