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邮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扬州市发布时间:2024-09-12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4年高邮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4年高邮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计划改造农村公路道路约50公里,改造桥梁35座,项目建安费约1.7亿元 ; 汤庄镇、甘垛镇、三垛镇、送桥镇、卸甲镇,检测服务费最高限价为60万元;2024GYNCGL-JC2标段检测的范围分别为:(周山镇、界首镇、临泽镇、龙虬镇、开发区,检测服务费最高限价为60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20

项目详情

2024 年高邮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 年高邮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 已由 高邮市行政审批局 邮行审投资发〔 2024 148 号、 164 号、 165 号、 166 号、 167 号、 168 号、 169 号、 170 号、 171 号、 172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 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高邮市财政加乡镇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现对 2024 年高邮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4 年高邮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计划改造农村公路道路约 50 公里,改造桥梁 35 座,项目建安费约 1.7 亿元。本项目此次招标共设置 2 个标段,即 2024GYNCGL-JC1 标段、 2024GYNCGL-JC2 标段,其中 2024GYNCGL-JC1 标段检测范围为:汤庄镇、甘垛镇、三垛镇、送桥镇、卸甲镇,检测服务费最高限价为 60 万元; 2024GYNCGL-JC2 标段检测的范围分别为:(周山镇、界首镇、临泽镇、龙虬镇、开发区,检测服务费最高限价为 60 万元。

2.22024 年高邮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具体工作内容为:

对上述项目主体工程及其他相关附属工程的原材料(含取样)、混合料、强度、钢筋保护层等进行抽检试验,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现场检测,以及交竣工验收检测。

2.3 本项目技术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标段内所有工程交竣工验收结束止,预计 29 个月。

2.4 其它说明:在项目实施期间,检测承包人要根据发包人工作安排,确保每天都能随时出发进行检测、检查,并保证随行管理人员用车,车旅费及食宿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考虑。投标人应结合自身因素进行本合同检测费用投标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0 1 1 日以来(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四级及以上公路行业主管部门或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或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委托的公路工程的中间检测或验收工作服务的试验检测项目。

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职务):资质条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具有公路、材料、桥梁专业或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业);业绩条件: 2020 1 1 日以来(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四级及以上公路行业主管部门或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或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委托的公路工程的中间检测或验收工作服务的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 3 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2024 6 月至 2024 8 月),如当地社保部门对查询最新月份有特别规定的,可按其规定相应调整最新缴费月份,但应同时附相应规定。)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项目负责人为新入职本单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4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职务):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具有公路、材料、桥梁专业或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业);业绩条件: 2020 1 1 日以来(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四级及以上公路行业主管部门或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或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委托的公路工程的中间检测或验收工作服务的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 3 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2024 6 月至 2024 8 月),如当地社保部门对查询最新月份有特别规定的,可按其规定相应调整最新缴费月份,但应同时附相应规定。)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技术负责人为新入职本单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5 )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 4 项要求:

A 、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 C 级及以上级别。(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1 中信息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从业单位(试验检测)信用等级评定不一致的,以省厅公布为准,下同);

B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得违规分包,也禁止转包;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5 本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以及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对高邮农村公路进行质量检测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标段的投标,且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不得再参与、接受高邮市 2024 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道路及桥梁项目范围内其他标段承包人委托的施工、监理、检测、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3.6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 2019 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7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8 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的两个标段投标,但按 2024GYNCGL-JC1 标段→ 2024GYNCGL-JC2 标段的顺序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后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与前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复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接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高邮市秦邮路 132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3092069682

招标代理: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城南经济新区中心大道 66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13852172276

8 、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预约开始时间为 2024 9 13 00 00 ,预约截止时间为 2024 09 20 23 59 具体预约程序为:

a 、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 、投标人应进入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网站,经 CA 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投标人投标活动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6666-101

c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 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 本省单位 ) 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 外省单位 ) 咨询。

d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 [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 、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 、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10 10 9 30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 997 号)开标四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开标管理 - 直播大厅”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

8.5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8.6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7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 CA 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 09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