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骆马湖蓝藻打捞体系建设工程(一期)施工B标招标公告

江苏省发布时间:2024-04-08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新沂市骆马湖蓝藻打捞体系建设工程一期施工B标
  • 项目地址: 新沂市窑湾镇境内
  • 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新沂市窑湾镇境内 ; 本次招标新沂市骆马湖蓝藻打捞体系建设工程(一期)施工B标,项目位于窑湾镇,港池结构型式采用重力式砼结构
  • 概况: 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依照“离岸设防,围隔导流;近岸打捞,管道输送,动静结合;藻水分离,清水还湖”的防控思路,建设挡藻导流围隔、打捞平台、输藻管道、提升泵站及等配套设施,确保骆马湖窑湾段岸线打捞的藻浆基本得到处理,尽量避免打捞藻浆长时间堆置,实现蓝藻无害化、减量化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4-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15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沂市骆马湖蓝藻打捞体系建设工程 已由 新沂市行政审批局 由以 新行审批【 2024】初设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配套 ,招标人为 新沂市骆马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新沂市骆马湖蓝藻打捞体系建设工程(一期)施工 B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新沂市窑湾镇境内

2.2项目概况:

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依照 离岸设防,围隔导流;近岸打捞,管道输送,动静结合; 藻水分离,清水还湖 的防控思路,建设挡藻导流围隔、打捞平台、输藻管道、提升泵站及等配套设施,确保骆马湖窑湾段岸线打捞的藻浆基本得到处理,尽量避免打捞藻 浆长时间堆置,实现蓝藻无害化、减量化。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 新沂市骆马湖蓝藻打捞体系建设工程 一期 施工 B 项目位于窑湾镇,港池结构型式采用重力式砼结构。 港池 顶面设计高程为 24.00m 港池 结构基底高程 1 8 .30m 。主体结构为 C35 素混凝土墙体 底板采用 0.7m 厚的 C35 钢筋混凝土结构。 工程计 划投 资约 1300 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9 0 天。工程计划于 2023年 5 10 日开 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024年 8 10 日前 全部完成。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2. 业绩要求: 201 9 3 1 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 合同金额不低于 650 万元 的水利水电工程(须含有水工建筑物施工);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为准, 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项目经理要求: 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提供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最近一次中标工程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

    7)其他人员要求: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 A、B、C三类)。

    9)施工设备要求:

    1 0 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 <如有>)被“信用中国” 网站 “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须在 “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 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 2024 4 8 日至 2024 4 15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4 30 10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6)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7)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9)项规定

11.主要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1)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提供从 2024 10 月至 2024 3 月之内连续三个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打印清单。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尚未退休人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派遣工作的,提供来本单位工作的派遣 /任命文件和派出单位与本单位的关系说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投入工地现场管理或作业的还应当增加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款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a+M*(1-a) 具体详见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经济标:投标报价

55分

1

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 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 ”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1100 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

处理)。

M: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 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 值;10≥当有效投标数>5 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 均值, 20≥当有效投标数>10 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 术平均值, 30≥当有效投标数>20 时,取剔除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 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30 时,取剔除五个最高价和五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1、所有系数的抽取在初步评审完成后进行。

2、评标价指有效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各类抽签值在抽取产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 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计算错误外)。

4、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满分 55 分,有效投标文件的 评标价高于该基准价的,每高出 1%扣 1 分;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 该基准价的,每低出 1%扣 0. 8 分。(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5 、投标报价得分= 55 -投标报价扣分值。

55分

技术标 :施工方案

38分

1

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

方案 合理 可行、有针对性 最高得 5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5

2

混凝土工程

方案 合理 可行、有针对性 最高得 5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5

3

外观质量保证措施

方案 合理 可行、有针对性 最高得 2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

4

临时工程施工方案

方案 合理 可行、有针对性 最高得 3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

5

水土保持工程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 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

6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从质量计划、岗位职责、材料采购、过程控制及检验、分项措施的针对性 5个方面综合评审,体系健全,措施有力的可得最高得 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5

7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

从安全体系建设、安全预案可靠性、安全经费保障、文明施工 4个方面综合评审,体系健全、措施有力的最高得 4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4

8

扬尘管控施工措施

从围挡防护措施、裸土覆盖措施、车辆冲洗措施、场地硬化措施、湿法作业措施、渣土车辆封闭措施、机械排放及柴油使用标准、设置扬尘管控台账八个方面综合评审,措施合理、可行的最高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

9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从进度计划、关键路径、逻辑关系、措施保证计划 4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计划合理,措施有力的最高得 4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4

10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健全 ,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各种污染物的处理措施、渣料防护与处置方式、完工后的现场恢复,以及投标人在其施工过程中对公众卫生的保护措施合理的最高得 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

11

资源配备计划

从设备、劳动力、其他施工生产资源类配备和计划资金

资源配备计划 使用计划等 4个方面综合评审,满足工程需要的最高得 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

商务标:其他因素

7分

1

类似项目业绩

201 9 3 1 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 合同金额不低于 650 万元 的水利水电工程(须含有水工建筑物施工) ,有 1项得 1.5 最多 3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 扫描件 、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扫描件 为准, 者必须同时具备。

3

2

项目 负责人

①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附职称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1

3

技术负责人

①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附职称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1

4

管理人员配备

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和安全员人员配备齐全并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得 2 分,缺一人则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书 及社保证明 ,否则不得分。

2

合计

100

8.其他内容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沂市骆马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址: 江苏省新沂市市府东路 58号

联系人: 倪德亮

联系电话: 0516-88985562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外街 SOHO4-7楼

联系人: 王建成

电话: 05168366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