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FFJSZ2024120003003江都区江广科创金融中心T4#楼装饰改造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扬州市发布时间:2025-03-18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江都区江广科创金融中心T4楼装饰改造工程智能化设备
  • 范围: 2.1招标范围:江都区江广科创金融中心T4#楼装饰改造工程智能化设备的供货,包含智能化设备的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安装调试、检验和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培训等其他相关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24

项目详情

江都区江广科创金融中心 T4#楼装饰改造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都区江广科创金融中心 T4#楼装饰改造工程 已由 扬州市江都区数据局 扬江数备 [2024]2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 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其他国有 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江都区江广科创金融中心 T4#楼装饰改造工程 智能化设备采购 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江都区江广科创金融中心 T4#楼装饰改造工程 智能化设备 的供货,包含 智能化设备的 制造、运输 (含装卸)、仓储、 调试、检验和验 ,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培训等其他相关 服务。

2.2 交货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 ,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交付使用期:

工期 80

供货期: 本项目分阶段供货,中标人收到招标人(或经招标人授权的本工程施工单位)通知后之日起 3日内,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合同估算 价: 1409.097359万元(其中暂列金128.0997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 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供货 能力,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3.4.1 投标申请人应在中国境内取得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4.2 同一品牌的 视频监控及门禁考勤 系统设备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 视频监控及门禁考勤 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 接受联 合体投标;

3. 6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近 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 12 月至 202 5 2 月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 招标公告 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 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 7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 8 根据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 行人联合惩 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2018 23 号) ”的要求, 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 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 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 中标 候选人。 2 )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 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 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3. 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方法

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 间为: 202 5 3 18 日至 202 5 3 24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获取;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5 4 10 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誉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址: 扬州市江都区 佳源银座 7楼

编: 225200 编: 225200

人: 人: 彭工

话: 话: 0514-86356366

202 5 3 18

10.备注

10.1 本次招标采用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进行招投标活动。

10.2 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 册,并通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 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 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4009980000。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 —交易向导”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