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生产开发项目)施工I标

徐州市发布时间:2025-10-10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睢宁县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生产开发项目施工I标
  • 范围: 庆安镇新建标准厂房(新建钢结构标准厂房1座,面积约4012.8m2,消防设施、雨污水管道等),姚集镇新建秸秆饲料加工厂(新建钢结构标准厂房1座,面积约3770.40m2),总投资约1300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6

项目详情

睢宁县 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生产开发项目)施工 I标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睢宁县庆安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处 实施的 睢宁 2025年水库移 民后期扶持项目(生产开发项目)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中央资金 已落实。现对本项目 施工 I标 进行公开招标。

2、 江苏日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睢宁县庆安镇 姚集镇

2) 工程总体建设内容: 庆安镇新建标准厂房 新建钢结构标准厂房 1座,面积约4012.8m2,消防设施、雨污水管道 ), 姚集镇新建秸秆饲料加工厂 新建钢结构标准厂房 1座,面积约3770.40 m2 总投资 1300 万元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划分 个标段:即

I标段为庆安镇新建 标准厂房 庆安镇新建标准厂房(新建钢结构标准厂房 1座,面积约4012.8m2,消防设施、雨污水管道等),概算约 800万元。

Ⅱ标段为 姚集镇新建秸秆饲料加工厂: 新建钢结构标准厂房 1座,面积约3770.40 m2 ,概算约 5 00万元。

注:本公告为 I 标,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投标,开、评标顺序为 I标段、Ⅱ标段,前一标段中标的投标人,可参与后一标段的评审,但不能重复中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若不能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 投标申 请人(牵头人)自 20 22 10 1日 以来 承担过单体建筑面 积不少于 2 000 ㎡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 合同工程 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 ,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4) 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6)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

款账户汇出)、 ?银行保函、 ¨ 信用承诺、 ?保险保单 ¨ 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

收款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账户号: 93200501012839668300254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 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   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 “一标   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 “一   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   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 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   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   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 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 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 “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 员会将视其为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   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   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   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5年 10 10 日至 2025年 10 16

1)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 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 2025年 10月 16 16时 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 “http://49.77.204.17:7082//j 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 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 10 10 日至 2025年 1 0 16 17时 0 0 , 逾期将无法下载。

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5年 1 1 5 09 3 0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 (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 “不见面 ”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 221.229.211.51 :8090/BidOpening/)参与开标。

4)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

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10、评标标准和方法

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2)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第 3 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4) 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内容

11.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http:// jsggzy. jszwfw. gov. cn/) 、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http:// ggzy. zwb. xz. gov. cn/ index. html) 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人: 睢宁县庆安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处

址:睢宁县商务服务中心 11楼

人:张健

话: 0516-80375728

监督单位:睢宁县水务局

电话: 0516-6703177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日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徐州绿地商务城蓝海 G座705

联系人:王雪颖

话: 19551641744

2025年 10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