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港工业园区青年人才社区建设项目及沿江人才市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重新招标)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如皋港工业园区青年人才社区建设项目及沿江人才市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重新
- 项目地址: 如皋市
- 规模: 1)如皋港工业园区青年人才社区建设项目,位于如皋市长江镇丰泽路东侧、江城国际小区南侧,规划用地面积为42709.00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暂定总建筑面积113073.8平方米(容积率2.0),其中地上商业建筑面积<19000.00平方米,项目具体范围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1)如皋港工业园区青年人才社区建设项目,位于如皋市长江镇丰泽路东侧、江城国际小区南侧,规划用地面积为42709.00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暂定总建筑面积113073.8平方米(容积率2.0),其中地上商业建筑面积<19000.00平方米,项目具体范围 ; 项目深入落实城市更新行动及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规划,旨在打造“青少年成长空间”,改造后形成"教育培训+文体活动+家庭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公共服务枢纽,为青年人才提供"子女成长无忧"的安居保障,全面激活社区文化活力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02
项目详情
如皋港工业园区青年人才社区建设
项目
及沿江人才市场改造
项目
方案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如皋港工业园区青年人才社区建设
项目
及沿江人才市场改造
项目
方案设计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如皋港工业园区青年人才社区建设
项目
及沿江人才市场改造
项目
方案设计
进
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
(
1
)如皋港工业园区青年人才社区建设项目,位于如皋市长江镇丰泽路东侧、江城国际小区南侧,规划用地面积为
42709.00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
,
暂定总建筑面积
113073.8
平方米
(
容积率
2.0
)
,
其中地上商业建筑面积<
19000.00
平方米
,
项目具体范围详见经审批的用地红线图。
项目旨在打造
“城市青年活力综合体”,通过整合青年居住社区、基础民生服务及复合型商业功能,形成“青年社交平台、便民生活枢纽、社区商业引擎”三位一体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体。
(
2)沿江人才市场改造项目位于如皋市长江镇学府路西侧、沿江公路北侧,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5363.44平方米(其中主楼占地面积4460.76)平方米,其中
需
改造的
一
-三层
总建筑面积
9926.2平方米
,
项目具体范围详附件施工图。
项目深入落实城市更新行动及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规划,旨在打造
“青少年成长空间”,改造后形成"教育培训+文体活动+家庭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公共服务枢纽,为青年人才提供"子女成长无忧"的安居保障,全面激活社区文化活力
。
2.1.3合同估算价
:
196.8
万元。
2.1.4工期要求:
110
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
合格。设计图纸内容和深度应同时满足当地规划委员会对各设计阶段图纸的深度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深度要求以及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项目概念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工程概算编制等内容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
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3.
3
投标人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且同时具备
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
特别提醒: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
(2021)2号】的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则须提供符合注建(2021)2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3.4.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
〔
2022〕198号
)文件要求,投标人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
2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
3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4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
3.4.2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是
2025年
7
月
2
日,则
“近2年”是指从2023年
7
月
3
日以来的
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3~3.4.4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5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根据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
》
要求,
原南通
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主体信息库
于
2025年5月24日
停止使用,请各投标单位
按照要求在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
中
登记、完善相关信息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3.4.
6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6
月
11
日至
2025 年
7
月
2
日
9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
日
9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票决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
疏港路
38号
联系人:薛逸媛
联系电话:
180686285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
168号
联系人:石启浩
联系电话:
18912214521
2025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