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东海县2024年城区居民小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三标段
- 项目地址: 晶苑小区
- 范围: 1、标段名称:东海县2024年城区居民小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三标段; 2、建设地点:晶苑小区、晶都华府小区、福海花园小区、南湖尚院小区、明珠花园小区、烟酒公司宿舍(和平西路152号)、百货大楼宿舍及海陵商场宿舍(和平西路146号)、招标办宿舍(和平西路)、粮食宿舍(和平西路159号)、磷肥厂宿舍(钢铁路229号)、县社宿舍(金牛公园东门)、设计院宿舍(利民路)、农业局宿舍(海陵西路91号)、建设局宿舍(金牛公园东门)、党校宿舍(幸福路57号)、新华书店宿舍(幸福路35号)、晶安家园(原园林处东门对面)、水泥厂宿舍(海陵西路)、农行职工宿舍(海陵西路北侧 ;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服务; 5、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2
项目详情
东海县
2024年城区居民小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三标段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32072224112700010220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海县
2024年城区居民小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东数复【
2024】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永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于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东海县
2024年城区居民小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三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标段
名称:
东海县
2024年城区居民小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三标段
;
2、建设地点:
晶苑小区、晶都华府小区、福海花园小区
、
南湖尚院小区、明珠花园小区、烟酒公司宿舍(和平西路
152号)、百货大楼宿舍及海陵商场宿舍(和平西路146号)、招标办宿舍(和平西路)、粮食宿舍(和平西路159号)、磷肥厂宿舍(钢铁路229号)、县社宿舍(金牛公园东门)
、
设计院宿舍
(利民路)、农业局宿舍(海陵西路91号)、建设局宿舍(金牛公园东门)、党校宿舍(幸福路57号)、新华书店宿舍(幸福路35号)、晶安家园(原园林处东门对面)、水泥厂宿舍(海陵西路)、农行职工宿舍(海陵西路北侧)
。
3、本工程监理费
最高投标限
价
为
9
万元
,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
。
4、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服务;
5、监
理服务期:
90
日历天
(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
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本工程监理费用不以工程工期延长或任何因素而额外增加费用,监理报价费用即为结算费用,不予变更调整)。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
工程监理
丙
级
及以上
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房屋建筑
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有效期内)。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
[2007]551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
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10、其它要求:
(
1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省外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
2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
3
)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
4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
2013
)
508
号文、苏建招函〔
2017
〕
12
号文、连建发
[2021]336
号、连建发
[2021]338
号文。
投标企业未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5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
、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
、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
、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
6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5
年
01
月
-2025
年
06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应同投标有效期。
(
7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
8
)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
2015
】
6
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
,
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
评分采用百分制
(
满分
100
分
)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3
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2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监理费评标价以元计,评
标价取费小数点
保留
2
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本项目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三、方法四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
K
值的抽取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99%
、
100%
。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
,最高投标限价为
B
,则
:
评标基准价
=A
×
Q1+B
×
Q2
Q2=1-Q1,Q1
的取值范围:
10%,15%,20%,25%,30%
;
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
≤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
、除确认评委评审和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五
.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
2
5
年
8
月
15
日至
2
02
5
年
8
月
22
日
。
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江苏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
. 投标
截止时间
6
.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5
年
8
月
29
日
09时00分
(系统时间)。
6.2投标文件提交: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自行上传至网络投标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4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
同时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与幸福北路交汇处
联系人:
霍东海
电
话:
13851397668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永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东海县海陵东路
309-14号
联系人
:
吉维娟
电话:
13401268777
10.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
:
吉维娟
,电话:
13401268777
11.
投诉书接收联系人:
东海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电话:
0518-80301062
九、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
新点
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大厅
CFCA
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
[
国信
CA]
窗口
密码锁激活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
国泰
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CFCA
)
|
连云港
孙丽丽
连云港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17751872787
(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国信
CA
)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注: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到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关于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根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市场主体
“一次注册、全省通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全省统一主体库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将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原有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各市场主体可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网址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咨询电话:
025-83668675
)。请各投标单位提前登录、注册全省统一主体库,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