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S202101004-X106]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无锡地铁5号线工程交通设施及智能化工程恢复项目01标

无锡市发布时间:2026-01-14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工程交通设施及智能化工程恢复项目01标
  • 项目地址: 无锡市
  • 规模: 无锡地铁5号线工程起于唐城站,线路途经鼋头渚、蠡湖未来城、老城区核心区、旺庄、梅村等板块,止于新韵路站,线路全长约29.5公里,设站24座,全部为地下站
  • 范围: 无锡地铁5号线工程唐城站至清名古桥站13个站点及站点周边、区间、道路交通节点范围内的城市主干道等道路交通设施及智能化交通设施恢复及移交。涉及城市主干道有:鸿桥路、中南西路、太湖大道、建筑路、湖滨路、红星路、解放南路、中山路、永乐路。施工范围为5号线工程唐城站至清名古桥站城市主干道等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护栏、电子警察等交通设施和智能化交通工程。(其中智能化工程约3100万元、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约1800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9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无锡地铁5号线工程交通设施及智能化工程恢复项目01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锡发改基础【2022】13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锡发改基础[2022]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无锡地铁5号线工程交通设施及智能化工程恢复项目01标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无锡市
2.1.2 建设规模: 无锡地铁5号线工程起于唐城站,线路途经鼋头渚、蠡湖未来城、老城区核心区、旺庄、梅村等板块,止于新韵路站,线路全长约29.5公里,设站24座,全部为地下站。
2.1.3 合同估算价: 49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187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4月01日 ,竣工日期: 2029年06月30日
2.1.5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无锡地铁5号线工程唐城站至清名古桥站13个站点及站点周边、区间、道路交通节点范围内的城市主干道等道路交通设施及智能化交通设施恢复及移交。涉及城市主干道有:鸿桥路、中南西路、太湖大道、建筑路、湖滨路、红星路、解放南路、中山路、永乐路。施工范围为5号线工程唐城站至清名古桥站城市主干道等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护栏、电子警察等交通设施和智能化交通工程。(其中智能化工程约3100万元、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约18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或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并且[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整期间(2021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4日)完成过合同金额≥ 2200万元的道路智能化或交通设施工程施工业绩。(查验[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协议书所载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完工时间为准)。

自2025/10/14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或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4) 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6)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1月14日 17:00 时至 2026年01月19日 23:59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2月09日9 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228号地铁大厦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汇太路33号积高科技园316室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张琳琳
联系人:
赵莹、陈育红、朱建石
电话:
0510-81960099
电话:
0510-8262699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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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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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yqy@jcec.cn
2026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