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船行灌区运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 规模: 本工程位于宿迁市宿城区境内,船行灌区设计灌溉面积32.08万亩,运南灌区设计灌溉面积28.3万亩
- 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境内; 1.2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宿迁市宿城区境内,船行灌区设计灌溉面积32.08万亩,运南灌区设计灌溉面积28.3万亩 ; 1.3.1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勘测、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及预备费的勘测、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计文件(含报告、图纸、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预算等勘测、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主要节点工程效果图设计)及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主要控制线及控制点给予交桩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12
项目详情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船行灌区、运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E3213010313108669001001
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局
的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船行灌区、运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已经批
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船行灌区、运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宿城区境内
;
1.2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宿迁市宿城区境内,船行灌区设计灌溉面积
32.08万亩,运南灌区设计灌溉面积28.3万亩。主要设计内容:渠首工程、灌排沟渠、渠系配套建筑物、管理设施及设备、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按照船行灌区、运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分别出具设计文件。如全国大中型灌区名录调整,按照调整后的全国大中型灌区名录整合船行灌区、运南灌区及皂河灌区实施内容统一出具设计文本(其中皂河灌区已单独招标),勘察设计费约
1500
万元。
1.
3
本次招标分为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1.3.1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勘测、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及预备费的勘测、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计文件(含报告、图纸、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预算等勘测、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主要节点工程效果图设计)及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主要控制线及控制点给予交桩。
1.3.2完成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船行灌区、运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相关的稳评、环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含监测)、安全鉴定、用地用林手续(含预审、报批等)、度汛方案、移民安置实施方案等专项工作(如有)。
1.
4
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文件。
3、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后,20天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
4、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后,25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5、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符合《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规定)、预算、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6
、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并单独成册。
7
、各专项工作的成果须按规定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或备案),且成果提供时间须满足项目进度需要。
8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开始到
项目
通过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9
、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同时提交一套设计文件
(
可编辑的电子文档(
CAD、word)
)
。
勘察设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开始到
项目
通过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1.
5
质量要求:
(
1)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
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上述要求在项目实施期内有变化的,按最新变化后的规定执行。
1.
6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初步设计
批复且资金到位后付至
已批复项目
合同价的
50%,提供合格的施工图后支付至
已批复项目
合同价的
70%,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支付至
已批复项目
合同价的
90%,余款在
已批复项目
通过竣工验收后付清。
注:如项目分年度实施,按年度批复投资额占总投资的相应比例支付。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
格。
4.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2.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4.2.2
勘察资质要求:
勘察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若不
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可以设计单位为主体(联合体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招标项目。联合体的勘察单位只允许与一家主体单位进行联合体投标。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应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4.4
项
目负责人、投标文件配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提供
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4.5业绩要求:自 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大型灌区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以牵头人单位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批复(或行政许可)。业绩有效期限、其他数据指标(如有要求)应当能够清晰辨别招标文件要求的数据指标,如果难以辨别或难以推算的,应附有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予以明确(加盖公章并由盖章单位证明人签名、明确出具证明的具体日期),否则业绩相应数据指标不予认可。
4.
6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
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
6
.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
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
有联合体协议书;
4.
6
.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4.
6
.3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能
力;
4.
6
.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6
.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6
.6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4.
7
其他条件:
4.
7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
7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
8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
8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4.
8
.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
8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
8
.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
互控股、参股的;
4.
8
.5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
4.
8
.6
投标人近
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
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年的。
4.
8
.7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
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
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2
月
6
日
09:00至2024年
12
月
12
日
17:30登
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
://
ggzy
.
xzspj
.
suqian
.
gov
.
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
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
CA
锁、标
证通
),
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
-
下载中心模块搜索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
理指南
”,自行选择服
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年
12
月
26
日
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
平台
(
http
://
ggzy
.
xzspj
.
suqian
.
gov
.
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
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
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
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
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章规定的
,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
0527-84396031
。
8.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
“宿迁市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
”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
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局
地址
:
宿迁市
宿城区新区商务大厦
10楼(宿迁市宿城区北海路11号)
联系人:
靳鸿吉
联系电话:
0527-829602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中梁项目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
:
宿迁市宿城区世纪大道
398号百事美特大厦三楼
联系人:
张梦杰
联系电话:
18762632699
E-mail: 24128868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