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人民路、纸厂路、洞庭湖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EPC)

淮安市发布时间:2024-03-0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路纸厂路洞庭湖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路
  • 规模: 人民路(东风路向南至洪新河)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路线全段为南北走向,北起东风路,向南至洪新河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路(东风路向南至洪新河)、纸厂路(人民路向西至洪新河)、洞庭湖路(建设路~人民桥)、新建路与益寿路交叉口至洪新河、大庆北路东侧现状沟渠至洪新河 ; 2.1.3.1设计:招标范围含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配合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01
  • 开标时间: 2024-04-02

项目详情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路、纸厂路、洞庭湖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路、纸厂路、洞庭湖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EPC 已由 淮安市洪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洪发改投资复 [2023]47 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洪泽国有资产联合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设计、 采购、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 人民路( 东风路向南至洪新河 ) 、纸厂路 ( 人民路向西至洪新河 ) 、洞庭湖路 ( 建设路 ~ 人民桥 ) 、新建路与益寿路交叉口至洪新河、大庆北路东侧现状沟渠至洪新河。

2.1.2 建设规模及工程内容:

人民路( 东风路向南至洪新河 ) 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路线全段为南北走向,北起东风路,向南至洪新河。新建 d2000 雨水管约 530m (其中顶管段约 130m ),管道埋深约 3~6.0m ,雨水管材选用 II 级钢筋混凝土管,新建一座 d2000 雨水排放口(含双向止回、远程操控系统);新建 d800 污水管约 300m ,管道埋深约 6.0m ,污水管材选用球墨铸铁管。具体建设规模根据施工图设计图纸相关内容及现状调查情况优化设计,达到排涝标准。人民路 ( 东风路向南至洪新河 ) 道路恢复建设内容包括路面进行白改黑改造,并对路灯、交通等附属设施同步出新。

纸厂路( 人民路向西至洪新河 ) 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路线全段为东西走向,东起人民路,向西至洪新河。新建 d1000 雨水管约 35m ,新建 d2000 雨水管约 635m ,管道埋深约 3.5~4.5m ,雨水管材选用 II 级钢筋混凝土管,新建一座 d2000 雨水排放口(含双向止回、远程操控系统)。具体建设规模根据施工图设计图纸相关内容及现状调查情况优化设计,达到排涝标准。

洞庭湖路( 建设路 ~ 人民桥 ) 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路线全段为东西走向,东起建设路,向西至人民桥。新建 d800-d1200 雨水管约 410m ,管道埋深约 2.0~3.0m ,雨水管材选用 II 级钢筋混凝土管;新建 d400 污水管约 370m ,管道埋深约 1.5-2.0m ,污水管材选用球墨铸铁管。具体建设规模根据施工图设计图纸相关内容及现状调查情况优化设计,达到排涝标准。并对消防大队停车场进行改造。

新建路与益寿路交叉口至洪新河:为了将新建路雨水排至洪新河,新建d1500 雨水管约 100m ,管道埋深约 3.5~4.5m ,雨水管材选用 II 级钢筋混凝土管。具体建设规模根据施工图设计图纸相关内容及现状调查情况优化设计,达到排涝标准。

大庆北路东侧现状沟渠至洪新河:对协作路西侧现状沟渠进行清淤、疏通及整理,全线贯通后通过纸厂路雨水管、大庆北路西侧现状沟渠排入洪新河。

投标人应对招标范围排水现状进行详细排查,掌握项目周边排水情况,系统性设计排水施工图,彻底解决片区排水需求。包含道路沿线必要的亮化出新。

2.1.3 招标范围:

2.1.3.1 设计:招标范围含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配合等。

2.1.3.2 采购:本项目建设需要的物资和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的采购、安装。

2.1.3.3 施工: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2 合同估算价: 3670 万元

2.3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120 日历天。(其中人民路施工工期为 120 日历天,纸厂路、洞庭湖路等项目施工工期为 9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采购: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施工: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 )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 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 )施工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①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②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③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 )如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40 号)。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 1 1 日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为:单项合同额(设计业绩、监理业绩为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在 28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排水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业绩(监理业绩除外)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3.3.2 投标人自2019 1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为:单项合同额(设计业绩为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在 28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 )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①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额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

②业绩时间均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载明时间的不予认可。

(2 )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和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其他材料【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其他材料为下列材料之一:①中标通知书②竣工验收证明③图纸审查合格证④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的查询截图页面 , 其中须含有设计单位的相关信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或工程造价)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业绩时间为设计合同签订的日期。

备注:①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

②如果设计合同不能明示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3 )监理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①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即可,如果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3.3.3 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 2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 投标人近 1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1 年为准)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 投标人近3 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3 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 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 5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5 年为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7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 2023 12 月至 2024 2 月任意 1 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如为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3.6 投标人应当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形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以及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节约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等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投标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中至少配备以下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采购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者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3.7 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规定:

3.8.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8.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8.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8.4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本工程只接受最多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一家为设计单位,一家为施工单位)。

3.8.5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9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3 2 日至 2024 4 1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二楼大厅 CA 认证窗口办理, 《CA 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 CA 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 CFCA 认证联系人 : 孙丹丹 , 联系电话 :18994570775 ;国信 CA 认证联系人 : 何银平 , 联系电话 :18952327879 。投标单位异地 CA 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 CA 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009980000 0517-80996058 18962289236 。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 4009280095 。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 15380802178 联系。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人须缴纳投标工具使用费100 元和手续费 5 元。

5.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4 4 2 9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 开标时间同上(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

5.3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不见面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附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 “工程大厅” 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链接企业诚信库),如未录入或链接不上企业诚信库的,不予认可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更新。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 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为淮安市洪泽区行政审批局,电话:0517-87288781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洪泽国有资产联合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武夷广场14

联系人:宋工

电话:15077826632

招标代理: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东三街112

联系人:魏同飞

电话:13905231663

2024 年 3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