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丁蜀镇蜀创路新建工程
- 项目地址: 宜兴市丁蜀镇
- 规模: 新建道路长426.47米,宽26米,造价约670万元 2.3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雨水工程、沥青道路、人行道、交通设施工程、亮化工程等,具体
- 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丁蜀镇 2.2工程规模:新建道路长426.47米,宽26米,造价约670万元 2.3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雨水工程、沥青道路、人行道、交通设施工程、亮化工程等,具体
- 概况: 规划用地面积11093.6平方米,新建道路长426.47米,宽26米,造价约1092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24
项目详情
丁蜀镇蜀创路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 公共资源交易 7 .0系统 ) 编 号: YXJS20250300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丁蜀镇蜀创路新建工程 已由 宜兴市丁蜀镇洋渚紫砂专业合作联社 以 丁蜀镇人民政府 (2024)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兴市丁蜀镇洋渚紫砂专业合作联社 ,招标人为 宜兴市丁蜀镇洋渚紫砂专业合作联社, 建设资 金来 自筹 ,项目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100.00%,私有 资金: 0 .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宜兴市丁蜀镇
2.2 工程规模: 新建道路长 426.47米,宽26米,造价约670万元
2.3 招标范围: 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雨水工程、沥青道路、人行道、交通设施工程、亮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 120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4 月 18日,竣 工日期: 2025年8 月15 日
2.5 合同估算价: 约 670万元
2.6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主要材料设备参照 (或相当于)品牌:详见招标公 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 量、 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 标答 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 (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 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 标人予以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安 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 准 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 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未担任其 他 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 者执业。
3.2.2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 更 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 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 本 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 段发 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 罪行为记录, 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2.4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 6 个 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 单 (原件扫描录入诚信 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 ),如有人员 已调出仍用 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 程不接受 退休续聘的项目负 责 人投标。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 他要求:
3.3.1 自 2023 年 4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 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 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 自 2024 年 4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 标资 格 (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 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项 目所在地省、市、县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 自 2020 年 4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 标 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 如下: /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3.4.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 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 标
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 定 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 资 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 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 表人 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4.9 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详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9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 源交易 7.0 系统;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2025 年 4 月 1 日 8 时 40 分 。
5.2 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 会,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到宜兴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 “飘窗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 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 标文件第
三章。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采用“评标入围法+合理低价法+信用标”,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7.2 投标人企业信用考核分采用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 《关于公布 2025年2月无锡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结果的通知》中的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
8.其它
8.1 本工程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 于中标结果公告 (直接发包的项 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 )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 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 (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 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 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8.2 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 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 中标 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 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 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 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 的,自锁定之日起 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 (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 息一体化平台 ”查询为准)。
8.4 请各投标单位 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中心 ” 的《 “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 ,并准时登录不见 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 法正常参加 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 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2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19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宜兴市丁蜀镇洋渚紫砂专业合作联社
地 址 : 宜兴市丁蜀镇
联系人 (异议受理人) : 胡先生
电 话 : 0510-87401892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 298号 B区
邮 编: 214200
联 系 人:殷 女士
电 话: 0510-68660879
2025 年 3 月 19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 (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 宜 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中心”区“7.0 系统工程项目投标 人操作 手册、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 (投 标人 )、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 示视频”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