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淮安市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影像管理系统
- 项目地址: 淮安市境内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1)首期工作内容:无人机航摄、正射影像制作;无人机视频拍摄、广角图拍摄、视频处理配音;河道、湖泊普查;平台开发;成果建库;(2)第二、三年度工作内容:无人机航摄、正射影像制作及比对;河道、湖泊要素核查。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为淮安市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影像管理系统。 2.4服务期:合同生效起3年(合同生效后15天内提交实施方案送审稿),招标电子系统中按1095天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并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同时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 (5)其他要求: ①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④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拟投标单位于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20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5-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20
项目详情
淮安 市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影像管理系统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淮安市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影像管理系统 已由 淮安市水利局、淮安市财政局 以 淮财农〔 2023〕60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 100% , 项目法人为 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人为 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淮安市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影像管理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淮安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1)首期工作内容:无人机航摄、正射影像制作;无人机视频拍摄、广角图拍摄、视频处理配音;河道、湖泊普查;平台开发;成果建库;(2)第二、三年度工作内容:无人机航摄、正射影像制作及比对;河道、湖泊要素核查。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 共 1个标段,为 淮安市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影像管理系统。
2.4服务期: 合同生效起 3年( 合同生效后 15天内提交实施方案送审稿 ),招标电子系统中按 1095天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 业或 事业单位 , 并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同时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资质证书 ,链接诚信库】
( 2)业绩要求: /
( 3)财务要求:/
( 4)项目负责人要求: /
( 5)其他要求:
①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④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 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其他资料”】。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拟投标单位于 2024年 5月30 日至 2024年 6 月 20 日登录淮安市 公共资源 全程 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 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 24 年 6 月 21 日 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 程 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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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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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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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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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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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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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6)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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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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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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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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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为 C=α×A+(1-α)×B×K
其中: 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129.8 万元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8.4分值构成 : 满分 100分,详见下表。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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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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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分 ) |
资信业绩部分: 14 分 技术方案工作大纲 : 26 分 投标报价: 6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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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见招标公告 8 .3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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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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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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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 14 分) |
体系 认证证书 ( 3 分 )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认 证 , 每提供一项得 1 分 , 最多得 3 分。 提供证书 扫描件 并加盖公章 或电子签章 , 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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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资历( 8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 测绘 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2分 ; 技术负责人具备 注册测绘 师的得 2分。 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最高得2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提供 上述人员 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或电子签章 ,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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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3分 ) |
投标人 2 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并完成过 无人机航摄项目 :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提供合同 扫描件及验收证明 , 未提供的不得分 ; 承担并完成过 相关调查、巡查 项目 的: 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提供合同 扫描件及验收证明 , 未提供的不得分 ; 承担并完成过 相关平台软件开发、建设 项目 : 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提供合同 扫描件及验收证明 ,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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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4 ( 2) |
技术 部分 ( 26 分) |
技术方案评价 ( 6 分 )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要求、意义理解具有一定深度,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明确,与工程实际切合度强且合理可行得 6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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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大纲 ( 12 分 ) |
( 1)引用文件正确、完整的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基础资料收集、掌握:熟悉项目水利工程范围等情况;资料储备丰富,收集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3)航摄及正射影像制作、视频拍摄及处理、河湖普查、平台开发和比对调查等工作内容:内容和技术要求符合项目要求及相关规范和标准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4)项目组织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实施计划完整、合理、切实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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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度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 ( 4 分 ) |
工作进度计划编制可行性好,各阶段工作和关键节点的保障措施完善性好、质量管理目标明确,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4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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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承诺评价 ( 4 分 ) |
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时间 、成果提交与归档、合理化建议 等。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方案细致、全面 的得 4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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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 60 分) |
l . 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 60 分; 2 . 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 +l%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 . 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 -1%扣0.25分,最多扣至0分; 4 . 偏差率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
9.其他内容
9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9 .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 9号
联 系 人: 陆 女士
电 话: 0517-83712248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淮安市淮阴区南昌北路中业慧谷 A03栋四楼401
联系人: 陶 工
电话: 0517-81562288、15195386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