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江苏省发布时间:2024-09-19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质量检测
  • 项目地址: 宿迁市境内
  • 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的 工程等别为Ⅲ等,护岸工程级别为4级,刘桥站主体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配套节制闸主体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岸坡加固及护砌,改造环城西路橡胶坝,桥梁锥坡改造及桥底护砌;新建刘桥站,配套节制闸、跨渠桥梁,整治船行干渠,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工程概算投资36278万元。 宿迁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规模48立方米每秒的刘桥站,配套节制闸1座、跨渠桥梁1座,整治船行干渠436米,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投资约17855万元。 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9.16千米,岸坡加固及护砌总长9.36千米,改造环城西路橡胶坝,对青海湖路桥梁锥坡改造及桥底护砌,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投资约10834万元。 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6.29千米,岸坡加固及护砌总长12.50千米,2座桥梁锥坡改造及桥底护砌,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投资约7587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及预备费增做项目)质量检测服务(含桩基检测)。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结束,约3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金属结构乙级及以上、机械电气乙级及以上和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资质时,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含牵头人在内)。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26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 已由 江苏省水利厅以《关于准予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4〕288号)、宿迁市水利局以关于转发《关于准予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行政许可决定》的通知(宿水办〔2024〕8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 宿迁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招标人为 宿迁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牵头人)、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质量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境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的 工程等别为Ⅲ等,护岸工程级别为 4 级,刘桥站主体建筑物级别为 3 级,次要建筑物为 4 级;配套节制闸主体建筑物级别为 2 级,次要建筑物为 3 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岸坡加固及护砌,改造环城西路橡胶坝,桥梁锥坡改造及桥底护砌;新建刘桥站,配套节制闸、跨渠桥梁,整治船行干渠,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工程概算投资36278万元。

宿迁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规模48立方米每秒的刘桥站,配套节制闸1座、跨渠桥梁1座,整治船行干渠436米,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投资约17855万元。

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 9.16 千米,岸坡加固及护砌总长 9.36 千米,改造环城西路橡胶坝,对青海湖路桥梁锥坡改造及桥底护砌,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投资约 10834 万元。

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 6.29 千米,岸坡加固及护砌总长 12.50 千米, 2 座桥梁锥坡改造及桥底护砌,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投资约 7587 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宿迁市西民便河治理工程(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及预备费增做项目)质量检测服务(含桩基检测)。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结束,约3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金属结构乙级及以上、机械电气乙级及以上和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资质时,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含牵头人在内)。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2 )业绩要求: /

3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 )信用要求:投标单位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取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从业资格的检测人员,且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 )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7 )其他要求 1 按照相关规范结合本项目,投标单位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各项质量检测内容的相应检测能力(按承诺函给定格式提供承诺)。

8 )其他要求 2 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 7.2 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 2024 9 19 日至 2024 9 26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 )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5.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3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5日9时4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拟参加投标单位可自行查勘现场,费用自理。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其他人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 社会保险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10.联合体投标人

接受联合体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2.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 ×α +B ×( 1- α)

式中

S— 评标基准价;

T— 最高投标限价;

α —T 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0.6 0.65 0.7 ,开标现场抽取;

B— 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 85% 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 5 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 5 家(含)以上且不足 10 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 10 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 88 万元(含桩基检测)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 20 分;2.商务: 3 分;3.单位业绩: 12 分;4.项目负责人: 8 分;5.资源配置: 27 分;6.服务实施方案: 30 分;7.其他评分因素: / 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商务评分标准

体系认证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有效认证证书的,有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3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自 2019 7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总投资 5000 万元及以上且含单座流量20m3/s及以上泵站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的,每有 1 项得 4 分,本项最多得 12 分。

12

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

2019 7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总投资 5000 万元及以上且含单座流量20m3/s及以上泵站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的,每有 1 项得 4 分,本项最多得 8 分。

8

2.2.4

2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除外)

①检测专业人员中,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专业配置齐全的得 10 分,每少 1 个专业扣 2 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为准)

②项目组人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名得 2 分,中级技术职称的每名得 1 分,最高得 8 分。以职称证为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按最高级别计。

18

仪器设备

主要试验检测仪器及专用设备、车辆能满足本工程质量检测业务需要的得9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9

2.2.4

3

服务实施方案标准

检测计划及大纲

①检测工作大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得 7 分;

②检测项目、内容齐全,检测计划重点、难点突出,针对性强得 7 分;

③检测参数齐全,有完善检测手段的得 7 分;

④检测内容、检测项目与检测数量满足《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要求得 5 分;

⑤合同管理、资料归档制度完善的 4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0

2.2.4

4

项目负责人答辩

/

2.2.4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 100 %的,得满分 20 分;在上述计分基础上,每高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 101% )或每低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 99% ),扣 1 分。

不足一个百分点采用内插法,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 3 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 0 分。

20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 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 ②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 2024 年6月1日 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③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8 .其他内容

/

9 .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4号

联系人:刘念

联系电话:0527-84399552

招标人: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宿迁市宿城新区商务大厦

联系人:王军

联系电话:15951248256

招标人: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 888

联系人:蔡磊

联系电话:0527-88859086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18 1 6

邮编: 210019

联系人:黄瑶 司帅 高玉香

电话: 0527-84399095

传真: 0527-84399017

11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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