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长江防洪项目镇江高新区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镇江市长江防洪项目镇江高新区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标
- 项目地址: 镇江高新区境内
- 概况: 高新区长江堤防西起江小圩八摆渡,东至润州路,省定桩号108+278~116+255,现状全长6.92km;高新区江堤沿线码头、企业和厂区众多,根据江堤镇江高新区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的现状位置、地形及特点,现状共分为江小圩段、龙门港区段、贾谷圩段、惠龙港区段、飞花圩段、中集挂车段、镇江船厂段、五墩子段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0-09-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5
项目详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镇江高新区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已经
由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镇江高新区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镇发改投资批〔
2025〕89号)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镇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
(镇江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为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施工
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建设地点:
镇江
高新区境内
。
(
2)项目概况:
高新区长江堤防西起江小圩八摆渡,东至润州路,省定桩号
108+278~116+255,现状全长6.92km;高新区江堤沿线码头、企业和厂区众多,根据江堤镇江高新区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的现状位置、地形及特点,现状
共分为江小圩段、龙门港区段、贾谷圩段、惠龙港区
段、飞花圩段、中集挂车段、镇江船厂段、五墩子段等。
(
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
2025年10月
15
日至
2026年12月31日,共计4
41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
4)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
如下:
①
堤防达标。工程起点为运粮河口,工程终点为润州路,本次实施堤防达标总长
6.50km,主要为堤防加宽培厚及新建防浪墙、防洪墙。
②
护坡。迎水坡侧新建
C25砼护坡及联锁块护坡恢复,背水侧草皮护坡。
③
道路。新建或改建防汛路面
6.55km,采用沥青砼道路,路面宽度3.5~7.0m。配套巡查便道,长5.08km。
④
管理配套。增设沉降观测设施和监测设备等,包括照明、监控、指示标牌、里程桩号、公里碑、警示牌等管理设施。
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图纸及
工程
量清
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证书
:提供营业执照,
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
。
2、
业绩要求
:
自
2020年
9
月
1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
,具有
类似工程(
施工合同价人民币
30
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
程
)
施工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
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
含签名表
>(按水利部2025年版验收规程验收的为“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视同为完工验收鉴定书,全篇招标文件下同)
,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则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
3
、项目经理
资格
:
①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纸质注册证书已作废);②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③拟任项目经理自2020年
9
月
1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以来,须在
类似工程(
施工合同价人民币
30
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
程
)中担任
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
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
含签名表
>(按水利部2025年版验收规程验收的为“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视同为完工验收鉴定书,全篇招标文件下同)
,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则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
姓名
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4
、其他:
(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分别具备有效的水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类、B类、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本项目专职安全员不低于
2
人
。
(
2)
提供
2025年
6
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参与本项目投标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聘用合同
。
(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拟任
项目经理在最近三年内(
2022年1月1日至今
)未因行贿犯罪被
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
提供承诺函,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4
)被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5
)
按照镇江市水利局《关于实施镇江市水
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交易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镇水发【
2019】142号文)的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
8
)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
经营主体信息库
中的信息、数据
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除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承诺
外)录入至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
信息
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
1、请投标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使用
CA
证书登录镇江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水利交易系统(网
址:
http
://
ggzy
.
zhenjiang
.
gov
.
cn
/
jypt
.
html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CA
证书办理详见《镇江
市公共资源交易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CA
证书的问题致电
0511-88968012咨询,网上
招投标系统的问题咨询电话
4009980000客服电话)。
2、
获取
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
9
月
18
日
0:00-2025年
9
月
25
日
24:00。注:投标人请在此期间
内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
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0万元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3.4.1。
六、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
10
月
10
日
9
时
45
分。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镇江水利交易系
统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
标文件(线上文件
),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镇江不见面
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
地址
:
http
://
ggzy
.
zhenjiang
.
gov
.
cn
/
BidOpening
/
bidopeninghall
/
hall
/
login
)。
七、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积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
评分标准进行赋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投标报价:
60
分
投标人业绩:
2分
项目经理业绩:
1分
管理人员配备:
7
分
施工组织设计
(暗标)
:
30
分
|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为
C=α×A+β×B
其中
:C—评标基准价
A—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
值
(如有效投标人超过5家(不含5家
),
)去掉1个最
高标价和
1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0家(不
含
10家
),
)去掉2个最高标价和2个最低标价;如有
效投标人超过
15家(不含15家
),
)去掉3个最高标
价和
3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2
0家(不含20
家
),
则去掉
4个最高标价和4个最低标价)
。
注:低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α取0.6,0.65,0.7中的一个(开标会上随机抽取
),
β=1-α。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
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最高投标限价为
63417914.08
元
,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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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评分标准
|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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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投标报价
(
60
分
)
|
60
分
|
报价得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60
分,评
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
基准价每偏高
1%扣1分,每偏低1%扣0.5分
,偏离不
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
计算结果
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
2位小数。
|
|
|
|
2.2.3.2
|
投标人业绩
(
2分)
|
2分
|
投标人
自
2020年
9
月
1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
,具有
类似工程(
施工合同价人民币
6
0
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
程
)
施工业绩
,
有一项得
1分,最多得
2
分
。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
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
含签名表
>(按水利部2025年版验收规程验收的为“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视同为完工验收鉴定书,全篇招标文件下同)
,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则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得分,以项目经理业绩得分优先。
|
|
|
|
2.2.3.3
|
项目经理业绩
(
1分)
|
1分
|
拟任项目经理自
2020年
9
月
1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以来,须在
类似工程(
施工合同价人民币
60
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
程
)中担任
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
,有一项
得
1分,最多得
1
分
。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
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
含签名表
>(按水利部2025年版验收规程验收的为“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视同为完工验收鉴定书,全篇招标文件下同)
,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则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
姓名
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得分,以项目经理业绩得分优先。上述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
姓名
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
|
|
|
2.2.3.4
|
管理人员配备
(
7
分)
|
7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①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
.5
分;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1
.5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
提供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②
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
1分,
提供
注册
证书,否则不得分。
③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造价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
外,
施工四大员(施工员、质检员
(质量员)
、资料员、材料员)配备齐全得
1分,缺一
人
则不得分
;
施工四大员
配备齐全的基础上,
上述
人员中
每有一
人
具有
水利
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0.5分,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
,
提供相关证书
,
否则不得分。
注:各岗位人员不得兼任,同一人不同岗位,不得重复得分。
|
|
|
|
2.2.3.
5
|
施工组织设计
(
30
分)
|
4
分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
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本项
最高得
4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
|
|
6
分
|
(1)
土方工程:针对本工程涉及的土方开挖、回填压实、土方调配、渣土运输、渣土处置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质量有保证
;
(2)
桩基工程: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
桩基工程施工
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质量有保证
;
(3)
混凝土、护
坡
工程: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
;
(4)
道路工程:
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
本项
最高得
6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
|||
|
3
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本项
最高得
3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
|||
|
5
分
|
安全文明施工
、
水保
、
环保
及
扬尘管控
措施
。
本项
最高得
5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
|||
|
3
分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本项
最高得
3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
|||
|
5
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
决方案
。
本项
最高得
5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
|||
|
3
分
|
汛期、
冬
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
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
本项
最高得
3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
|||
|
1分
|
暗标页数
: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包括附表)编制内容不超过
2
00页(含
2
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
,
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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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一、
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技术标要求
: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技术标
制作要求如下
:
A4幅面(包含图片、图表、图纸),全篇
纸张方向采用纵向、
无底纹、黑字(图片、图表、图纸均为黑白色),无下划线,无斜体字,无加粗,无空白插页;无页眉、页脚、页码;各级标题和正文均为小四号宋体,
1.5倍行距,上、下、左、右留空距离均按25mm设置(行距及上、下、左、右留空距离只是word或wps格式文本制作设置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电子投标文件最终实际展示情况明显异常的,须经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其中对图片、图纸中的字体不做要求;不得出现
任何单位名称
、人员姓名、清晰人像、单位图标
;不得出现投标
单位
名称、
地址、签字盖章等能够明示或暗示
投标
单位身份
的信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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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踏勘现场
本工程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
镇江
市水利局
联系人:
鄢女士
联系电话:
0511-84447083
招标人:
镇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
(镇江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
徐
先生
联系电话:
0511-83356137
招标代理人: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
电话:
025
-
84791589
邮箱:
ls@jocit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