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河道工程施工监理3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河道工程施工监理3标重新
- 项目地址: 盐城市阜宁县境内
- 范围: 工程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含施工、机电、金属结构、水保、环保等)完整的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表述不得分
- 概况: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含健康)、水保、环保监理措施 ; 智慧监理工程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智慧监理方案合理可行,智慧监理设备配备先进、齐全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偏差率=0%)得最高分2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1.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偏差率每高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至0分;2.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偏差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至0分。3.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31
项目详情
本招标项目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 已由 苏发改农经发〔 2023〕578号 文 批准建设, 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 2024年度河道工程施工监理3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 盐城市阜宁县境内 。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4.8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盐城市境内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西起淮阜交界(河道桩号 66+200),东至扁担港(河道桩号162+300),总长96km。工程涉及盐城市阜宁、滨海、射阳三县和省淮海农场,主要实施干河主体工程和渠北排灌影响工程。其中,干河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为:扩挖深泓96km,加高加固堤防;改扩建淮阜枢纽、滨海枢纽、海口枢纽3座枢纽工程;新改建淮阜枢纽交通桥、卢蒲大桥、羊莆大桥、204国道桥、黄海高架桥等5座桥梁;新改扩建19座穿堤建筑物。渠北排灌影响工程建设内容为:疏浚滨海、阜宁境内河道34条、295km,拆改建沿线建筑物142座。工程等别为Ⅰ等,规模大(Ⅰ)型。淮河入海水道南堤堤防级别为1级,北堤堤防级别为2级。穿堤主要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级别相同。
2.3本项目招标范围:阜宁县境内(桩号93+500~ 100+100 )长 6.6km的河道工程(开挖土方量约 1273 万方,填筑土方量约 737 万方)及其河段内川里河闸站、跃进河涵闸 2座穿堤建筑物的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包含本工程涉及的工程施工、本项目招标范围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安装、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内容的施工期、缺陷责任期及绿化养护期的监理工作。对应监理费概算约 865 万元,施工工期约 40个月。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共: 52 个月(含缺陷责任期 12个月及相关检查验收结束。电子投标文件按 1582 天填写)。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资质要求: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年11月1日 ( 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以来,有类似工程(指该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 1 亿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 如上述材料未能反映具体投资金额的, 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 <委托人> 出具的相应证明 <监理服务未分标的可以仅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 。前述序号 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
(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总监不接受退休人员,具有 2019年11月1日 ( 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以来,有类似工程(指该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 1 亿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以上 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 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总监理工程师由牵头方拟派。 【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阶段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阶段验收主要包括政府部门组织的通水(水下工程)验收、下闸蓄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投入使用验收等验收证明材料。);4、 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投资额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 <委托人> 出具的相应证明(监理服务未分标的可以仅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如果证明材料中序号 1、2、3任一项未能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委托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中总监理工程师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 。】
①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项目总监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 a)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 b)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 c)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 8)其他要求: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 <如有>)被“信用中国” 网站 、 “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三家,需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分工须与各自的资质条件相匹配)。
3.3 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年1 2 月 2 4 日至 2024年12月 31 日 (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前 完成如下工作:
(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 获取 截止时间前 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 2)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 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1 月 1 4 日 10 时 00 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
6.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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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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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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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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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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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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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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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总监无在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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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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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6)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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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信用等级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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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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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社会保险 |
监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 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退休证书、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的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总监不接受退休人员。 社保缴费证明需明显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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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2 款、投标人须知第 1. 4 . 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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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所监理工程的合同结算价 *1.131%,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 4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 - A)
式中:
A—0 .6 、 0 .65 、 0 .7 (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S — 评标基准价;
T — 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 %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① 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 ≤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 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 >5时,B为 剔除若干最高、最低有效报价后 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 ×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则 B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审查评标报告确认存在问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发现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 。
7.5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 100分,详见7.6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6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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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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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企业项目业绩 |
投标人 2019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投资≥1.5亿元的水利工程或≥ 4000 万元 2级及以上堤防工程监理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具体投资金额的, 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 (委托人) 出具的相应证明(监理服务未分标的可以仅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 ,否则不得分。】 同一项业绩企业、总监理工程师不得重复评分,总监理工程师得分优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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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 2019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 合同工程 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投资 ≥1.5亿元的水利工程或≥ 4000 万元 2级及以上 堤防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有 1个得2分,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 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阶段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阶段验收主要包括政府部门组织的通水(水下工程)验收、下闸蓄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投入使用验收等验收证明材料。 );前述序号 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投资额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 <委托人>出具的相应证明(监理服务未分标的可以仅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否则不予认可。如果证明材料中序号1、2、3任一项未能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委托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中总监理工程师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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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监理机构设置 (不含总监) |
( 1)投标人配备的监理人员不少于12人(不含总监,其中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4 人 )得 6 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 2)具有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或具备机电设备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安装 2个专业)、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等专业监理人员(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准)、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上述专业配备齐全(同一人只计一个专业)的得8分,每缺少一人扣 2 分,最低得 0分。 ( 3)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合理、承诺在工时间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 2 分。(提供的在工时间承诺需附在投标文件实施阶段拟投入人员的进场计划表后) ( 4)监理工程师(不含总监)中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每名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以 上 须提供 相关证书 , 否则不得分。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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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结构 |
所有监理人员的年龄在 24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不超过2人的得3分,每多超1人扣1.5分,扣完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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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2 ) |
监理大纲 |
监理工程概况 |
工程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得 3 分,有缺陷扣 0.1 ~ 1 .5 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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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含施工、机电、金属结构、水保、环保等)完整的得 4分,有缺陷扣0.1 ~ 2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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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 4分,有缺陷扣0.1 ~ 2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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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措施等内容规划合理,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5 分,有缺陷扣 0.1~2. 5 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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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 |
监理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且合理的得 5 分,有缺陷扣 0.1 ~ 2 .5 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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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检测试验计划明确并合理,办公、检测设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 3分,有缺陷扣0.1 ~ 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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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含健康)、水保、环保监理措施 |
( 1)质量控制(筑堤速率、筑堤压实度、预制块生产、护坡平整度、堤防施工衔接、混凝土裂缝预控、钢筋保护层预控、水保工程等)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关键部位旁站;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惩制度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2)进度控制内容齐全;能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的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措施;能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控制目标得2分,有缺陷扣0.1 ~ 1分,无表述不得分。 (3)造价控制内容齐全;能针对项目特点、资金运用提出合理的造价控制措施;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合理;能运用相关手段实现造价控制目标得2分,有缺陷扣0.1 ~ 1分,无表述不得分。 (4)编制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细则合理,安全控制(消防、基坑、施工围堰、临时用电、交通安全水上作业及高空作业等)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安全奖惩制度得2分,有缺陷扣0.1 ~ 1分,无表述不得分。 ( 5)水保、环保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得2分,有缺陷扣0.1 ~ 1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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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包括承包商违约的处理及日常合同的管理,配合业主办理申报手续和专项验收手续措施,合理可行的得 3分,有缺陷扣0.1 ~ 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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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监理 |
智慧监理方案合理可行,智慧监理设备配备先进、齐全得 2分,有缺陷扣0.1 ~ 1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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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 3分,有缺陷扣0.1 ~ 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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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技术关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的 8分,有缺陷扣0.1 ~ 4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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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
针对本工程监理提出合理的实施意见、其相应的全过程控制措施有效的得 4 分,有缺陷扣 0.1 ~ 2.0 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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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3 )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 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偏差率 =0%)得最高分20分 ,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偏差 率 每超过评标基准价 +l% (偏差率每高 1个百分点) 扣 1 分,最多扣至 0分; 2.偏差 率 每超过评标基准价 -1% (偏差率每低 1个百分点)扣 0. 5 分,最多扣至 0分。 3.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保留小数点后 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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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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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本项目监督部门: 盐城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 0515-89086404
9.发布公告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
招标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盐城市毓龙东路 27 号
联系人:费玲玲
联系电话: 0515-890862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邮件: 307663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