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东部片区生态环境整治与综合提升工程三标段
- 项目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
- 规模: 本项目为园区二路、园区三路、湘北路新建道路,园区一路拓宽、戴溇路拓宽改造、思贤路拓宽改造工程,道路最高等级为城市次干道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园区二路、园区三路、湘北路新建道路,园区一路拓宽、戴溇路拓宽改造、思贤路拓宽改造工程,道路最高等级为城市次干道 ; 2.2.1勘察设计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岩土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等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等(按甲方要求 ; 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的的施工及管理,以及本段范围内的施工前期(含通电通路通水及土地平整)、道路、给水排水、交通工程(包括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及监控设施等)、道路照明、综合管线、配套景观绿化、其他相关配套附属工程等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涉及的所有工程施工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11
项目详情
苏州市相城区东部片区生态环境整治与综合提升工程三标段( EPC ) 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市相城区东部片区生态环境整治与综合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相 行 审投备 [202 4 ] 12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相城绿融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州市相城区东部片区生态环境整治与综合提升工程三标段( EPC ) (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 称 “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 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 的 “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 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 ;
2.1.2 建设规模: 本 项目为园区二路、园区三路、湘北路新建道路,园区一路拓宽、戴溇路拓宽改造、思贤路拓宽改造工程,道路最高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最大排水管径约 DN1650mm 。最大给水管径约 DN300mm 。
2.1.3 合同估算价: 约 14500 万元 ;
2.1.4 总期限要求: 335 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2 4 年 12 月 01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 5 年 01 月 15 日;
工程 竣工 日期: 202 5 年 10 月 31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 其中勘察工作与设计同步交叉进行。 项目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1.5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2.2.1 勘察 设计内容及 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岩土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等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等(按甲方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道路、给水排水、交通工程(包括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及监控设施等)、道路照明、综合管线、配套景观绿化及其他所有相关配套附属工程。
2.2.2 施工 (含采购 )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的的施工及管理,以及本段范围内的施工前期(含通电通路通水及土地平整)、道路、给水排水、交通工程(包括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及监控设施等)、道路照明、综合管线、配套景观绿化、其他相关配套附属工程等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涉及的所有工程施工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专业分包:承包人需分包工程的,则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须得到业主书面认可,并做好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完成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并在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等方面履行好总包管理义务。
项目整体联调、联试,提供相关工作及设备操作流程、手册,配合提供相关培训服务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需完成的所有相关审批、报批报验、建设项目档案归档( 工程声像档案(采集摄录、编制归档)、工程数字化电子档案(整理著录、编制归档)、工程纸质档案(资料整理、立卷归档)、 竣工验收备案归档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资 格 条件:
( 1 )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 设计资质要求: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甲 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 施工资质要求: 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c. 勘察资质要求: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甲 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 2 )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1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书)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2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 4 )如为联合体申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申请人拟派 的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 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
( 1 )工程总承包 ( EPC ) 业绩要求: 20 19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4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 EPC )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2 )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4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 3 )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4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 EPC )和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为准;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工程造价金额的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业绩均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且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 其他要求:
( 1 ) 拟 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书)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2 )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
( 3 )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 4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其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5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2 号),本项目 申请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6 )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3.5 申请人不得有 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下列要求,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1 ) 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
( 2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负责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且满足招标要求的施工单位;
( 3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派遣并为牵头方在职员工,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需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 4 ) 联合体各方均应按要求提供符合规定 要求 的 所有 相关材料。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定标)办法
5.1 评标办法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定标办法采用 “ 票决法 ” ;
5.2 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超过 3 家(不含)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 3 家或 5 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①有效投标人为 4 ~ 6 家(含 4 家和 6 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3 家;②有效投标人大于 6 家(不含)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5 家。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 3 家(含)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直接按评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对有效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具体 标准和方法 详见 附件 。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 4 年 09 月 29 日 00:00:00 至 202 4 年 10 月 11 日 23:59:59 ;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 “ CA 数字证书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 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 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10 月 17 日 13 时 30 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7.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218.4.45.172:8086/ 上发布。 招标预计划公告 地址: http://218.4.45.172:8086/jyxx/003001/003001024/20240510/87751175-62f0-4f73-ac41-c1d2c21b2d0f.html?fzxname=null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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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苏州市相城绿融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中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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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 阳澄湖镇 |
地址: |
苏州市姑苏区 902 号(双桥 868 创意文化产业园) 629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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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15000 |
邮编: |
2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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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潘丽香 |
联系人: |
符美婷、范万红、岳楠、胡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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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5190559536 |
电话: |
0512-68832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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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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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12-68832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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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368763 @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