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宁启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
- 项目地址: 南至真州北路,北至蜀秀花园北门,西至七星路,东至铁路围挡
- 规模: 本项目全长约4公里,总占地面积约275710㎡,项目投资额约3000万元
- 范围: 2.1建设地点:南至真州北路,北至蜀秀花园北门,西至七星路,东至铁路围挡 ; 宁启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方案设计(含方案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含变更
- 概况: 本项目总面积约275710㎡,围绕铁路沿线,重点整治铁路沿线环境卫生和景观绿化。通过平衡现有土方、妥善处理现有苗木;根据项目周边用地情况合理设置公园步道、休息设施,通过对七星路沿线道路景观的提升,改善七星路道路景观形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12
项目详情
宁启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启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
已由
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扬邗行审投
[2024]82
号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锦汇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宁启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设计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至真州北路,北至蜀秀花园北门,西至七星路,东至铁路围挡
。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全长约
4
公里,总占地面积约
275710
㎡
,项目投资额约
3000
万元
。
2.
3
招标范围:
宁启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方案设计(含方案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含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实施期间技术交底;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工作;
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且确保相关设计文件通过评审(专家评审费由设计单位支付);协助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施工图纸深度需要满足审图要求,所有图纸均需附专家审图意见
或专项审图意见。
1
)通过现状踏勘,了解现有苗木状况,针对现状情况提出合理的提升方案,要求植物搭配满足多样性、合理性等原则,并对现有较好的苗木进行妥善处置;
2
)根据现状苗木分布合理布局,做到有疏有密,整洁有序;
3
)宁启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根据现状土方高差明显,铁路噪音扰民,提出合理的种植方式;
4
)宁启铁路沿线周边有居民小区,新增休憩设施,留住人流。于道路合适位置新增观景平台,要求造型流畅,功能合理、美观大方、独具一格,也能与环境很好地融合,起到点景配景画龙点睛的作用;
5
)对宁启铁路沿线的排水系统进行踏勘,提出合理的疏导建议,满足道路排水需求。
6
)对宁启铁路沿线的重要节点、道路口合理布置特色景墙,增设园路,形象标识牌等一系列特色化设计,满足交通安全原则,处理好与周边环境之间的关系,寻求功能与景观的有机结合,并适当融入城市发展理念,改善现有道路景观风貌。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
2.
4
设计周期及服务期限:
(
1
)设计周期:
30
个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10
个
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总体规划及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文件
完成
后
20
个
日历天内
完成全专业含各专项设计施工图。
(
2
)服务期限:
中标通知书签发起至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止。
2.
5
合同估算价:
约
75
万元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且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
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3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4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
个月
内任一月
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内任一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 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军队或高校设计院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材料);
3.4.5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
1.4.2
项的要求
,同时还应满足:
/
。
3.5
根据
“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
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
1
)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2
)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
信用中国
”
和
“
信用江苏
”
网站予以公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
网站予以公示。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
招标人对未中标的设计项目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4
年
7
月
5
日至
202
4
年
7
月
12
日
。
4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
.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7
月
29
日
10
时
3
0
分
。
5
.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
.3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是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法
,
其中评标标准分值为:方案设计文件
40
分、设计报价
25
分、项目管理机构
19
分、企业实力
16
分;定标标准为:
①
设计成果与招标文件中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
②
企业实力、
③
企业信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扬州锦汇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幸福魔方商务酒店
6
楼
地址:
扬州文汇西路
162
号联合广场
B
座
邮编:
2
25000
邮编:
225000
联系人:
朱女士
联系人:
张女士、高女士
电话:
0514-82120352
电话:
1895105930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158004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