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驼峰乡异地新建新区中心小学项目附属工程总承包(EPC)(二)
- 项目名称: 东海县驼峰乡异地新建新区中心小学项目附属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东海县驼峰乡新区浦湾路西侧
- 规模: 准。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章,否则不予认可。③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④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⑤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⑥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业绩可重复计算
- 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驼峰乡新区浦湾路西侧、富民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东海县驼峰乡新区浦湾路西侧、富民路北侧,占地5362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7500平方米,土石方回填、厕所、围墙、田径场及室外运动场地、室外道路、铺装、雨污水管网、水电、绿化、配电房、10KV等附属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08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东海县驼峰乡异地新建新区中心小学项目附属工程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二次)
标段编号:
3207222303230001004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海县驼峰乡异地新建新区中心小学项目
已由
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东发改复
[2023]1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海县驼峰中心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东海县驼峰乡异地新建新区中心小学项目附属工程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东海县驼峰乡新区浦湾路西侧、富民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
该项目位于东海县驼峰乡新区浦湾路西侧、富民路北侧,占地
53626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7500平方米,土石方回填、厕所、围墙、田径场及室外运动场地、室外道路、铺装、雨污水管网、水电、绿化、配电房、10KV等附属工程。项目附属工程投资额约2000万元;
2.1.3最高投标限价:
2089.83
万元,其中施工控制价为
2002.26
万元
(其中:暂列金额:
59.71
万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
272.98万元,
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
、设计费控制价为
27.86
万元,超过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
工期总日历天数:
160
日历
天。
其中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4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
2.1.5.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国家设计文件相关规范深度的要求,且设计文件除
需要
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必须征得招标人审查批准以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符合当地消防、供电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具体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取得相关合格证书。设计使用年限满足规范要求,满足项目使用要求。
2.1.5.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要求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并保证工程通过质监站、当地消防、供电及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具体验收要求,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2.1.5.
3.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及规格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5.
4.绿色建筑要求:本项目须达到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至少满足绿建基本级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
2.2.1.1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完成红线内
附属工程的
方案设计工作,包括总图
及部分建筑
方案深化设计;
完红线范围
内
附属
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含
初步设计
概算编制)
,
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
,
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土石方回填、厕所、围墙、田径场及室外运动场地
、室外
道路、
铺装、雨污水
管网、
水电、
绿化
、
配电房
等
。并确保各阶段设计均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同时负责配合红线范围外与本工程相关的自来水、供电、燃气、通信网络(广电)等接入工程的设计、报审、报批、施工期相关工作及
后续相关工作。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方案、设计审查。
2.2.2施工范围:
2.2.2.1本次的施工范围包
含
但不限于
土石方回填、厕所、围墙、田径场及室外运动场地
、室外
道路、
铺装、雨污水
管网、
水电、
绿化
等
;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配电工程(含配电房、
10
KV
配电、接入工程及受电工程)等
工程施工以及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办理项目相关手续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
达到竣工备案、交付政府验收标准及业主相关要求。
2.2.2.
2
临时工程施工范围:
包括(不限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场地平整、生活、生产、办公、材料堆放等的临时房屋、临时场地的租赁或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各项设施,大门及工人门禁管理系统、环境保护设施等临时设施。所有临时设施、建构筑物等的设置标准均需在开工前报监理审批,经招标人同意后布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
1)设计单位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
丙
级
及以上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丙
级
及以上
设计资质;
(
2)施工单位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
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
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版本。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筑师资格
或二级
及以上
注册结构师资格
或建筑工程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证
B类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
2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自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在
100
万元及以上
的
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EPC)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
注:
①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项目
: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
,否则不予认可,下同),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
合同
工程造价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为准
;
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法人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②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
清晰的表明
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章,否则不予认可。
③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类似项目业绩认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发生变更的,本次投标中不作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类似项目业绩认定。
④
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
制作至
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3.
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
2家(含2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6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
工资领导小组
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3.
6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
(
含联合体成员
)
及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仅供参考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并
制作至投标文件中
(格式仅供参考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
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经理(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
6
.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
2024年
11
月-
202
5
年
03
月
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6.4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
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总承包
合同归集(配备)时,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
总承包
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
总承包
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
6.5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
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
6
.
6
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
6
.
7
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
5
年
03
月
28
日至
202
5
年
04
月
08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如有)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04
月
30
日
上午
9
:
00:00(北京时间)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线下先开纸质的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且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
≥21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5
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5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名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是否具有竞争性,判定是否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线上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总得分高低推荐
不超过
5
名为定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少于
5
家,满足
3
家,则全部为定标候选人。
如果投标人少于
3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是否具有竞争性,判定是否为定标候选人。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方案设计文件:
35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
5
3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8
分
项目管理机构:
3
分
工程业绩:
1
分
|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
1
|
方案
设计
文件
(
35分)
|
1.设计说明
(
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
1
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0-
1
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0-
1
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0-
0.5
分)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0-
0.5
分)
|
||
|
2.总平面布局
(
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0-
1
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
;
与周边环境协调。(
0-
1
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0-
1
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0-
1
分)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0-
2
分)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0-
2
分)
|
||||
|
3.建筑功能
(
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
3
分)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0-
3
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0-
3
分)
|
||||
|
4.建筑造型
(
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0-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0-1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
好的体现
建筑风格。(0-1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等进行评比。(0-1分)
|
||||
|
5.结构方案
(
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2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0-1分)
|
||||
|
6.设备方案
(
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0-1分)
|
||||
|
7.绿色建筑
(含建筑节能)
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0-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0-1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1分)
综合在一起
|
||||
|
8.设计深度(2分)
|
1
.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
0-1分)
2
.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0-1分)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
0~
2
分之间酌情打分
|
||||
|
注:
1、在规划设计条件函中采用建议性条款或“宜”字条款的,在设计任务书中有不同要求,以设计任务书要求为准。
2、评委在各项打分指标之间酌情打分。
|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
5
3
分)
|
报价评审
(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51
分)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为
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51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投标报价合理性
(
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
3
|
项目
管理
组织
方案
(
8
分)
|
1.总体概述(
0-
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
、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
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2.
设计管理方案
(
0-
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3.施工管理方案
(
0-
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4.采购管理方案
(
0-
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2
分)
|
(
1)核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
(
2)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答辩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
3)评委对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
30分钟
内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方式为现场纸质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
|
||||
|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减0.1分。
(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
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3)本
项目项目
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制,暗标编制要求如下:
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不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
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
;
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
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
特别提醒: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
|
4
|
项目
管理
机构
(
3
分)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管理
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
:
1、设计负责人
(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
)
:具有国家一级注
册建筑师同时具有高级
及以上
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
2
、项目管理机构中各专业配备齐全(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至少包括一名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
且上述人员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配备不全不得分。
注:(
1)
投标时拟派项目组成员需要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02
4
年
11
月-
202
5
年
03
月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否则不得分。
(
2)
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彩色
扫
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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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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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业绩
(
1
分)
|
1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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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1年
1月1日
(含)以来承担过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在
1200
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EPC)业绩。
(
B)设计业绩要求:自2021年
1月1日
(含)以来承担过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在
1200
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的设计业绩。
(
C)施工业绩要求:自2021年
1月1日
(含)以来承担过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在
1200
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的施工业绩。
注: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分,如仅有设计业绩得0.8分,如仅有施工总承包业绩得0.7分,投标人提供多个业绩时,以得分最高的单个业绩计取业绩分,本项最多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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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EPC):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工程造价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
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
清晰的表明
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章,否则不予认可。
③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④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⑤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
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
记取。
⑥
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业绩
可
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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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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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东海县驼峰中心小学
地
址:
东海县驼峰乡驻地
联
系
人:
袁主任
电
话:
13775407551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东海县开发区富华路南侧、水晶三路
16-2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15251259222 |
10.
其他要求
11.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须提供纸质文件)。
11.2开标过程中,投标人用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注:
“江苏省
网上开评标
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11.3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
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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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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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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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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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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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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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233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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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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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125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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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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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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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黄工
|
0518-85861319
1589610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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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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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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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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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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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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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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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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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丽丽
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耿立珍
17751872787
(微信同号)
|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
飞
18261319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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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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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662366
|
400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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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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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CFCA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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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国信CA]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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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特别提醒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商务技术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所需内容后全部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并生成投标文件上传。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
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刘工
联系电话:
15251259222
;
14. 投诉书接收联系人:东海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518- 80301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