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盐城市阜宁滨海县境内工程
- 项目地址: 盐城市阜宁
- 规模: 阜宁县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总渠南堤堤防加固25.7千米、防渗加固19.75千米;总渠南堤堤坡防护新建3.619千米、拆建16.221千米及岸坡防护18.4千米,北堤堤坡防护新建10.818千米、拆建6.438千米及岸坡防护16.27千米;总渠南堤堤顶沥青混凝土道路恢复17.45千米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
- 范围: 总渠河道涡塘处理0.555千米;总渠南堤堤防加固5.45千米、防渗加固29.94千米;总渠南堤穿堤建筑物拆建6座、加固1座;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 ; 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实施的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盐城市阜宁、滨海县境内工程)的施工、设备设施、监理、质量检测、水保、环保等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28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工程 初步设计 报告已经 省 发改委( 苏 发改农经 发 〔 202 3 〕 952 号)批复,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现委托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对 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盐城市阜宁、滨海县境内工程)招标代理 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盐城市 阜宁、滨海 境内 。
2.2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
阜宁县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总渠南堤堤防加固 25.7千米、防渗加固19.75千米;总渠南堤堤坡防护新建3.619千米、拆建16.221千米及岸坡防护18.4千米,北堤堤坡防护新建10.818千米、拆建6.438千米及岸坡防护16.27千米;总渠南堤堤顶沥青混凝土道路恢复17.45千米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 阜宁县境内工程概算 50122万元 。
滨海县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总渠河道涡塘处理 0.555千米;总渠南堤堤防加固5.45千米、防渗加固29.94千米;总渠南堤穿堤建筑物拆建6座、加固1座;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 滨海县境内工程概算 11860万元 。
2. 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服务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实施的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盐城市阜宁、滨海县境内工程)的施工、设备设施、监理、质量检测、水保、环保等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代拟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报名、编制招标文件、复核最高招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代拟中标公示、代拟中标通知书、代拟工程合同书、编制招投标书面报告、协助处理招标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质疑、投诉等工作等;以及协助招标人和设计单位对相应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汇总复核,协助招标人确定最高限价等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须在省级交易平台上发布。
2.4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招标工作(投标时统一填写“合格”)。
2.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所有招标流程结束并提交归档资料后截止,约731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3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标段施工中标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且通过省级交易平台完成的招标代理业绩。(提供省级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截图、代理合同、招标项目施工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及金额以招标项目施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评标因素的,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4)项目负责人要求:自2021年3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标段施工中标价4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且通过省级交易平台完成的招标代理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提供省级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截图、代理合同、招标项目施工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及金额以招标项目施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业绩材料不能反映评标因素的,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同时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6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7 )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3.4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 4 年 3 月 21 日至 202 4 年 3 月 28 日(北京 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 1 ) 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 — 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2 ) 投标人在 获取 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 — 相关下载)。
4. 2 购买招标文件
( 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 .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 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 3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 4 年 4 月 1 日 15 时 00 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 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 “ 不见面 ” 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 “ 不见面 ” 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 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 首次参与 “ 不见面 ” 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 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 使用 CA 测试登录江苏省 “ 不见面 ” 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 8:30-20:30 ),进行远程 CA 证书升级,客服电话: 025-66007916 ,客服 QQ : 1627019308 ;如遇登录江苏省 “ 不见面 ” 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 客服电话: 025-83668631 ,客服 QQ : 1224574219 ;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 025-58182190 ,客服 QQ : 31098064 。
6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 . 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 . 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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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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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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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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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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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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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用等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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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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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主要人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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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入设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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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7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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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社会保险 |
项目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 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出具的从 202 4 年 1 月 1日 至今 任意 1 个月 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 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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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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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 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以下表中服务费计算费率标准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计算基数为各标段中标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表格中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费率 *10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量清单汇总复核及确定最高限价不另外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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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 服务费 计算费率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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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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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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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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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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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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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否决投标。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 4 分值构成:
A: 商务部分: 11 分; 单位业绩: 4 分 ; 资源配置: 23 分
B: 项目负责人答辩 : 5 分
C:投标报价: 57 分
7. 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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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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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商务部分 |
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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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体系认证 |
6 |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6 分,缺一项 扣 2 分。 提供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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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获奖 |
2 |
投标人自 20 21 年 3 月 1日 ( 以发证或发文时间为准 ) 以来获得过 省 级及以上招投标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机构表彰的,每有 1项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以上各项提供 证书或正式文件 (原件的扫描件) , 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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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财务状况 |
3 |
投标人连续 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盈利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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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单位业绩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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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类似项目业绩 |
4 |
投标人近 3年(202 1 年 3 月 1日至今)有单个标段施工中标金额 6000 万元 及以上水利工程 且通过省级交易平台完成的招标代理业绩的,每有 1个得 2 分,最多得 4 分。 提供省级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截图、代理合同、招标项目施工中标通知书,否则不得分。 注:业绩时间和金额以招标项目 施工 中标通知书为准 , 如业绩材料不能反映评标因素的,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分数不可兼得,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得分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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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资源配置 |
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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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负责人资历 |
8 |
( 1) 拟任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的得 2 分;具有 水利 工程 类 高级 及以上 技术 职称的得 2 分 ( 提供职称证书 )。 提供 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 个月 在本单位缴纳的 社保,否则不得分。 ( 2)近3年(202 1 年 3 月 1日至今),具有单个标段施工中标价 6 000万元 及以上水利工程 且通过省级交易平台完成的招标代理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每有 1项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提供省级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截图、代理合同、招标项目 施工 中标通知书, 如业绩材料不能反映评标因素的,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注:业绩时间和金额以招标项目 施工 中标通知书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分数不可兼得,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得分优先。 |
|
2 |
项目组成员配置 ( 项目负责人 除外) |
1 5 |
项目组成员 ( 项目负责人 除外)中: ( 1) 项目负责人外, 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每有 1名得 2 分 , 最多得 6 分 ; (2) 除 项目负责人外, 具备 水利 工程 类 高级 及以上职称的有 1名得 2 分 , 最多得 6 分; ( 3) 项目负责人外, 具有 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的,每有 1名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 注:( 2 )( 3 )需提供相关证书, 不重复计分,高分优先,上述( 1) ( 2 )( 3 ) 人员需提供 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 个月在 投标人 本单位缴纳的社保,否则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 1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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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项目负责人答辩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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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负责人答辩 |
5 |
评委现场出题,请项目负责人书面答题。 对项目理解、重难点分析深刻到位,建议合理性强,技术优势明显,工作计划安排全面高效,质量进度保障措施可行性强得 5分,有缺陷酌情扣0.1-3分。项目负责人未进行答辩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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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投标报价 |
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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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得分 |
57 |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否决投标。 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得基本分 47 分,在此基础上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加 1分,本项最高得 57 分 (即投标报价为9 0 %得 57 分 ) 。不足部分采用内插法计算,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8.发布公告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招 标人: 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 27号
联系人: 费女士
联系电话: 0510-890862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85号
邮政编码: 210000
联 系人:张焱
电话: 025-83581346
邮箱: 409560307@qq.com
10.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