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江苏恒臻生物质燃料收储中心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盐城市射阳县临海镇凤阳化工南侧
- 规模: 1)项目建设内容:秸秆半露天堆场棚、附属设施(含:门卫、消防控制室、内部通道、场地等)。 (2)项目建设规模: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6630平方米。 说明: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其对应的施工图纸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2026.27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17日。 2.1.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其对应的施工图纸为准。 2.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射阳县临海镇凤阳化工南侧、振临线西侧。 2.1.2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1)项目建设内容:秸秆半露天堆场棚、附属设施(含:门卫、消防控制室、内部通道、场地等)。 (2)项目建设规模: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6630平方米。 说明: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其对应的施工图纸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2026.27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17日。 2.1.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其对应的施工图纸为准。 2.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9
项目详情
江苏恒臻生物质燃料收储中心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恒臻生物质燃料收储中心 已由 射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射政服投资备〔 2025〕529号备案立项 ,项目业主为 江苏恒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国有资金投入 。 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江苏恒臻生物质燃料收储中心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盐城市射阳县 临海镇凤阳化工南侧、振临线西侧 。
2.1.2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 1)项目建设内容:秸秆半露天堆场棚、附属设施(含:门卫、消防控制室、内部通道、场地等)。
( 2)项目建设规模: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6630平方米。
说明: 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 项目 及其对应的施工图纸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 2026.27 万元。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9 月 18 日 , 计划 竣工日期: 2026 年 3 月 17 日 。
2.1.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 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 项目 及其对应的施工图纸为准 。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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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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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9240002000122001001 |
江苏恒臻生物质燃料收储中心工程施工 |
详见 2.2条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 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2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2 年 9 月 1日(竣工验收时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 5000 ㎡ 的 仓储建筑 工程业绩。
说明:
( 1)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2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 3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 县级 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 2) 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 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 网 ” 、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射阳县人民政府网 ” 公示期间的。
(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 4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 “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 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 工程专业 二 级 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 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2.2.2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5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3. 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1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4 年 9 月 1 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2 )企业自 2024 年 9 月 1 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 )企业自 2025 年 6 月 1 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 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 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6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7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 盐城市 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 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5 年 8 月 27 日 —202 5 年 9 月 9 日 8 : 59。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
5 、 投标截止时间
5 .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5 年 9 月 9 日 9:00 。
5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 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jsggzy.jszwfw.gov.cn)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 ) 、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cggzy.jszwfw.gov.cn) 以及 射阳县 人民政府网 同步发布 。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 、 其他
10.1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制作工具下载地址: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 http://47.96.237.140:8088/# )。移动 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 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10.2 “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10.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从 省主体管理平台中 获取 下载 的材料 ,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 ,登录网址为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 025-83668675
在移动 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 APP : 400-658-7878 苏招通 APP盐城专线:18932255322 苏e通APP: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 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69083400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 薛工13338617805 或 蔡工15358238096或 张工15396887667 或 樊工15665152340
1 1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恒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经济开发区海都北路东侧
联 系 人: 唐铭浩
联系电话: 191 0618 9930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射阳县城 五洲国际 B座901室
联系人: 张琪
联系电话: 0515-82341002 0515-82881234
附件: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推荐有排序的 1 名中标 候 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 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开 标
(二)招标人评标准 备 ( 清标 )
1 、 招标人评标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评标前,招标人组织进行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准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准备工作组负责。
( 1 ) 评标准备工作组 : 评标准备工作组由招标人 和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组成。
( 2 ) 评标准备工作开展时间 : 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评审前完成评标准备工作。招标人根据评标准备工作量大小,及时完成评标准备工作并适时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
( 3 ) 评标准备工作内容 : 评标准备工作包括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报价审查和其他方面审查三方面内容。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 评标准备阶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2 、 招标人评标准备工作要求
( 1 ) 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 , 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 2 ) 评标准备工作完成后,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准备报告,供评标委员会参考,但不承担评标准备报告内容准确性的责任。
( 3 ) 评标准备工作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数据和评标准备报告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
( 4 ) 评标准备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审查以及与评标准备有关的其他情况。
( 5 ) 评标准备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和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评标委员会现场管理的规定。
3 、 评标准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 ;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报告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评标入围
1、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以及开 标 、招标人评标准备、清标过程发现的其他 否决投标 情形,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 5)招标文件约定的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未到场的 ( 如有要求 ) ;
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 ) 评标入围方法:
1 )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 < 20 家时,采用全部入围;
2 )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 ≥ 20 家时,采用以下评标入围方法 :
□直接确定:
□ 方法 一; □方法二;□方法三;
? 从以下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 中 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 方法二; ? 方法三;
( 2 ) 评标入围数量(见评标入围方法):
其中:
方法 二 中 R 取值为: 15 ;
方法 三 中 R 取值为: 15 ,平均值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 3 ) 评标入围方法
1 ) 方法一 : 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 ) 方法二: 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 G1(G1 值为 10% 、 15% 、 20% 、 25% 、 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2(G2 值为 10% 、 15% 、 20% )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 和 G2 在开标时抽取 ; 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去除的最高部分报价和最低部分报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标 入围。
3 )方法三: 均值 入围 法。
先按 报价 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 G1(G1 值为 10% 、 15% 、 2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2(G2 值为 10% 、 15% 、 20% 、 25% 、 30% )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 ( 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 和 G2 在开标时抽取 ; 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去除的最高部分报价和最低部分报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标 入围。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 取 15 家。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 末位报价 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四)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 评标入围 的投标文件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 、初步评审
1.1 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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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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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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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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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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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或盖章 )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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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盖章 )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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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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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如有 )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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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2 资格 评审 (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 评审 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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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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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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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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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 . 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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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 . 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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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 . 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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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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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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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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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如有 )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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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3 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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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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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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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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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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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 . 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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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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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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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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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 “投 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 2.3 款载明的招标预算价及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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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0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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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注:资格审查不通过导致入围单位数量不足 R家的,不替补,以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下一环节。
(五)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 (满分 100分)
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 直接确定: ? 方法四;
2 、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附表一),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四: K 值取值范围: 95% - 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Δ 值取值范围: 6% - 10%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值如果大于最高投标限价 , 应将最高投标限价作为评标基准值。
3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二选一)
□评标基准价、 A 、 B 、 C 值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 否决投标 、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 A 、 B 、 C 值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 否决投标 、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附表一
方法四: ABC 合成法。
1 、 评标基准价 =(A × 50% + B × 30% + C × 20%) × K
A= 预算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 (100% -下浮率 Δ ) ;
B= 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除 C 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 查的评标价中随机抽取确定;
抽取方式:若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在 A 值的 95%( 及以上 ) 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不纳入 B 值抽取范围;若在 A 值的 95%-92% (含)、 92%-89%( 含 ) 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与在 A 值的 89% 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 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 B 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除 C 值外)中随机抽取 B 值 (注:入围的投标单位按照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
C= 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
规定范围内指 : 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算术平均值 × 70% 与 预算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 30% 之和下浮 25% 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
下浮系数 K 、下浮率 Δ,在开标时 由招标人代表 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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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取值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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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系数 K |
95% 、 96% 、 97%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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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率 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 、 7% 、 8% 、 9% 、 10% |
上述 预算价 和评标价均应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剔除不可竞争的部分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本评标办法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2、 扣分标准:
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 扣 0 . 6 分,每高 1% 扣 0.9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 “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 。
( 六 ) 不良 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 在盐城市 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 里 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 的 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 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七 )投标人得分
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 “合理低价评标方法”对各项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 1)按第 (五)项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 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
( 2)按第 (七 )项 / ,规定的 评审因素和分值对 / 计算出得分 B。
( 3)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合理性计算出得分C ( 如有 ) 。
( 4 )按第( 六 )项不良记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不良记录评审项计算出得分 D 。
2 、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 “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
3 、 投标人得分 =A+B+C+D。
4、 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三 、其它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