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扬州港发古渡路101号103号室外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 项目地址: 扬州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市八里镇古渡路101号
- 规模: 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古渡路101号、103号,厂区内室外给水、消防、雨水、污水、电力、联合通信(弱电)、路灯等进行改造;项目占地面积约130673.88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扬州港发古渡路101号、103号室外地下管网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扬州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市八里镇古渡路101号、103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 扬州港发古渡路101号、103号室外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包含但不限于: 2.6.1项目建议书编制、水保报告的编制报批(含专家费)、工程概算文件编制; 2.6.2项目的勘察(测量)工作:室外场地岩土工程勘察、室外综合管网现状图测绘整个厂区室外给水、消防、雨水、污水、电力、联合通信(弱电)、路灯等管线勘查测绘;厂区室外围墙、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绿化带等勘查测绘;屋顶消防水箱及配套管网勘查测绘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5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州港发古渡路
101
号、
103
号室外地下管网改造工程
(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开管审备〔
2025
〕
29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扬州港发古渡路
101
号、
103
号室外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扬州港发古渡路
101
号、
103
号室外地下管网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扬州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市八里镇古渡路
101
号、
103
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建设规模: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古渡路
101
号、
103
号,厂区内室外给水、消防、雨水、污水、电力、联合通信
(
弱电
)
、路灯等进行改造;项目占地面积约
130673.88
平方米。
2.4
合同估算价:约
107
万元。
2.5
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设计周期为
80 日历天(分段累计)。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和水土保持报告(如有)初稿,在施工图预算基本形成后完成
项目建议书
送审稿;在施工图土方情况基本清晰后完成水土保持报告送审稿(如有),
20 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并出具地勘报告(详勘);4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含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给排水方案设计等专项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工作(具备施 工图设计审查条件);
80
天内获得相关审查及许可,取得图纸审查合格证书。设计服务期至本项目工程质保期结束。
2.6
招标范围:
扬州港发古渡路
101
号、
103
号室外地下管网改造工程
勘察设计标段包含但不限于:
2.6.1
项目建议书编制、水保报告的编制报批(含专家费)
、
工程概算文件编制;
2.6.2
项目的勘察(测量)工作:室外场地岩土工程勘察、室外综合管网现状图测绘整个厂区室外给水、消防、雨水、污水、电力、联合通信(弱电)、路灯等管线勘查测绘;厂区室外围墙、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绿化带等勘查测绘;屋顶消防水箱及配套管网勘查测绘。(占地面积约
130673.88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不含建筑物(构筑物)内部勘查);
2.6.3
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给排水方案设计等专项设计):
2.6.3.1
室外建筑总平面设计:根据测绘资料设计整个厂区室外建筑总图,建筑总图满足消防报规、报审深度;室外地面开挖后恢复,局部地面修复设计;配合海绵城市设计;现状两处消防水池、泵房废除及场地恢复设计。(地块面积约
19
万平方米地块,面积以实勘为准);
2.6.3.2
新增消防水池、泵房设计:新增消防水池、泵房参数计算、方案选择、施工图设计。(含结构、建筑、水、电等全专业施工图设计);
2.6.3.3
消防控制室设计:消防控制室现状勘查,原址改造或重新选址设计(方案对比)(含结构、建筑、水、电、暖等全专业施工图设计);
2.6.3.4
室外管线综合图施工图设计:含室外给水、消防、雨污水、强电(配电房出线后)、联合通信(弱电)等改造设计;南侧地块雨污合流排水管分流管设计。(注:厂区已使用建筑不能停水停电,占地面积约
130673.88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6.3.5
海绵城市设计:厂区海绵城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地块面积约
19
万平方米地块,面积以实勘为准);
2.6.3.6
报规、报审、评审:配合第
2.6.3.1
~
2.6.3.5
项报规、报审、评审,完成所有审批手续(含相关审查费),并及时提供后续服务,期间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2.6.4
其他:
效果图绘制(如需),协助材料采购、施工及监理招标,编写施工(检测)技术规范和标准等;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根据业主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完成政府部门组织的专项审查(含相关审查费)及各项报批手续,并及时提供后续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①
-
③的其中一项,同时具有第④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
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
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
(
给排水专业
)
及以上职称
(
若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可提供注册类证书或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表
)
,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
1
)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
)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20
万元的类似工程管网设计项目业绩。①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委托书)、合同原件扫描件;②合同金额以合同内容为准;③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等,则还须提供该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6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月(
2025
年
9
月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截止日前成立不足
3
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
30
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4.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
1.4.2
项的要求,同时还应满足: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招标公告要求的设计类资质,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公告要求的勘察类资质,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
3.5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 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
2018
〕
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
1
)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2
)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
招标人对未中标的设计项目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
2025
年
10
月
31
日
9:30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是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
9.
备注
1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2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
、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4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
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4009980000
。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
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list.shtml
)下载。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扬州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八里镇金山路
123
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875103609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郑和中路
118
号
D
座
16
楼
联系人:郁先生
电话:
025-83202728
2025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