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崇川区虹桥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崇川区虹桥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
- 规模: 工程总投资约71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3400万元,二标段约1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开工:2025年05月,计划竣工:2025年12月;其中2025年7月20日前完成屋面防水改造,2025年10月31日完成建筑外立面、屋面、楼道单元内等改造,2025年12月31日完成雨污水、道路等配套工程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后,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初审。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2025年崇川区虹桥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标段范围涉及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包含供水、路灯,雨污分流,广电及通信线路,无障碍设施),景观绿化等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道闸、监控等安防系统智慧化改造,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及立管出新等。具体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1.2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71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3400万元,二标段约1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开工:2025年05月,计划竣工:2025年12月;其中2025年7月20日前完成屋面防水改造,2025年10月31日完成建筑外立面、屋面、楼道单元内等改造,2025年12月31日完成雨污水、道路等配套工程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后,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初审。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2025年崇川区虹桥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标段范围涉及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包含供水、路灯,雨污分流,广电及通信线路,无障碍设施),景观绿化等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道闸、监控等安防系统智慧化改造,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及立管出新等。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28
项目详情
2025 年崇川区虹桥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 年崇川区虹桥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 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以关于 2025 年崇川区虹桥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崇数据批〔 2025 〕 23 号】 批准建设,本项目 招标人为 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办事处、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5 年崇川区虹桥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
2.1.2 建设规模: 工程总投资约 7100 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约 3400 万元,二标段约 18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210 日历天,计划开工: 2025 年 05 月,计划竣工: 2025 年 12 月;其中 2025 年 7 月 20 日前完成屋面防水改造, 2025 年 10 月 31 日完成建筑外立面、屋面、楼道单元内等改造,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完成雨污水、道路等配套工程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后, 2026 年 8 月 30 日前完成初审。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 2025 年崇川区虹桥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标段范围涉及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 包含供水、路灯,雨污分流,广电及通信线路,无障碍设施 ) ,景观绿化等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道闸、监控等安防系统智慧化改造,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及立管出新等。具体详见各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2 标段划分
2025 年崇川区虹桥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施工共分两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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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号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小区名称 |
楼栋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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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标段 |
3400 |
电大宿舍及周边改造、虹桥西村及周边改造、新建门卫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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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标段 |
1800 |
虹桥东村 51-59 幢及周边改造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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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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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同时具备 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 均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 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 。
特别提醒: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 第 26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 企业近 1 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7 根据苏清办【 2024 】 12 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 ”或“ CFCA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 1 )本工程采用 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 ) 老旧小区改造情况复杂,协调事宜较多,请各投标人慎重考虑投标风险。中标后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各项安排,如若不能按相关要求执行,视情况处以违约金处罚,直至退场。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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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办事处、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 |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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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江景国际 11 号楼 8 层 |
地 址 |
南通市南大街 129 号兴胜大厦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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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丁工 |
联 系 人 |
柴九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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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3-85728081 |
联系电话 |
18012880304 |
2025 年 4 月 17 日
附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共分两个标段, 按照一、二标段的顺序依次开标 。各投标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标段投标,也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得兼中,前面已评审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程序如下: 一标段开标→二标段开标→一标段评审→确定一标段中标候选人→二标段评审→确定二标段中标候选人。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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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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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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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评标入围 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R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 )。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入围条件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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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入围 方法和数量 |
1. 评标入围方法: ■ 直接确定: □方法一; □ 方法二;■ 方法三 ; □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 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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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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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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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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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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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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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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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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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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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 (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③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特别提醒:特别提醒: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 第 26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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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资 料: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或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的证明材料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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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
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诚信承诺书 (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诚信承诺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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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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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承诺函 |
老旧小区改造情况复杂,投标人 须在开标时间截止前自行 现场踏勘。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现场勘察承诺函 (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现场勘察承诺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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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招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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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或办理凭证、银行电子保函(如采用)、保险电子保函(如采用)的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凭证的扫描件(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函的格式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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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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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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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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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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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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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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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2 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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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 3.3.6 )条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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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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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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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92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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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本工程设两种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本次招标(两个标段)评标方法及相关系数仅抽取一次,即本项目两个标段使用同一个评标方法、同一个系数。 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 、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 B ,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K 值取值范围: 95% 、 96% 、 97% 、 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 K1 值取值范围: 95% 、 96% 、 97% 、 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 值取值范围: 65% 、 70% 、 75% 、 80% 、 85%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值取值为: 90% ; 方法四:□ K 取值为: ; □ K 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 K 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 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 、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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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1 )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 92 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 扣 0.6 分,每高 1% 扣 0.9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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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2 )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 = 企业(房建)信用得分 *8%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房建信用得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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