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宝应县农村河道疏浚结余资金增建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年宝应县农村河道疏浚结余资金增建工程施工标
- 项目地址: 宝应县曹甸镇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宝应县曹甸镇、氾水镇、西安丰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本次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治理的河道共4条。分别为张洞排河、张洞灌河、南堤生产河、桥路圩河,总长1.95km,共涉及氾水和曹甸、西安丰3个镇。 工程实施方案批复概算总投资为159.5515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施的2023、2024年宝应县农村河道疏浚结余资金增建工程施工标为1个施工标段(合同编号:NCHDSJJYZJ-2025-S01),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拟实施河道整治清淤1.95km,疏浚方量0.614万m3,边坡清杂修整0.99万m2,新建河道连锁块护砌4601m2、建设河道木桩护岸0.4km,草皮面积0.08万m2,红叶石楠65株,樱花265株、栅栏0.9km等。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 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直至施工组织设计26分扣完为止。2、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3、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4、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5、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去极值法”,即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0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2024年宝应县农村河道疏浚结余资金增建工程 已由 宝应县水务局、宝应县财政局 以 宝水发[2025]44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审计结余资金 , 项目法人为 宝应县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招标人为 宝应县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扬州建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3、2024年宝应县农村河道疏浚结余资金增建工程施工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宝应县曹甸镇、氾水镇、西安丰镇 。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本次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治理的河道共 4 条。分别为张洞排河、张洞灌河、南堤生产河、桥路圩河,总长1.95km,共涉及氾水和曹甸、西安丰 3 个镇。
工程实施方案批复概算总投资为 159.5515 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施的 2023、2024年宝应县农村河道疏浚结余资金增建工程施工标为 1 个施工标段(合同编号:NCHDSJJYZJ-2025-S01),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拟实施河道整治清淤 1.9 5km,疏浚方量0.614万m3,边坡清杂修整0.99万m2,新建河道连锁块护砌4601m2、建设河道木桩护岸0.4km,草皮面积0.08万 m2,红叶石楠65株,樱花265株、栅栏0.9km等。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专用条款及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 见招标文件第 5 章工程量清单。
2.3.2 本次招标对应的实施方案批复建安概算:148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于 2025 年 11月 15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 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6 年1月13 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
2.5 质量等级:合格 , 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T631-2025)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的 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 /。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下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5年6月-2025 年8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中),投标人须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 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
关于无在建工程的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
(7)其他人员要求: /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9)施工设备要求: / 。
(10)其他要求:
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0月 13 日至2025年10月20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注册完善企业信息,详见《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月 4 日 9 时 30 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 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宝应大道77号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一响应方登录一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2.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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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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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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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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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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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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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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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5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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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6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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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7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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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8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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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9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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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 0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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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社会保险 |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202 5 年 6 月至 8 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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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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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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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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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 —评标基准价;
ai —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 —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70、0.75、0.80。
n —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 143.73万元 。
7.4 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施工组织设计26分;投标报价 70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企业业绩 1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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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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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施工组织设计(26分) |
1.1 施工总体布置(3分) |
⑴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1.5分)。 ⑵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1.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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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 3 分) |
⑴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 1.5 分)。 ⑵主要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合理,能满足施工需求( 1.5 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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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4分) |
⑴ 施工降(排)水方案措施可行;施工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 ( 1.5 分)。 ⑵现场矛盾协调处置预案合理、应对措施全面( 1.0 分)。 (3) 季节性施工技术方案全面合理,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 1.5 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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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主要施工方案与质量(11分) |
⑴河道疏浚、施工围堰、弃运施工方案可行,调配平衡方案合理、工艺程序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4.0分)。 (2)护坡工程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连接工艺符合设计及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4.0分)。 (3)苗木与草籽运输保管、苗木栽种及草籽播撒、绿化养护施工方案措施可行,施工工艺及方案组织全面合理,后期养护组织及质量措施有保障(3.0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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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质量保证体系、水保、环保、安全、文明、档案资料( 5 分) |
⑴质量保证体系健全、通病防治措施可行( 1.5 分)。 ⑵安全、文明生产、水保、环保及扬尘和噪音管控等措施到位( 1.5 分)。 ⑶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廉政等保证措施方案可行( 1.0 分)。 ⑷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 1.0 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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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投标报价(70分) |
2.1 投标报价(70分) |
1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2 、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7.3款。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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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3分) |
项目部主要人员(包含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安全员等)每有一人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最多得3分。 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5年6月-2025年8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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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企业业绩 (1分) |
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中标价6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工程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1分。须同时具备 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等),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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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注: 1、投标文件技术方案页码要求: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直至施工组织设计26分扣完为止。 2 、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3 、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 、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去极值法”,即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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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内容
8.1 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1 本项目监督部门:宝应县水务局招标投标办公室,联系方式:0514-80893919。
9. 发布公告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网、扬州水利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应县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址:宝应县苏中中路155号
联系人:戴文彦
电话:18796608958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建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宝应县泰山东路98号208室
联系人: 马嵩林
电话: 18921910588
电子邮件: 936315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