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穿城镇节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市发布时间:2025-11-05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泗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穿城镇节余资金项目
  •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泵站3座、渠道疏浚3.43公里、渠道5.27公里、生产桥3座、渠桥14座、渠首4座、节制闸2座、箱涵5座、涵洞14座、渡槽1座、分水池1座、田间道路4.8公里、标志牌等
  • 范围: 2.1工程地点:泗阳县穿城镇窑湾村、静波村、油坊村境内 2.2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泵站3座、渠道疏浚3.43公里、渠道5.27公里、生产桥3座、渠桥14座、渠首4座、节制闸2座、箱涵5座、涵洞14座、渡槽1座、分水池1座、田间道路4.8公里、标志牌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12

项目详情

泗阳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穿城镇节余资金项目 招标公告 / 邀请书

招标编号 : E3213010313108907002001

1. 招标条件

泗阳县穿城镇人民政府 泗阳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超长期国债 ) 已经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宿农复 [2024]29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泗阳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穿城镇节余资金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 泗阳县穿城镇窑湾村、静波村、油坊村境内

2.2 工程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泵站 3 座、渠道疏浚 3.43 公里、渠道 5.27 公里、生产桥 3 座、渠桥 14 座、渠首 4 座、节制闸 2 座、箱涵 5 座、涵洞 14 座、渡槽 1 座、分水池 1 座、田间道路 4.8 公里、标志牌等。

2.3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 合格,并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DB32/T2334-2013 )。

2.5 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10% 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工程完成工程量的 50% 付至合同价的 40% ;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 8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 97% ;余款待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 无息 )

2.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4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内容包括:泵站 3 座、渠道疏浚 3.43 公里、渠道 5.27 公里、生产桥 3 座、渠桥 14 座、渠首 4 座、节制闸 2 座、箱涵 5 座、涵洞 14 座、渡槽 1 座、分水池 1 座、田间道路 4.8 公里、标志牌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项目预算价: 8408718.84 元;最高投标限价: 8408718.84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主要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1.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 )

3.1.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项目负责人 B 类、专职安全员 C 类);

3.1.4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1.5 其他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 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②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a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 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 、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相互任职(或工作);

5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有效期内;

6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 )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

11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6 万元。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xK,式中: S-评标基准价;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0%、91%、92%。T值计算方法为符合下述条件状态下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即当有效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数量<5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5≤有效投标人数量≤10 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 10<有效投标人数量≤20 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二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数量>20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 100%的,得满分;在上述计分基础上,每高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的 101%)或每低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9%),扣 1 分。不足 1%采用内插法,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 3 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 0 分。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11 6 09:00 2025 11 12 17:30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 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 ),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 11 18 09:00

6.2 开标地点: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idOpening /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①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0527-85278110 ,联系人:泗阳县数据局。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 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泗阳县穿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泗阳县穿城镇长安东街 8

地址: 宿迁市泗阳县众兴街道市民东路西侧市民中心 2 号楼 404

联系人: 张丽

联系人: 张雷

电话: 15250700866

电话: 18036900296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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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2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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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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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 5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