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江苏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升级改造及无锡分中心迁建工程建设监理
- 项目地址: 南京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11
项目详情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升级改造及无锡分中心迁建工程 已由 苏发改投资发〔 202 4 〕 1157号 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 省水利基建投资 , 并争取国家资金补助支持 , 项目法人 为 江苏省水文 水资源勘测局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江苏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升级改造及无锡分中心迁建工程建设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 南京市、无锡市 。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本项目结合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及无锡分中心实际监测任务需求,改造提升水环境监测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配备。 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升级改造实验室建筑面积 2400平方米,优化功能布局,布设给排水、电气、暖通、安防监控、消防等系统,配置实验室台柜、通风系统、气体配送系统、无菌室系统、纯水系统、废水处理系统以及实验室管理系统等专用设施 ; 购置水质检测仪器设备 3台(套)。无锡水环境监测分中心购置生产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152平方米,布设给排水、电气、暖通、安防监控、消 防等系统,配置实验室台柜、通风系统、气体配送系统、无菌室系统、纯水系统、废水处理系统以及实验室管理系统等专用设施; 购置 8台(套)水质监测仪器设备、6台(套)水生态监测仪器设备。
具体建设内容以各工程 标段 招标内容 为准 。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江苏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升级改造及无锡分中心迁建工程 初步设计批复范围的全部建设内容(含施工期和保修期)的建设监理 。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共: 36 个月(含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 1080天填写。
3.1 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
( 2 )资质证书: 投标人 具 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 3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 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16 年 1月1日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完成过 1项工程概算投资3 000 万元及以上(同一批文项目划分多个监理标段的指 该监理标段的监理范围所对应的 概算投资)监理业绩 ,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 (如有 )、合同协议书、 竣工验收文件或 合同 完工验收资料 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 5 . 3 项要求 )。
( 5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须 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和 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有 1项与上述(4)项条款要求相同且担任 总监理工程师 的施工监理业绩。 无在建工程 (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 “苏水基[ 2016]17 号 ”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 4 . 1 项)。注:在 中标通知书 (如有 )、合同协议书、 验收文件资料的三项证明材料中所反映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同一人( 前述三项 证明材料 任一项 中未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及任职情况 的,必须由委托人或其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予以明确),否则不予认可。
( 6 )其他人员要求: / 。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 8 ) 其他 要求: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 < 如有 > )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信用江苏 ”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 “ 承诺函 ” 中提供 “ 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 )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要求见 第 7 . 2 款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4 . 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 年 12 月 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2 月 26 日 9 时 00分 。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 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 2 . 1 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 “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2 .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 “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 2 . 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 2 . 4 首次参与 “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 .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 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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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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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执照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1) 项规定 (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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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质 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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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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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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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5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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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人员 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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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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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8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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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 2024年 8 月至 2024年 10 月之内全部月份的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5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外聘人员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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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合体投标人 |
不 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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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 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 . 3 项规定 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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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 5 款规定 |
7. 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 ×β +B ×( 1- β)
式中
S —评标基准价;
T —最高投标限价;
β— T 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 ; 65% ; 70% ,开标现场抽取;
B —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 的投标后,其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其余投标报价个数≤ 5 时, B 为所有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其余投标报价个数 >5 时, B 为所有其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投标报价个数× 20% (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 时,取 B= 最高投标限价× 85% 。
最高投标限价 : 江苏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升级改造及无锡分中心迁建工程建设监理标最高投标限价为 86 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 4 分值构成
7. 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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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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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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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计算见 7.3 投标 报 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 评标基准价 相同的,得 2 0 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 %以上的,每高 1 个百分点 ,在 2 0 分基础上扣 1 分; 100 %以下的,每低 1 个百分点 ,在 2 0 分的基础上扣 0.5 分; 注 :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后第 3 位 数字 “四舍五入”。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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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单位业绩 |
除资格业绩(不计分,一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业绩按以下评分办法计分: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承担过 1 项 工程概算投资 5 000 万元及以上(同一批文项目划分多个监理标段的指该监理标段的监理范围所对应的概算投资)监理 业绩的 得 1 分。 注: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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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认证、管理体系 |
同时通过 QES 体系认证(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以证书显示为准,得 2 分,每缺其中一种证书的,扣 1 分。认证 证书 应为有效且 须能明确体现上述专业名称,否则不得 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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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财务状况 |
近三年( 2 0 21- 202 3 年)连续盈利的得 2 分,其他不得分。(以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为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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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总监理工程师素质 |
201 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承担过 工程概算投资 5000 万元及以上(同一批文项目划分多个监理标段的指该监理标段的监理范围所对应的概算投资)监理 总 监理工程师 业绩的得 1 分,最多得 1 分。 注: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3项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在 中标通知书 (如有 )、合同协议书、 验收文件资料的三项证明材料中所反映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同一人(前述三项 证明材料 任一项中未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必须由委托人或其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予以明确),否则不予认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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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副总监素质 |
( 1 )专业:副总监 具有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和 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 职称得 2 分 ,其他不得分。 ( 2 )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有 承担过 工程概算投资 5 000 万元及以上(同一批文项目划分多个监理标段的指该监理标段的监理范围所对应的(概算投资)监理 总监或副总监业绩的得 1 分 , 最多得 1 分 。 注: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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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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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业配置 |
( 1) 参加 本项目 的 专业监理 人员(不含 总监、副总监 )有水工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造价、电气、软件 , 每人 得 1 分 , 最高 得 7 分。 ( 2) 有环境工程、水质监测分析专业人员或外聘顾问, 每人得 1.5分,最高 3 分 ,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聘请意向书、毕业证书、经历等)。 ( 3 ) 监理人员分组: 1名总监,下设 2 个监理组或以上,监理人员不少于 8 人( 外聘人员不超过 2 人 ),且监理 人员配置合理, 最高得 7 分,基本合理得 3 分,不合理得 0分。 注:同一人只计一个专业。 上述人员须在本单位从业且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外聘人员除外);专业以注册或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否则不得分。 |
1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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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年龄结构 |
本项共 3 分,除总监、外聘人员外,年龄 ≤ 25 周岁和 > 60 周 岁(均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的监理人员每有 1 人少得 1 分,最低得 0 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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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仪器设备 |
办公资源投入、现场检验检测设备、交通工具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得 4 分,其他酌情赋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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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监理大纲 |
1 . 监理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 6 分; 2 . 工程进度、投资、动态管理措施强得 4 分; 3.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强得 4 分; 4 . 对本工程关键技术、监理要点实施提出好的建议和控制措施得 8 分; 5 . 现场组织协调方案好得 3 分; 6 . 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得 2 分; 7 . 针对本项目 工地布局 特点,提出合适监理分组方案及监理人员资源配置情况 ,得 6 分; 8 .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措施与方案好得 2 分; 9 .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措施与方案好得 2 分。 备注: 赋分说明, 若总分为 1,优(好)得分为0.8-1,良好(较好)得分为0.6-0.8,其他得分为0-0.6。其他以此类推。 |
3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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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实验室专用设施及水质仪器设备监理 |
实验室专用设施及水质仪器设备监理措施针对性强、方案好,得 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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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生产业务用房改造监理 |
生产业务用房改造监理措施针对性强、方案好,得 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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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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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 025-86338131 。
9.发布公告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 发布。
招标人: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地址:南京市上海路 5 号
联系电话: 025-863386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18 号 1 号楼 6 楼
联系人:马时春、王玉燕、陈军
电话: 025-86338454
传真: 025-86338777
电子邮件: 2173607732@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 号: 3200 1595 0360 5251 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