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XQ202308011-X05]大族汉和机器人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无锡市发布时间:2025-07-30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大族汉和机器人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电梯
  • 项目地址: 新吴区鸿运南路以西,京沪高速以东,新鸿路以北
  • 规模: 大族汉和机器人智能科技产业园共有32台电梯,其中14台客梯,最大设计载重量为2000KG,提升速度最大为1.5m/s;1台客梯兼货梯,最大设计载重量为1350KG,提升速度最大为1.5m/s;2台客梯兼无障碍电梯,最大设计载重量为1350KG,提升速度最大为1.5m/s;1台客梯兼消防电梯,最大设计载重量为1600KG,提升速度最大为1.5m/s;1台消防电梯,最大设计载重量为1600KG,提升速度最大为1.5m/s;13台货梯,最大设计载重量为5000KG,提升速度最大为0.5m/s。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 范围: 大族汉和机器人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共32台电梯的采购及安装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04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大族汉和机器人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 (项目名称) 电梯采购及安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族汉和机器人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大族汉和机器人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 锡新行审投备[2023]20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韵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韵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新吴区鸿运南路以西,京沪高速以东,新鸿路以北
工程规模: 大族汉和机器人智能科技产业园共有32台电梯,其中14台客梯,最大设计载重量为2000KG,提升速度最大为1.5m/s;1台客梯兼货梯,最大设计载重量为1350KG,提升速度最大为1.5m/s;2台客梯兼无障碍电梯,最大设计载重量为1350KG,提升速度最大为1.5m/s;1台客梯兼消防电梯,最大设计载重量为1600KG,提升速度最大为1.5m/s;1台消防电梯,最大设计载重量为1600KG,提升速度最大为1.5m/s;13台货梯,最大设计载重量为5000KG,提升速度最大为0.5m/s。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工期: 12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800.0 万元
招标范围: 大族汉和机器人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共32台电梯的采购及安装等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质量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质量监督相关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2)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许可参数满足本工程要求;(3)投标人必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许可参数满足本工程要求
(2)
财务要求: / /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 投标人须配备电梯安装负责人(具有电梯安装上岗证书)、提供电梯安装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缴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缴费证明,近三个月指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为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电梯,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出现两家或以上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时均视为不通过。若代理商投标,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制造商相关要求,代理商还应具备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单项授权书的原件的扫描件。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7月30日 17:00 时至 2025年08月04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8月21日 9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韵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锦鸿路1号
地址:
无锡市崇宁路19-3#7楼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2
联系人:
胡浩
联系人:
吴帜宇、钱伟
电话:
0510-88991506
电话:
0510-8273811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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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fz8273811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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