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虎丘婚纱投资有限公司虎丘婚纱城C区综合改造工程设计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5-11-17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苏州虎丘婚纱投资有限公司虎丘婚纱城C区综合改造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虎丘婚纱城北至虎埠路,南至B
  • 规模: 虎丘婚纱城C区整体进行综合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建筑物外立面、地面人行道路及周边绿化景观等,本次提升改造范围占地面积约23103.92㎡,建筑面积约23766.9㎡,景观面积约11645.74
  • 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虎丘婚纱城北至虎埠路,南至B、C区分界,东至C区边界,西至A区圆筒楼(含) 2.2建设规模:虎丘婚纱城C区整体进行综合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建筑物外立面、地面人行道路及周边绿化景观等,本次提升改造范围占地面积约23103.92㎡,建筑面积约23766.9㎡,景观面积约11645.74㎡。包括A区圆筒楼及其地下空间(范围示意 ; 苏州虎丘婚纱投资有限公司虎丘婚纱城C区综合改造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四)招标范围:设计总承包服务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改造工程建筑(含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幕墙、门窗、精装修、智能化、景观绿化、道路、雨污水、灯光设计(含楼宇亮化)、精神堡垒、标识标牌划线导视、综合管线(含配合燃气设计对接)等专项设计等(五)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如有授权)、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3、本工程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方式采用票决法;5、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6、本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执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11-1709:00至2025-11-24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12-08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4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 苏州虎丘婚纱投资有限公司虎丘婚纱城C区综合改造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虎丘婚纱投资有限公司虎丘婚纱城C区综合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姑苏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姑苏数据项备〔2025〕25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虎丘婚纱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虎丘婚纱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州虎丘婚纱投资有限公司虎丘婚纱城C区综合改造工程设计 (标段)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虎丘婚纱城北至虎埠路,南至B、C区分界,东至C区边界,西至A区圆筒楼(含)

2.2建设规模: 虎丘婚纱城C区整体进行综合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建筑物外立面、地面人行道路及周边绿化景观等,本次提升改造范围占地面积约23103.92㎡,建筑面积约23766.9㎡,景观面积约11645.74㎡。包括A区圆筒楼及其地下空间(范围示意详见图一)、C区C1-C12栋建筑、公共空间更新与提升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工期

( 日历天 )

N3205010304002696001001

苏州虎丘婚纱投资有限公司虎丘婚纱城C区综合改造工程设计

苏州虎丘婚纱投资有限公司虎丘婚纱城C区综合改造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09.163733

30

2.4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

3.5信誉要求: /

3.6其他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详见3.1条款;(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3.2条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四)招标范围:设计总承包服务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改造工程建筑(含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幕墙、门窗、精装修、智能化、景观绿化、道路、雨污水、灯光设计(含楼宇亮化)、精神堡垒、标识标牌划线导视、综合管线(含配合燃气设计对接)等专项设计等(五)备注: 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如有授权)、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3、本工程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方式采用票决法; 5、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6、本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执行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11-17 09:00 2025-11-24 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12-08 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szzyjy.com.cn:8086/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虎丘婚纱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苏州市姑苏区虎阜路 899

址:

苏州市太湖东路 28

编:

编:

联 系 人:

钱宇

系 人:

吴琳娜、董信红

话:

0512- 65723679

话:

0512-65109581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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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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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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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