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苏地2023WG2号地块住宅项目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新城景周街南侧
- 规模: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总建筑面积约128817.2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8698.09㎡、最大建筑高度59.5m、最大单跨跨度20m,建筑最高19层,受监工程建安费约90500万元
- 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新城景周街南侧、龙翔路西侧 2.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总建筑面积约128817.2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8698.09㎡、最大建筑高度59.5m、最大单跨跨度20m,建筑最高19层,受监工程建安费约90500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08
项目详情
苏地2023-WG-2号地块 (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地2023-WG-2号地块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开管委审备〔2023〕1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建三局星湖苏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中建三局星湖苏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地2023-WG-2号地块住宅项目工程监理 (标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新城景周街南侧、龙翔路西侧
2.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 总建筑面积约128817.2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8698.09 ㎡、最大建筑高度59.5m、最大单跨跨度20m,建筑最高19层,受监工程建安费约90500 万元。
2.3招标范围 苏地2023-WG-2号地块住宅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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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 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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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3205010304001553001001 |
苏地2023-WG-2号地块住宅项目工程监理 |
苏地2023-WG-2号地块住宅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320.5 |
944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 总监理工程师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 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
3.6 □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01-23 00:00 至 2025-02-08 23:59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02-17 09:30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6.2 (一)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二)备注: 1、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核结果”。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4、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详情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szzyjy.com.cn/ 上发布。
9.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监管部门
苏州市吴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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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中建三局星湖苏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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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威仪工园 3 栋 2 层 |
地 址: |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 99 号诚来智研发大楼 5 楼代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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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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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张世相 |
联 系 人: |
毛以川、郑薇、王钰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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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5256202042 |
电 话: |
0512-68079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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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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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1914655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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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